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八-花山镇鼎盛一路55号之二101号商铺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或其法定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须提供中国执行 (略) (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3.意向方如为企业法人,需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
4.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5.本次出租不接受中介代为报名。
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1.租赁保证金标准为末年月租金的3倍;
2.承租方不得擅自整体转租,需以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需自行与所在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支付管理费,承担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用;
4.承租方需按照属地相关政策管理规定规范运营出租标的,如发生信访维稳等群体性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
5.承租方需为承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重视防火、防盗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6.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7.本出租标的权证记载的权属为广州机场 (略) (即实际产权人),租赁合同签署主体为广州机场 (略) ,该出租行为已获得实际产权人的授权。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产权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8.本次出租面积为69.7436平方米,若测绘结果或者房产证出具后面积发生变动,面积变小则维持原合同租金:面积变大, 由评估公司出具补充说明,根据评估价调整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不低于调整后的评估总价,由承租方补交租金。
9.出租标的所在地块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证等)为由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需承诺按照出租用途使用。本次出租标的的物业用途为商业,承租方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物业用途。
11.承租方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且在获得出租方了解同意的前提下可自行完善该出租标的的配套设施及证照手续,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须自行承担。另,承租方须根据政府相关要求自行完善该出租标的的合法使用手续,并承担消防、环保与治安安全等责任。
12.承租方入场装修前,须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报建审批并提供相应的装修设计方案、 (略) 审核报备,审核通过后方可动工。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或其法定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须提供中国执行 (略) (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3.意向方如为企业法人,需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
4.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5.本次出租不接受中介代为报名。
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1.租赁保证金标准为末年月租金的3倍;
2.承租方不得擅自整体转租,需以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需自行与所在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支付管理费,承担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用;
4.承租方需按照属地相关政策管理规定规范运营出租标的,如发生信访维稳等群体性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
5.承租方需为承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重视防火、防盗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6.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7.本出租标的权证记载的权属为广州机场 (略) (即实际产权人),租赁合同签署主体为广州机场 (略) ,该出租行为已获得实际产权人的授权。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产权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8.本次出租面积为69.7436平方米,若测绘结果或者房产证出具后面积发生变动,面积变小则维持原合同租金:面积变大, 由评估公司出具补充说明,根据评估价调整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不低于调整后的评估总价,由承租方补交租金。
9.出租标的所在地块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证等)为由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需承诺按照出租用途使用。本次出租标的的物业用途为商业,承租方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物业用途。
11.承租方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且在获得出租方了解同意的前提下可自行完善该出租标的的配套设施及证照手续,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须自行承担。另,承租方须根据政府相关要求自行完善该出租标的的合法使用手续,并承担消防、环保与治安安全等责任。
12.承租方入场装修前,须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报建审批并提供相应的装修设计方案、 (略) 审核报备,审核通过后方可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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