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机器设备资产
项目名称 | 一批机器设备资产 | 项目编号 | N0124ESSB*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2-2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3-2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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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湖南 (略) 厂区内。 | ||||||||||||||||||||||||||||
标的现状 | 1、转让标的资产分别为冷冻机、螺杆空压机、磁场压机、钢丝缠绕等静压机、电动单梁起重机、一拖五保护进料真空烧结炉、玻璃钢冷却塔、真空烧结炉、真空熔炼炉、氢碎炉、气流磨200G、不锈钢双锥混料机、仿美式三维混合机、美创力喷码机、大块稀土无损测量系统、无心磨床、混料机等资产,具体实物以现场踏勘为依据,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2、标的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确定的界面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3、该批设备转让方已租赁给湖南奔 (略) 使用中。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88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 (略) | ||||||||||||||||||||||||||||
转让底价(元) | *.42(含税价)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湖南 (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 (略) |
特别 | 1、转让标的资产以现场踏勘为依据,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现状是指标的物用途、结构、质量、数量、重量、性能、功能、运输、安装等现状),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进行实地勘验。 2、意向受让方在决定竞买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项目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转让标的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赁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租赁期为3年。《租赁协议》及其他信息请到转让方、湖南联交所查阅。受让方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上述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受让方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受让方按原《租赁协议》向原承租户收取租金。 6、意向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租赁协议》承接转让标的原出租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确保原承租户按《租赁协议》在租赁期间内继续承租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原承租户可能提前退租等相关风险。 7、原承租户缴纳的承租保证金(厂房及安全保证金)由转让方持有。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湖南联交所不负责组织勘验和资产交付。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资产交接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以实际拆除现状为准)而影响交易结果。 3、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 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4、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6、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7、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8、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9、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本次转让标的范围及界限以转让方 (略) 标识为准(拆除仅限地面设施设备,地面不能开挖,如遇管道等连接地下设备设施,地下设备设施从地面以 (略) 进行切割断开)。 2、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形成交付协议,附件为交接清单) 3、受让方须在《租赁协议》到期之日或原承租户退租之日起,进场施工前2日内向转让方交纳施工安全履约保证金*元,方能进场施工。 4、 (略) 置不得破坏不在转让范围内的设备,如受让方破坏不在转让范围内设施设备,每 (略) ,除扣除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2000元外,还必须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由受让方全额赔偿。因受让方破坏行为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的,由受让方赔偿经济损失。损失的赔偿先从受让方交纳的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5、转让标的目前存在租赁关系,如原承租户按《租赁协议》完全履约,受让方须在《租赁协议》到期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若受让方逾期未能完成提货(含清洁卫生和清运拆卸垃圾),需向转让方交纳场地占用费每天1000元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如原承租户租赁期间提前退租,受让方须在原承租户退租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期间标的资产的守护、保管、拆除、运输、清理、安全的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逾期未能完成提货(含清洁卫生和清运拆卸垃圾),需向转让方交纳场地占用费每天1000元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 6、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标的资产交付后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7、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8、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9、受让方在进场施工时,需严格按照转让方的相关要求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保证标的吊装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以外的资产安全、按转让方要求对拆除设备资产时损坏的建筑物进行修复等),确保施工安全。 10、转让方承诺,受让方按要求完成设备资产的拆卸,转运等全部拆除拆卸工作,需对提货场地进行清洁卫生,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 11、本次资产转让,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1、项目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确认标的情况,勘察完毕后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进行现场踏勘。 2、踏勘联系人:张女士: * (需提前电话预约); 3、现场踏勘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示期间工作日每天均可踏勘); 标的展示地点:湖南 (略) 厂区内。 踏勘要求: 4、自然人踏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自然人委托或授权他人踏勘,须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及踏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个人签名或签章)。 6、法人踏勘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踏勘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2-25 09:00:00 至 2025-03-24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00元,截止时间2025-03-2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2-25 09:00:00-2025-03-25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
联系 方式 | 报名联系人 | 严女士:* |
项目经办人 | 李先生:*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送达)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其 他 | ||
