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第二中学校园超市租赁权项目公开拍卖公告
(略) 第二 (略) 租赁权项目公开拍卖公告 | |||||||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第二 (略) 租赁权项目公开拍卖 | ||||||
拍卖项目编号 | 2025-04 | 拍卖机构 | 银川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5年2 月 26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12日 | ||||
标的 (略) | (略) 中山北街英才巷 151 号( (略) 第二中学校食堂大厅内)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银川 (略) (略) (略) (略) 网站上公开发布本《拍卖公告》并由银川 (略) 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拍卖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4.我方在公开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二、委托人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略) 第二中学 | |||||
注册地(住所) | (略) 中山北街英才巷 151 号 | ||||||
法人代表 | 陈少兵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略) (略) 第二中学校园内食堂大厅,超市营业间(面积:51㎡)及库房(面积:45㎡),租赁期限为3年。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瑞联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5 年 1 月 22 日 | ||||||
资产评估值 | (略).00元/年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起拍价 | 人民币(略).00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由买受人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于委托人指定账户: 户 名: (略) (略) 非税收入归集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银川西塔支行 账 号:(略)(略) 后续租金在前一年租赁期满前15日内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租赁期限为三年
(略) ,承租方开业营业必须办理国家管理部门规定的相关资格资质许可,并按营业执照核准经营。 三、商品经营要求 1. 商品种类 (略) (略) 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2019〕68号《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食品售卖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禁止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方便面、麻辣条、可乐、雪碧、芬达、醒目及自制加工的食品、烟、酒和相关的危险品、“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临期食品(售卖食品在保质期25%以上)。 按照宁教发〔2020〕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的通知》要求, (略) (小卖部)不得出售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及自制熟食或二次加工食品。允许售卖住宿生常用文具和必备的生活用品。 2. 商品质量 竞拍者必须建立严格的商品采购渠道审查制度,确保所售商品来源正规、质量合格。每批次食品需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其他商品需具备质量合格标识。定期对商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及损坏商品。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师生投诉或造成不良后果,竞拍者需承担全部责任。 3. 商品价格 实施价格报备审核制度。商品售卖之前,将售卖商品清单和价格报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上架售卖。所有商品价格应合理、公平,必须低于新华 (略) 零售价10%以上。制定价格公示制度, (略) 显著位置张贴商品价格清单,接受师生监督。学校将定期对商品价格进行抽查,如发现价格虚高情况,竞拍者需立即整改并缴纳(略)元罚款。若多次出现价格违规行为,学校有权终止经营合同。 四、服务与管理要求 1. 营业时间 超市营业时间应与学校教学作息时间相适应,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擅自营业。 2. 人员管理 超市工作人员应具备健康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工作时需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个人卫生。工作人员数 (略) 正常运营需求,具体人数由竞拍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2人。 3. 环境与卫生 (略) 内部环境整洁、卫生,商品摆放整齐有序。配备必要的清洁设备和消毒用品,定期对营业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做好垃 (略) 理工作,按照学校要求设置垃圾桶,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4. 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略) 经营活动安全有序。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学校和相关部门报告。做好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工作,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确保营业场所及师生财产安全。监控视频资料需保存至少3个月。 五、场地使用与维护要求 1. 场地使用 竞拍者应按照学校 (略) (略) 场地,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或改变场地用途。未经学校书面同意, (略) 经营权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2. 设施维护 学校 (略) 的基本经营设施,如场地、水、暖、电等设备等。竞拍者在经营期间需负责对这些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竞拍者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经营期满或合同终止时,竞拍 (略) 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或缺失, (略) 场价格进行赔偿。 3. 装修改造 竞拍 (略) 进行装修改造,需提前向学校提交详细的装修方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方案应符合学校整体规划和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物结构和原有设施。装修费用由竞拍者自行承担,经营期满或合同终止时,装修部分不得拆除或破坏,无偿归学校所有。 六、信息报送与沟通要求 1. 信息报送 竞拍者需定期向 (略) 经营情况,包括商品销售数据、库存情况、食品安全检查记录等。报送频率为每月1次,具体时间为每月1日报送前一个月报表。如遇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即刻向学校报告,并积极配合学 (略) 理。 2. 沟通机制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竞拍者应指定专人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及时了解学校师生的需求和意见建议。学校将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竞拍者需按时参加, (略) 经营管理相关事宜。 七、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合同解除 在经营期间,若竞拍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经营合同: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等。 未经学校同意,擅自转包或分包经营权,或 (略) 经营用途。 连续2个月未按要求报送经营信息,或拒绝配合学校进行监督检查。 因竞拍者原因导致师生3次以上投诉,经学校督促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 因学校整体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 (略) 无法继续经营的,学校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竞拍者。 2. 违约责任 竞拍者如违反本技术要求中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根据违约情节轻重确定,最高不超过经营合同总金额的20%。如因违约行为给学校或师生造成损失的,竞拍者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营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竞拍者应在2天内完成场地清理和交接工作。如未按时完成,每逾期一天,应按照5000元向学校支付场地占用费。 八、其他要求 1. 竞拍者应仔细阅读本技术要求,充分理解并接受其中的各项条款。在竞拍过程中,视为竞拍者已完全认可本技术要求内容。 2. 本技术要求的解 (略) 第二中学所有。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调整和补充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竞拍者。 | ||||||
