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贺州自然告字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HTC—2024—91号
1.地块位置: (略) 桂粤湘大道 (略) (略) 东北侧A地块。
2.出让面积:4335.73平方米。
3.土地用途:商服[公用 (略) 点(零售加油、充换电站)]用地。
4.使用年限:4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总投资额:按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
6.用地性质:公用 (略) 点用地(零售加油、充换电站用地)。
7.主体建筑物性质:公用 (略) 点用房(零售加油、充换电站用房)。
8.附属建筑物性质:配套设施用房(公共厕所等)。
9.容积率:不高于0.6。
10.建筑密度:不高于30%。
11.绿地率:不低于20%。
12.出入口方向:南面( (略) 道路绿化带上 (略) 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并结 (略) 设计方案统筹考虑)。
13.建筑限高:不高于10米。
14.零售加油用地面积不大于3300平方米。
15.建筑后退用地权属界线:南面不少于5米,西面、南面、北面不少于3米,并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及相关规范要求。
16.场地控制标高:不高于111.30米。同时在具体规划设计时,场地竖向应结合周边用地、 (略) 及现状竖向标高进行控制,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7.其它方面详见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并需满足有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
18.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 (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
20.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21.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00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08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超过50万元的以5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对加价幅度进行调整)。
(二)HTC—2025—7号
1.地块位置: (略) (略) 灵峰镇爱群村G355国道 (略) (略) 东南侧C-M1-02-01地块。
2.出让面积:(略).14平方米。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使用年限: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总投资额:按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
6.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7.准入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8.投资强度:不低于(略)元/公顷((略)元/亩)。
9.产出强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略)元/公顷((略)元/亩)。
10.地均税收:不低于(略)元/公顷(11.(略)元/亩)。
11.项目能耗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98吨标准煤。
12.容积率:不低于0.9,不高于2.0。
13.建筑系数:不低于40%。
14.绿地率:不高于20%(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15.出入口方向:北侧。
16.建筑限高:不高于24米(有生产工艺和流程需要的工业厂房建筑高度不作规定性控制)。
17.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分割转让,用地面积不得大于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18.建筑控制线:东面、南面、北面退用地红线不低于3米,西面退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并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19.其它方面详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并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
20.该宗地产业类型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将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竞得人签订“标准地”有偿使用合同时须同 (略) 管委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且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项目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2.项目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略)元/亩,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略)/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1.(略)元/亩。3.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4.该宗地按照土地使用条件建设。
21.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 (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
22.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23.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03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33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对加价幅度进行调整)。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申请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以下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1.存在银行资信不良记录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仍存 (略) 本级土地出让价款的;
6. (略) 本级范围内被认定存在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二)竞买人参加挂牌出让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不存在上述行为以及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人在申请竞买 (略) (略) 办理数字证书(作为 (略) 上交易活动的身份凭证)。
(四)符合以上竞买条件并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 (略) 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25日到 (略) (广西·贺州)(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人可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25日到 (略) (广西·贺州)(http://**)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 (略) 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核,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5年3月26日0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须在该时间之前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 (略) 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广西·贺州)(http://**) 进行。挂牌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00时00分至 2025年3月26日10时00分。
竞买人逾期提交竞买申请、挂牌报价的, (略) (略) 不予受理。本次挂牌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申请等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 (略) 上限时竞价阶段。
(二)竞买人须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25日凭数字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5年3月25日(报名截止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 (略) 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期出让活动挂牌报价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00时00分至 2025年3月26日10时00分。注:以上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三)地块具体信息详见本期公开出让文件,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广西·贺州)(http://**) 自行下载。
(四)数字证书办理咨询
广西壮 (略) 数字 (略) (http://**)。客服热线:400-0771-110。
1.意向竞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广西?贺州)(http://**) 进行用户注册。
2.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广西壮 (略) (略) 系统数字证书(CA) (略) (http://**)了解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
3.意向竞买人持CA (略) 系统完善业务类型注册。
4.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5.意向竞买人可在 (略) (广西·贺州)竞买人用户手册页面(http://**
002/(略)/5daeb3f0-e166-45d3-a010-df4a65da0a02.html)学习系统操作。
(五) (略) 址
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同时 (略) 场网(http://**)、 (略) (略) 网站(http://**)、 (略) (广西·贺州)(http://**)。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略)
地址: (略) 贺州大道4 (略) (略)
联系人:何庆 联系电话:0774-(略)
委托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61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
联系人:何堂春 联系电话:0774-(略)
(略) (略) (略) (略)
