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长乐镇鹿苑村周村坂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竞租公告
一 竞租公告
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 (略) 长乐镇鹿苑村周村坂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 (略) 长乐镇鹿苑村周村坂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略) 长乐镇人民政府批准,出 (略) 长乐镇鹿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长乐镇鹿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5年3月6日9时30分在 (略) 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 (略) 长乐镇鹿苑村周村坂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年限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长乐镇鹿苑村周村坂(窑厂土地),土地合计面积为320亩(最终以实际流转合同面积为准)。出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的标的物面积320亩(最终以实际流转合同面积为准),竞租年限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300元/年亩。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则报价作无 (略) 理。
(2)以上标的物面积以招标数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公告期满后,如无合格意向竞租人报名,则该标的租赁终止;如仅有一人合格意向竞租人报名,则该标的按公布的底价及条件由竞租人报价成交;如有两人及以上合格意向竞租人报名,则进入竞价程序,通过一次性书面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缴纳成交承包款以一年一交,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 (略) 长乐镇鹿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首期的成交承包款(本成交承包款一年一交,),先付后用。以后每年租金租赁期到期前7日内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中包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中包成交承包款的一部分; (略) 长乐镇鹿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承包款,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4)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承租人缴纳首期成交承包款之日起七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2025年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3:30)到 (略) 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室
本次竞租标的物: (略) 长乐镇鹿苑村周村坂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
4.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元 (大写:#万元整)。竞租人的竞租保证 (略) 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帐户 (竞租保证金须在2025年3月5日下午15时30分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同时持相关付款 (略) 长乐镇鹿苑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 (略) 长乐镇鹿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 (略) 农商银行长乐支行,账号:# 。
注:未中标者10日内退保证金(不计息),承租者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下一次招租后14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收据、报价书参加竞租会议;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收据、无报价书, 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6.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 (略) 理。
7.联 系 人:钱国洪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黄红萍 联系电话:0575-# #
8.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方: (略) 长乐镇鹿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绍兴 (略)
2025年2月26日
一 竞租公告
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 (略) 长乐镇鹿苑村周村坂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 (略) 长乐镇鹿苑村周村坂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略) 长乐镇人民政府批准,出 (略) 长乐镇鹿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长乐镇鹿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5年3月6日9时30分在 (略) 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 (略) 长乐镇鹿苑村周村坂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年限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长乐镇鹿苑村周村坂(窑厂土地),土地合计面积为320亩(最终以实际流转合同面积为准)。出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的标的物面积320亩(最终以实际流转合同面积为准),竞租年限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300元/年亩。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则报价作无 (略) 理。
(2)以上标的物面积以招标数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公告期满后,如无合格意向竞租人报名,则该标的租赁终止;如仅有一人合格意向竞租人报名,则该标的按公布的底价及条件由竞租人报价成交;如有两人及以上合格意向竞租人报名,则进入竞价程序,通过一次性书面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缴纳成交承包款以一年一交,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 (略) 长乐镇鹿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首期的成交承包款(本成交承包款一年一交,),先付后用。以后每年租金租赁期到期前7日内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中包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中包成交承包款的一部分; (略) 长乐镇鹿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承包款,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4)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承租人缴纳首期成交承包款之日起七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2025年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3:30)到 (略) 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室
本次竞租标的物: (略) 长乐镇鹿苑村周村坂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
4.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元 (大写:#万元整)。竞租人的竞租保证 (略) 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帐户 (竞租保证金须在2025年3月5日下午15时30分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同时持相关付款 (略) 长乐镇鹿苑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 (略) 长乐镇鹿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 (略) 农商银行长乐支行,账号:# 。
注:未中标者10日内退保证金(不计息),承租者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下一次招租后14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收据、报价书参加竞租会议;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收据、无报价书, 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6.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 (略) 理。
7.联 系 人:钱国洪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黄红萍 联系电话:0575-# #
8.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方: (略) 长乐镇鹿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绍兴 (略)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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