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509破14号名匠雅居公司接管通知
接管通知
苏州名匠 (略) 法定代表人祁伟、监事李娟、财务负责人祁秀丽:
(略) (略) (略) 于2025年2月5日作出(2025)苏0509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苏州名匠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5日作出(2025)苏0509破14号决定书, (略) 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在破产程序终结前你负有妥善保管债务人财产、印章、证照、账簿、文书,配合管理人调查和接管的义务。现管理人正式通知:
请你(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准备好如下材料,并根据管理人要求移交:
1.不动产权属资料、基本信息;
2.固定资产和实物资产清单及资产;
3.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清单及相应权属凭证;
4.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
5.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6.会计凭证、账册、历年审计报告、历年财务报告、账套、财务管理系统及税务系统登录账号、密码等;
7.银行开户许可证、账户信息、密码、网银盾、存款凭证、剩余票据等;
8.人事档案;
9.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10.债务人的诉讼、仲裁案件材料;
11.对外债权清单及相关材料;
12.对外债务清单及相关材料;
13.债务人其他财产、债权、债务等信息、资料。
请你于前述期限内前联系管理人履行配合接管义务,不配合接管将有 (略) 以司法罚款、司法拘留等,以及承担不配合清算的民事责任等。
另,你处若有尚 (略) 财产,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告,并向管理人交付相应的财产。
特此通知!
苏州名匠 (略) 管理人
2025年2月25日
附:
管理人联系方式:薛律师 #、蒋助理#,苏州 (略) 苏州中心办公楼C座12 (略) 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
接管通知
苏州名匠 (略) 法定代表人祁伟、监事李娟、财务负责人祁秀丽:
(略) (略) (略) 于2025年2月5日作出(2025)苏0509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苏州名匠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5日作出(2025)苏0509破14号决定书, (略) 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在破产程序终结前你负有妥善保管债务人财产、印章、证照、账簿、文书,配合管理人调查和接管的义务。现管理人正式通知:
请你(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准备好如下材料,并根据管理人要求移交:
1.不动产权属资料、基本信息;
2.固定资产和实物资产清单及资产;
3.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清单及相应权属凭证;
4.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
5.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6.会计凭证、账册、历年审计报告、历年财务报告、账套、财务管理系统及税务系统登录账号、密码等;
7.银行开户许可证、账户信息、密码、网银盾、存款凭证、剩余票据等;
8.人事档案;
9.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10.债务人的诉讼、仲裁案件材料;
11.对外债权清单及相关材料;
12.对外债务清单及相关材料;
13.债务人其他财产、债权、债务等信息、资料。
请你于前述期限内前联系管理人履行配合接管义务,不配合接管将有 (略) 以司法罚款、司法拘留等,以及承担不配合清算的民事责任等。
另,你处若有尚 (略) 财产,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告,并向管理人交付相应的财产。
特此通知!
苏州名匠 (略) 管理人
2025年2月25日
附:
管理人联系方式:薛律师 #、蒋助理#,苏州 (略) 苏州中心办公楼C座12 (略) 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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