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土地出让价格评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安平县土地出让价格评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略) 网站(http://**)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3-18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略)7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2-26至2025-03-04, 0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3-18 14: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投标人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单位 (略) (略) 网站(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略) (略) 上注册的投标单位, (略) (略) 网站 (略) 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 (略)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 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注册验审服务电话:0318-(略)。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 (略) (略) 进行注册资料验审。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 (略) 上报名等问题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2)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电话:(略)。 (3)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 (略) (略) 提出; (略) (略)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投标人 (略)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 或 0318-(略)。 (4)依据《河北省 2023 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采购文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5)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2021】7 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6)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 (略) 络办理,投标人无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 (略) (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项目概况
安平县土地出让价格评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略) 网站(http://**)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3-18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略)7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2-26至2025-03-04, 0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3-18 14: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投标人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单位 (略) (略) 网站(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略) (略) 上注册的投标单位, (略) (略) 网站 (略) 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 (略)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 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注册验审服务电话:0318-(略)。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 (略) (略) 进行注册资料验审。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 (略) 上报名等问题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2)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电话:(略)。 (3)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 (略) (略) 提出; (略) (略)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投标人 (略)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 或 0318-(略)。 (4)依据《河北省 2023 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采购文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5)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2021】7 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6)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 (略) 络办理,投标人无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 (略) (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