项目名称 | 一批机器设备资产 | 项目编号 | N0124ESSB*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2-2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3-2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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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湖南 (略) 厂区内。 | ||||||||||||||||||||||||||||
标的现状 | 1、转让标的资产分别为冷冻机、螺杆空压机、磁场压机、钢丝缠绕等静压机、电动单梁起重机、一拖五保护进料真空烧结炉、玻璃钢冷却塔、真空烧结炉、真空熔炼炉、氢碎炉、气流磨200G、不锈钢双锥混料机、仿美式三维混合机、美创力喷码机、大块稀土无损测量系统、无心磨床、混料机等资产,具体实物以现场踏勘为依据,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2、标的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确定的界面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3、该批设备转让方已租赁给湖南奔 (略) 使用中。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88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 (略) | ||||||||||||||||||||||||||||
转让底价(元) | *.42(含税价)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湖南 (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 (略) |
特别 | 1、转让标的资产以现场踏勘为依据,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现状是指标的物用途、结构、质量、数量、重量、性能、功能、运输、安装等现状),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进行实地勘验。 2、意向受让方在决定竞买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项目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转让标的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赁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租赁期为3年。《租赁协议》及其他信息请到转让方、湖南联交所查阅。受让方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上述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受让方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受让方按原《租赁协议》向原承租户收取租金。 6、意向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租赁协议》承接转让标的原出租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确保原承租户按《租赁协议》在租赁期间内继续承租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原承租户可能提前退租等相关风险。 7、原承租户缴纳的承租保证金(厂房及安全保证金)由转让方持有。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湖南联交所不负责组织勘验和资产交付。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资产交接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以实际拆除现状为准)而影响交易结果。 3、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 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4、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6、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7、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8、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9、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本次转让标的范围及界限以转让方 (略) 标识为准(拆除仅限地面设施设备,地面不能开挖,如遇管道等连接地下设备设施,地下设备设施从地面以 (略) 进行切割断开)。 2、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形成交付协议,附件为交接清单) 3、受让方须在《租赁协议》到期之日或原承租户退租之日起,进场施工前2日内向转让方交纳施工安全履约保证金*元,方能进场施工。 4、 (略) 置不得破坏不在转让范围内的设备,如受让方破坏不在转让范围内设施设备,每 (略) ,除扣除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2000元外,还必须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由受让方全额赔偿。因受让方破坏行为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的,由受让方赔偿经济损失。损失的赔偿先从受让方交纳的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5、转让标的目前存在租赁关系,如原承租户按《租赁协议》完全履约,受让方须在《租赁协议》到期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若受让方逾期未能完成提货(含清洁卫生和清运拆卸垃圾),需向转让方交纳场地占用费每天1000元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如原承租户租赁期间提前退租,受让方须在原承租户退租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期间标的资产的守护、保管、拆除、运输、清理、安全的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逾期未能完成提货(含清洁卫生和清运拆卸垃圾),需向转让方交纳场地占用费每天1000元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 6、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标的资产交付后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7、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8、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9、受让方在进场施工时,需严格按照转让方的相关要求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保证标的吊装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以外的资产安全、按转让方要求对拆除设备资产时损坏的建筑物进行修复等),确保施工安全。 10、转让方承诺,受让方按要求完成设备资产的拆卸,转运等全部拆除拆卸工作,需对提货场地进行清洁卫生,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 11、本次资产转让,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1、项目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确认标的情况,勘察完毕后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进行现场踏勘。 2、踏勘联系人:张女士: * (需提前电话预约); 3、现场踏勘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示期间工作日每天均可踏勘); 标的展示地点:湖南 (略) 厂区内。 踏勘要求: 4、自然人踏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自然人委托或授权他人踏勘,须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及踏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个人签名或签章)。 6、法人踏勘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踏勘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2-25 09:00:00 至 2025-03-24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00元,截止时间2025-03-2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2-25 09:00:00-2025-03-25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
联系 方式 | 报名联系人 | 严女士:* |
项目经办人 | 李先生:*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送达)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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