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国土资源局东昌直属分局处置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所产生的废石拍卖公告
(略) (略) 东 (略)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
一、拍卖标的详情(以现状展示的实物为准)
序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所在地 | 数量 (m3) | 拍卖保留价 (元) | 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略) (略) 东 (略) 拟处置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所产生的4618m3废石 | (略) (略) 环通乡明兴村河西北屯西北485米 | 4618.00 | (略) | (略)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二、公告及登记时间:
本次拍卖的标的于2025年2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3日止进行公告。
意向竞买人于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携主体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保证金缴款凭 (略) 进行登记报名后参加竞买,逾期不予办理。
担保人、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优先权人,须拍卖当日到场申请相关权利,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三、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必须于2025年3月3日16:00时前,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户,逾期将不能参拍。
户名:吉 (略) (略)
开户行:吉林银行通化新华支行
账号:(略)1
行号:(略)
转账时须注明:处置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所产生的4618m3废石拍卖保证金。
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意向竞买人于2025年3月4日10时00分前持主体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场参加拍卖。
拍卖地点: (略) (略) ( (略) (略) 113号)。
五、标的展示时间
2025年2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3日止。
六、登记及展示地点
1、报名登记地点: (略) 通 (略) (略) 1-1号A5栋110室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七、标的情况及瑕疵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卖,拍卖标的体积数出自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 (略) (略)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工程复核报告》,该数量为预测数据,标的物依据实物现状交付,不因任何可能发生的变化而改变,也不影响拍卖价值,标的物数量及成交价款均不予以多退少补;
2、拍卖成交后委托人负责交付标的,买受人必须于尾款缴纳日起三天内与委托人就标的物交付、运输等内容签署相关《合同》,并缴纳(略)元整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待买受人如期完成标的物运输及场地、弃渣清理,经委托人验收合格,确认无违规、违法后5个工 (略) 无息退回,如有违约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工期要求15天,买受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至标的场地进行装运,买受人须严格按照委托人要求将宕碴清运完毕,工程须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加快进度,尽可能多装运,买受人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绝装运。买受人未在工期内清运完毕,委托人有权解除相关合同,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外,未提取的全部或部分标的物,视作买受人自动放弃,无偿由 (略) 置,并承担由此而产生 (略) 置费用及经济责任。
4、请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勘查,调查核实相关费用,测算相关数据,一旦参拍视同认可标的物现状和所有瑕疵及费用,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及瑕疵担保责任,现于公告中予以说明。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吉 (略) (略)
联系电话:0435-(略)
吉 (略) (略)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略) (略) 东 (略)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
一、拍卖标的详情(以现状展示的实物为准)
序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所在地 | 数量 (m3) | 拍卖保留价 (元) | 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略) (略) 东 (略) 拟处置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所产生的4618m3废石 | (略) (略) 环通乡明兴村河西北屯西北485米 | 4618.00 | (略) | (略)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二、公告及登记时间:
本次拍卖的标的于2025年2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3日止进行公告。
意向竞买人于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携主体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保证金缴款凭 (略) 进行登记报名后参加竞买,逾期不予办理。
担保人、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优先权人,须拍卖当日到场申请相关权利,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三、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必须于2025年3月3日16:00时前,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户,逾期将不能参拍。
户名:吉 (略) (略)
开户行:吉林银行通化新华支行
账号:(略)1
行号:(略)
转账时须注明:处置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所产生的4618m3废石拍卖保证金。
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意向竞买人于2025年3月4日10时00分前持主体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场参加拍卖。
拍卖地点: (略) (略) ( (略) (略) 113号)。
五、标的展示时间
2025年2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3日止。
六、登记及展示地点
1、报名登记地点: (略) 通 (略) (略) 1-1号A5栋110室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七、标的情况及瑕疵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卖,拍卖标的体积数出自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 (略) (略)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工程复核报告》,该数量为预测数据,标的物依据实物现状交付,不因任何可能发生的变化而改变,也不影响拍卖价值,标的物数量及成交价款均不予以多退少补;
2、拍卖成交后委托人负责交付标的,买受人必须于尾款缴纳日起三天内与委托人就标的物交付、运输等内容签署相关《合同》,并缴纳(略)元整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待买受人如期完成标的物运输及场地、弃渣清理,经委托人验收合格,确认无违规、违法后5个工 (略) 无息退回,如有违约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工期要求15天,买受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至标的场地进行装运,买受人须严格按照委托人要求将宕碴清运完毕,工程须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加快进度,尽可能多装运,买受人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绝装运。买受人未在工期内清运完毕,委托人有权解除相关合同,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外,未提取的全部或部分标的物,视作买受人自动放弃,无偿由 (略) 置,并承担由此而产生 (略) 置费用及经济责任。
4、请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勘查,调查核实相关费用,测算相关数据,一旦参拍视同认可标的物现状和所有瑕疵及费用,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及瑕疵担保责任,现于公告中予以说明。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吉 (略) (略)
联系电话:0435-(略)
吉 (略) (略)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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