竞买条件 | 1. 基本资质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包含食品销售等相关内容。 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代表参与竞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信誉要求 竞拍者需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竞拍。 (略) 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略)万元整((略) .00元) | ||||||
交纳时间 | 2025年3月11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名称 | (略) (略) | ||||||
开户行 | 石嘴山银行银川新华街支行 | ||||||
交纳账号 | (略)3717-99B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意向竞买人须于报名截止时 (略) (略) 账户交纳(略)元的竞买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超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及无犯罪证明到银川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符合竞买人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资质证件的,均不予报名)。 2、拍卖标的实地查看时间:2025年3月3日至3月7日。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951-(略) (有意实地查看者请提前一天与联系人联系,否则无法进场查看。)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带息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 (略) (略) 办理退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会当天一次性付清拍卖佣金,买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付清,如买受人反悔或逾期款未付清,均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赔偿金。拍卖人或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成交标的并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同时,拍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标的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由拍卖人协助委托人以标的实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拍卖时间 | 2025年3月12日上午10:00 | ||||||
拍卖地点 | (略) (略) 拍卖厅( (略) 阅海中 (略) (略) 东侧, (略) (略) (略) 民大厅C座7楼)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略) 站、 (略) 、银川 (略) 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银川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陈 娟 | 联系电话 | (略) | ||||
电话 | 0951-(略)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行承担 |
(略) 第二 (略) 租赁权项目公开拍卖公告 | |||||||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第二 (略) 租赁权项目公开拍卖 | ||||||
拍卖项目编号 | 2025-04 | 拍卖机构 | 银川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5年2 月 26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12日 | ||||
标的 (略) | (略) 中山北街英才巷 151 号( (略) 第二中学校食堂大厅内)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银川 (略) (略) (略) (略) 网站上公开发布本《拍卖公告》并由银川 (略) 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拍卖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4.我方在公开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二、委托人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略) 第二中学 | |||||
注册地(住所) | (略) 中山北街英才巷 151 号 | ||||||
法人代表 | 陈少兵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略) (略) 第二中学校园内食堂大厅,超市营业间(面积:51㎡)及库房(面积:45㎡),租赁期限为3年。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瑞联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5 年 1 月 22 日 | ||||||
资产评估值 | (略).00元/年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起拍价 | 人民币(略).00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由买受人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于委托人指定账户: 户 名: (略) (略) 非税收入归集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银川西塔支行 账 号:(略)(略) 后续租金在前一年租赁期满前15日内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租赁期限为三年
(略) ,承租方开业营业必须办理国家管理部门规定的相关资格资质许可,并按营业执照核准经营。 三、商品经营要求 1. 商品种类 (略) (略) 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2019〕68号《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食品售卖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禁止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方便面、麻辣条、可乐、雪碧、芬达、醒目及自制加工的食品、烟、酒和相关的危险品、“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临期食品(售卖食品在保质期25%以上)。 按照宁教发〔2020〕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的通知》要求, (略) (小卖部)不得出售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及自制熟食或二次加工食品。允许售卖住宿生常用文具和必备的生活用品。 2. 商品质量 竞拍者必须建立严格的商品采购渠道审查制度,确保所售商品来源正规、质量合格。每批次食品需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其他商品需具备质量合格标识。定期对商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及损坏商品。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师生投诉或造成不良后果,竞拍者需承担全部责任。 3. 商品价格 实施价格报备审核制度。商品售卖之前,将售卖商品清单和价格报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上架售卖。所有商品价格应合理、公平,必须低于新华 (略) 零售价10%以上。制定价格公示制度, (略) 显著位置张贴商品价格清单,接受师生监督。学校将定期对商品价格进行抽查,如发现价格虚高情况,竞拍者需立即整改并缴纳(略)元罚款。