2024川0106破13号实创家居装饰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略) (略) (略) 于2024年8月7日裁定受理实创家 (略) (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创家居”)破产清算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于2025年2月8日依法指定北京海问(成都)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略) 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现向贵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经签字、盖章的债权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17时前将原件扫描件发送给管理人联系人邮箱:HW.*@*aiwen-law.com,原件纸质版及时寄送到以下地址:
(略) (略) 交子大道233号中海国际中心C座20层01号,北京海问(成都)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刘沁沅
电话:*
特此通知。
实创家 (略) (成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略) (略) (略) 于2024年8月7日裁定受理实创家 (略) (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创家居”)破产清算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于2025年2月8日依法指定北京海问(成都)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略) 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现向贵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经签字、盖章的债权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17时前将原件扫描件发送给管理人联系人邮箱:HW.*@*aiwen-law.com,原件纸质版及时寄送到以下地址:
(略) (略) 交子大道233号中海国际中心C座20层01号,北京海问(成都)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刘沁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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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实创家 (略) (成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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