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川0106破13号实创家居装饰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申报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川0106破13号实创家居装饰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申报公告

(略) (略) (略) 于2024年8月7日裁定受理实创家 (略) (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创家居”)破产清算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于2025年2月8日依法指定北京海问(成都)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由于实创家居及其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管理人未接管到实创家居的财务账册、员工花名册等资料,管理人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职工债权。为履行管理人职责,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告如下:

请实创家居的职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职工债权。经签字捺印的债权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17时前将原件扫描件发送给管理人联系人邮箱:HW.*@*aiwen-law.com,原件纸质版及时寄送到以下地址:

(略) (略) 交子大道233号中海国际中心C座20层01号,北京海问(成都)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刘沁沅 电话:(略)

特此公告。

实创家 (略) (成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实创家 (略) (成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成都

(略) (略) (略) 于2024年8月7日裁定受理实创家 (略) (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创家居”)破产清算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于2025年2月8日依法指定北京海问(成都)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由于实创家居及其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管理人未接管到实创家居的财务账册、员工花名册等资料,管理人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职工债权。为履行管理人职责,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告如下:

请实创家居的职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职工债权。经签字捺印的债权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17时前将原件扫描件发送给管理人联系人邮箱:HW.*@*aiwen-law.com,原件纸质版及时寄送到以下地址:

(略) (略) 交子大道233号中海国际中心C座20层01号,北京海问(成都)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刘沁沅 电话:(略)

特此公告。

实创家 (略) (成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实创家 (略) (成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成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