2025年2月24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HTC—2024—91号
1.地块位置: (略) 桂粤湘大道 (略) (略) 东北侧A地块。
2.出让面积:4335.73平方米。
3.土地用途:商服[公用 (略) 点(零售加油、充换电站)]用地。
4.使用年限:4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总投资额:按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
6.用地性质:公用 (略) 点用地(零售加油、充换电站用地)。
7.主体建筑物性质:公用 (略) 点用房(零售加油、充换电站用房)。
8.附属建筑物性质:配套设施用房(公共厕所等)。
9.容积率:不高于0.6。
10.建筑密度:不高于30%。
11.绿地率:不低于20%。
12.出入口方向:南面( (略) 道路绿化带上 (略) 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并结 (略) 设计方案统筹考虑)。
13.建筑限高:不高于10米。
14.零售加油用地面积不大于3300平方米。
15.建筑后退用地权属界线:南面不少于5米,西面、南面、北面不少于3米,并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及相关规范要求。
16.场地控制标高:不高于111.30米。同时在具体规划设计时,场地竖向应结合周边用地、 (略) 及现状竖向标高进行控制,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7.其它方面详见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并需满足有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
18.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 (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
20.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21.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00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08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超过50万元的以5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对加价幅度进行调整)。
(二)HTC—2025—7号
1.地块位置: (略) (略) 灵峰镇爱群村G355国道 (略) (略) 东南侧C-M1-02-01地块。
2.出让面积:(略).14平方米。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使用年限: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总投资额:按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
6.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7.准入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8.投资强度:不低于(略)元/公顷((略)元/亩)。
9.产出强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略)元/公顷((略)元/亩)。
10.地均税收:不低于(略)元/公顷(11.(略)元/亩)。
11.项目能耗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98吨标准煤。
12.容积率:不低于0.9,不高于2.0。
13.建筑系数:不低于40%。
14.绿地率:不高于20%(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15.出入口方向:北侧。
16.建筑限高:不高于24米(有生产工艺和流程需要的工业厂房建筑高度不作规定性控制)。
17.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分割转让,用地面积不得大于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18.建筑控制线:东面、南面、北面退用地红线不低于3米,西面退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并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19.其它方面详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并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
20.该宗地产业类型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将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竞得人签订“标准地”有偿使用合同时须同 (略) 管委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且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项目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2.项目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略)元/亩,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略)/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1.(略)元/亩。3.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4.该宗地按照土地使用条件建设。
21.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 (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
22.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23.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03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33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对加价幅度进行调整)。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申请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以下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1.存在银行资信不良记录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仍存 (略) 本级土地出让价款的;
6. (略) 本级范围内被认定存在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二)竞买人参加挂牌出让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不存在上述行为以及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人在申请竞买 (略) (略) 办理数字证书(作为 (略) 上交易活动的身份凭证)。
(四)符合以上竞买条件并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 (略) 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25日到 (略) (广西·贺州)(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人可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25日到 (略) (广西·贺州)(http://**)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 (略) 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核,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5年3月26日0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须在该时间之前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 (略) 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广西·贺州)(http://**) 进行。挂牌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00时00分至 2025年3月26日10时00分。
竞买人逾期提交竞买申请、挂牌报价的, (略) (略) 不予受理。本次挂牌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申请等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 (略) 上限时竞价阶段。
(二)竞买人须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25日凭数字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5年3月25日(报名截止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 (略) 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期出让活动挂牌报价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00时00分至 2025年3月26日10时00分。注:以上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三)地块具体信息详见本期公开出让文件,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广西·贺州)(http://**) 自行下载。
(四)数字证书办理咨询
广西壮 (略) 数字 (略) (http://**)。客服热线:400-0771-110。
1.意向竞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广西?贺州)(http://**) 进行用户注册。
2.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广西壮 (略) (略) 系统数字证书(CA) (略) (http://**)了解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
3.意向竞买人持CA (略) 系统完善业务类型注册。
4.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5.意向竞买人可在 (略) (广西·贺州)竞买人用户手册页面(http://**
002/(略)/5daeb3f0-e166-45d3-a010-df4a65da0a02.html)学习系统操作。
(五) (略) 址
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同时 (略) 场网(http://**)、 (略) (略) 网站(http://**)、 (略) (广西·贺州)(http://**)。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略)
地址: (略) 贺州大道4 (略) (略)
联系人:何庆 联系电话:0774-(略)
委托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61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
联系人:何堂春 联系电话:0774-(略)
(略) (略) (略) (略)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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