若多次出现价格违规行为,学校有权终止经营合同。 四、服务与管理要求 1. 营业时间 超市营业时间应与学校教学作息时间相适应,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擅自营业。 2. 人员管理 超市工作人员应具备健康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工作时需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个人卫生。工作人员数 (略) 正常运营需求,具体人数由竞拍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2人。 3. 环境与卫生 (略) 内部环境整洁、卫生,商品摆放整齐有序。配备必要的清洁设备和消毒用品,定期对营业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做好垃 (略) 理工作,按照学校要求设置垃圾桶,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4. 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略) 经营活动安全有序。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学校和相关部门报告。做好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工作,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确保营业场所及师生财产安全。监控视频资料需保存至少3个月。 五、场地使用与维护要求 1. 场地使用 竞拍者应按照学校 (略) (略) 场地,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或改变场地用途。未经学校书面同意, (略) 经营权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2. 设施维护 学校 (略) 的基本经营设施,如场地、水、暖、电等设备等。竞拍者在经营期间需负责对这些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竞拍者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经营期满或合同终止时,竞拍 (略) 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或缺失, (略) 场价格进行赔偿。 3. 装修改造 竞拍 (略) 进行装修改造,需提前向学校提交详细的装修方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方案应符合学校整体规划和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物结构和原有设施。装修费用由竞拍者自行承担,经营期满或合同终止时,装修部分不得拆除或破坏,无偿归学校所有。 六、信息报送与沟通要求 1. 信息报送 竞拍者需定期向 (略) 经营情况,包括商品销售数据、库存情况、食品安全检查记录等。报送频率为每月1次,具体时间为每月1日报送前一个月报表。如遇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即刻向学校报告,并积极配合学 (略) 理。 2. 沟通机制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竞拍者应指定专人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及时了解学校师生的需求和意见建议。学校将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竞拍者需按时参加, (略) 经营管理相关事宜。 七、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合同解除 在经营期间,若竞拍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经营合同: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等。 未经学校同意,擅自转包或分包经营权,或 (略) 经营用途。 连续2个月未按要求报送经营信息,或拒绝配合学校进行监督检查。 因竞拍者原因导致师生3次以上投诉,经学校督促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 因学校整体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 (略) 无法继续经营的,学校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竞拍者。 2. 违约责任 竞拍者如违反本技术要求中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根据违约情节轻重确定,最高不超过经营合同总金额的20%。如因违约行为给学校或师生造成损失的,竞拍者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营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竞拍者应在2天内完成场地清理和交接工作。如未按时完成,每逾期一天,应按照5000元向学校支付场地占用费。 八、其他要求 1. 竞拍者应仔细阅读本技术要求,充分理解并接受其中的各项条款。在竞拍过程中,视为竞拍者已完全认可本技术要求内容。 2. 本技术要求的解 (略) 第二中学所有。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调整和补充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竞拍者。 | ||||||
竞买条件 | 1. 基本资质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包含食品销售等相关内容。 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代表参与竞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信誉要求 竞拍者需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竞拍。 (略) 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略)万元整((略) .00元) | ||||||
交纳时间 | 2025年3月11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名称 | (略) (略) | ||||||
开户行 | 石嘴山银行银川新华街支行 | ||||||
交纳账号 | (略)3717-99B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意向竞买人须于报名截止时 (略) (略) 账户交纳(略)元的竞买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超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及无犯罪证明到银川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符合竞买人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资质证件的,均不予报名)。 2、拍卖标的实地查看时间:2025年3月3日至3月7日。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951-(略) (有意实地查看者请提前一天与联系人联系,否则无法进场查看。)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带息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 (略) (略) 办理退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会当天一次性付清拍卖佣金,买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付清,如买受人反悔或逾期款未付清,均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赔偿金。拍卖人或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成交标的并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同时,拍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标的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由拍卖人协助委托人以标的实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拍卖时间 | 2025年3月12日上午10:00 | ||||||
拍卖地点 | (略) (略) 拍卖厅( (略) 阅海中 (略) (略) 东侧, (略) (略) (略) 民大厅C座7楼)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略) 站、 (略) 、银川 (略) 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银川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陈 娟 | 联系电话 | (略) | ||||
电话 | 0951-(略)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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