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武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股权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武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名称: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武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 (略) (略) | ||
转让比例: | 4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 (略)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2-24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至信息披露期满,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中 (略) 集团 (略) | ||
---|---|---|---|---|
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MA4KL40X87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6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3) |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42.28 | 净利润(上年度): | 31.66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 | |
审计机构: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4-12-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505.03 | 净利润: | 363.8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601.6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000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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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略) (略) | 100 |
项目名称: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武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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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 (略) (略) | ||
转让比例: | 4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 (略)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2-24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至信息披露期满,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中 (略) 集团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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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MA4KL40X87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6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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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42.28 | 净利润(上年度): | 31.66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 | |
审计机构: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4-12-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505.03 | 净利润: | 363.8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601.6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000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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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略) (略)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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