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白银熙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资产转让公告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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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白银熙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资产转让公告第四次

项目名称

白银 (略) 破产资产转让项目(第四次)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5-2-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5-2-2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略) (略) (略)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

白国用2006平第056号、白国用2013平第022号、白国用2013平第023号

共有宗地面积

约(略)㎡

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

权利性质

出让

使用期限

50年

用途

工业

无形资产

主要包括商标注册权、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等

房屋建筑物

主要包括办公楼、1号成品库、锅炉房、机修房等

机器设备

主要包括卸车接收料斗、皮带机、切丝机、FDB高温浓浆泵等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主要包括会议桌、空调、监控设备等

在建工程

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科研楼、喷塔车间、精制车间等

库存商品

主要包括原材料及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等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02,(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4月26日

评估机构

甘肃正昊资产评估事务所

转让底价(元)

66,(略)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白银 (略) 破产管理人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略) (略) 民事裁定书》[(2020)甘0403民破1号之二]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略) (略)

特别
告知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由转让方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有受让意向者应于公告期内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踏勘标的,并在公告期内到我所办理受让申请登记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于2025年2月28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2.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标的,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房产及土地过户登记等相关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和法律责任。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好,受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受让方应自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手续以及土地变更手续,自行承担转让、主体变更、过户等工作的一切责任、风险及损失,并承担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全部风险及责任。受让方受让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还,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

4.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应交纳的有关税、费依据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本项目意向受让方资料提交、交易、价款结算均须在 (略) 组织下办理。

6.成交后, (略) 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7.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付清成交价款。《资产转让协议》内容为本资产受让方必须接受之内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完全同意接受本公告及《资产转让协议》全部内容。

8.其他详见《受让申请承诺书》《受让须知》《资产转让协议(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2-24 09:00:00 至2025-2-28 17: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 (略) 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 (略) 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为10,(略)人民币,按照项目公告和报名资料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之前(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 (略) 将在项目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 (略) 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 (略) 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即在扣除意向受让方应向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意向受让方未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 (略) 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转让方及 (略) 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未能履行《资产转让协议》相关义务的其他情形。

(8)成交后,受让方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再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褚经理 (略) 赵经理 (略)

咨询电话

0931-(略)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仅限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略) 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网址: (略) 网站http://**

微信公众号:GSCQ456


项目名称

白银 (略) 破产资产转让项目(第四次)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5-2-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5-2-2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略) (略) (略)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

白国用2006平第056号、白国用2013平第022号、白国用2013平第023号

共有宗地面积

约(略)㎡

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

权利性质

出让

使用期限

50年

用途

工业

无形资产

主要包括商标注册权、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等

房屋建筑物

主要包括办公楼、1号成品库、锅炉房、机修房等

机器设备

主要包括卸车接收料斗、皮带机、切丝机、FDB高温浓浆泵等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主要包括会议桌、空调、监控设备等

在建工程

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科研楼、喷塔车间、精制车间等

库存商品

主要包括原材料及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等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02,(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4月26日

评估机构

甘肃正昊资产评估事务所

转让底价(元)

66,(略)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白银 (略) 破产管理人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略) (略) 民事裁定书》[(2020)甘0403民破1号之二]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略) (略)

特别
告知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由转让方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有受让意向者应于公告期内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踏勘标的,并在公告期内到我所办理受让申请登记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于2025年2月28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2.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标的,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房产及土地过户登记等相关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和法律责任。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好,受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受让方应自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手续以及土地变更手续,自行承担转让、主体变更、过户等工作的一切责任、风险及损失,并承担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全部风险及责任。受让方受让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还,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

4.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应交纳的有关税、费依据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本项目意向受让方资料提交、交易、价款结算均须在 (略) 组织下办理。

6.成交后, (略) 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7.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付清成交价款。《资产转让协议》内容为本资产受让方必须接受之内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完全同意接受本公告及《资产转让协议》全部内容。

8.其他详见《受让申请承诺书》《受让须知》《资产转让协议(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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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2-24 09:00:00 至2025-2-28 17: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 (略) 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 (略) 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为10,(略)人民币,按照项目公告和报名资料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之前(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 (略) 将在项目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 (略) 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 (略) 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即在扣除意向受让方应向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意向受让方未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 (略) 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转让方及 (略) 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未能履行《资产转让协议》相关义务的其他情形。

(8)成交后,受让方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再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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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褚经理 (略) 赵经理 (略)

咨询电话

0931-(略)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仅限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略) 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网址: (略) 网站http://**

微信公众号:GSCQ456


项目名称

白银 (略) 破产资产转让项目(第四次)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5-2-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5-2-2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略) (略) (略)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

白国用2006平第056号、白国用2013平第022号、白国用2013平第023号

共有宗地面积

约(略)㎡

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

权利性质

出让

使用期限

50年

用途

工业

无形资产

主要包括商标注册权、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等

房屋建筑物

主要包括办公楼、1号成品库、锅炉房、机修房等

机器设备

主要包括卸车接收料斗、皮带机、切丝机、FDB高温浓浆泵等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主要包括会议桌、空调、监控设备等

在建工程

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科研楼、喷塔车间、精制车间等

库存商品

主要包括原材料及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等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02,(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4月26日

评估机构

甘肃正昊资产评估事务所

转让底价(元)

66,(略)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白银 (略) 破产管理人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略) (略) 民事裁定书》[(2020)甘0403民破1号之二]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略) (略)

特别
告知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由转让方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有受让意向者应于公告期内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踏勘标的,并在公告期内到我所办理受让申请登记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于2025年2月28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2.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标的,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房产及土地过户登记等相关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和法律责任。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好,受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受让方应自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手续以及土地变更手续,自行承担转让、主体变更、过户等工作的一切责任、风险及损失,并承担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全部风险及责任。受让方受让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还,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

4.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应交纳的有关税、费依据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本项目意向受让方资料提交、交易、价款结算均须在 (略) 组织下办理。

6.成交后, (略) 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7.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付清成交价款。《资产转让协议》内容为本资产受让方必须接受之内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完全同意接受本公告及《资产转让协议》全部内容。

8.其他详见《受让申请承诺书》《受让须知》《资产转让协议(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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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2-24 09:00:00 至2025-2-28 17: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 (略) 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 (略) 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为10,(略)人民币,按照项目公告和报名资料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之前(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 (略) 将在项目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 (略) 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 (略) 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即在扣除意向受让方应向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意向受让方未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 (略) 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转让方及 (略) 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未能履行《资产转让协议》相关义务的其他情形。

(8)成交后,受让方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再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褚经理 (略) 赵经理 (略)

咨询电话

0931-(略)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仅限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略) 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网址: (略) 网站http://**

微信公众号:GSCQ456


项目名称

白银 (略) 破产资产转让项目(第四次)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5-2-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5-2-2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略) (略) (略)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

白国用2006平第056号、白国用2013平第022号、白国用2013平第023号

共有宗地面积

约(略)㎡

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

权利性质

出让

使用期限

50年

用途

工业

无形资产

主要包括商标注册权、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等

房屋建筑物

主要包括办公楼、1号成品库、锅炉房、机修房等

机器设备

主要包括卸车接收料斗、皮带机、切丝机、FDB高温浓浆泵等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主要包括会议桌、空调、监控设备等

在建工程

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科研楼、喷塔车间、精制车间等

库存商品

主要包括原材料及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等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02,(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4月26日

评估机构

甘肃正昊资产评估事务所

转让底价(元)

66,(略)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白银 (略) 破产管理人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略) (略) 民事裁定书》[(2020)甘0403民破1号之二]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略) (略)

特别
告知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由转让方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有受让意向者应于公告期内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踏勘标的,并在公告期内到我所办理受让申请登记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于2025年2月28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2.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标的,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房产及土地过户登记等相关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和法律责任。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好,受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受让方应自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手续以及土地变更手续,自行承担转让、主体变更、过户等工作的一切责任、风险及损失,并承担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全部风险及责任。受让方受让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还,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

4.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应交纳的有关税、费依据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本项目意向受让方资料提交、交易、价款结算均须在 (略) 组织下办理。

6.成交后, (略) 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7.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付清成交价款。《资产转让协议》内容为本资产受让方必须接受之内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完全同意接受本公告及《资产转让协议》全部内容。

8.其他详见《受让申请承诺书》《受让须知》《资产转让协议(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2-24 09:00:00 至2025-2-28 17: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 (略) 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 (略) 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为10,(略)人民币,按照项目公告和报名资料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之前(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 (略) 将在项目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 (略) 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 (略) 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即在扣除意向受让方应向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意向受让方未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 (略) 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转让方及 (略) 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未能履行《资产转让协议》相关义务的其他情形。

(8)成交后,受让方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再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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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竞价周期(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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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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