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粤海校区西南区快递服务中心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深圳大学 (略) (略) 快递服务中心 |
起始日期 | 2025年02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3月12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略) 深圳大学 (略) (略) |
面积/数量 | 28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6个月(每年2月和8月为免租期)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8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快递服务中心)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场地整体转租、转让、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3、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承租方须每年毕业季(具体时间根据每年校历决定,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一个星期)向在校师生提供凭校园卡8折或以下消费优惠。 6、承租方派驻的现场经理应具有从事快递业务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7、承租方需按实际用量每月缴纳水电费用以及其他费用。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遵守出租方规定。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8、承租方的经营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9修正)》规定。 9、承租方应投入租赁物业建筑物软硬件改造,并达到与周边环境的美观与统一性。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在出租方指定日期开始/完成装修,必须自行承担租赁物业室内装修、围墙、大门等项目的施工、改造,以上项目由承租方投入,装修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出租方审批备案并按出租方要求完成,承租方建设、装修及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有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否则视为违约。合同期满后可以搬移的设施设备及物品承租方可搬移收回,不能拆移 (略) 和不可拆毁的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任何经济赔偿,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租赁押金。 10、承租方的人员和车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与制度出入, (略) 车辆或人员,以保障校园秩序和安全。 11、在租期内,如因学校物业用途变更或有规划上的调整,可能导致上述出租地址的搬迁,出租方将提供面积相约的 (略) (略) 其它位置给承租方使用,租金单价不变。搬迁费用和再次装修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情况以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12、承租方在 (略) 内提供10组智能快递柜,具体安装位置另行报出租方审批。每组快递柜占地面积不超过3平方米、体积不超过6立方米。按同等出租价格计算租金。待实际选址地点完成安装后,按实际使用的数量(面积)收取租金。 13、承租方须在快递服务中心站点 (略) 寄件收费标准,明码标价,让师生比价选择,不得强制指定消费。 承租方对快递服务中心的建设须达到能提供手机随时随地自助查询物流信息、预约上门取件、寄件的功能。 14、承租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师生快递妥善送达。同时须把教师的快递件 (略) 理,将其送达校内教师指定的快 (略) (如办公室、 (略) 等),如有特殊送件需求,承租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服务。 15、承租方需满足实现无人自助寄取(后台可设置开放时间)、可实现快递分拣、到站寄件、自助取件、生鲜件收取、快递包装回收、大件行李收运等需求;同 (略) 可实现通过无人车将快递免费派送到指定楼下。 16、承租方自觉遵守校园各种规章制度,禁止在经营场所外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各种标牌、标志必须规范,严禁乱贴乱画,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外的杂物、垃圾,主动维护服务中心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 17、承租方应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校方及校方委托物业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 18、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严格遵守《快递暂行条例》, (略) 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要求的有关事项,并独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或责任。 19、承租方应严把快递物品安全关,禁止枪支、管制刀具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违禁快递物品进入校园。 20、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物业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器。 21、承租方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寄递物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制度,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22、承租方需保证将取 (略) 所有快递件入校,不得让师生出校门寄取快递的情况。 23、承租方需保证协助出租方对 (略) 进行必要管理,但不得阻挠 (略) 入校收取件。 24、承租方配备在快递服务中心的从业人员须符合行业监管部门从业资格要求,进入快递服务中心的从业人员须经身份核实确认,不得采取加盟、转包、转让的形式提供高校快递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校内用户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25、承租方装修的快递服务中心须符合《快递服务》(GB/T*.1-2011)、《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YZ/T0137-2015)、《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YZ 0139-2015)、《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Z 0149-2015)、《智能快件箱设置规范》(YZ∕T 0150-2016)和《校园快递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T/*)等相关标准。 26、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映比较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 27、承租方如有智能无人驾驶快递车派件,须保障无人快递车质量及安全,师生在快递车提取快递时,承租方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28、承租方需支持校内用户在线下单预约寄件, (略) 支持楼下寄件、 (略) 包括 (略) 楼、行政楼等支持上门寄送件。 | ||
其他补充说明 | 本项目计算租金面积为280平方米(其中30平方米为10个智能快递柜面积,待选址和安装完成后按照实际投入使用为准)。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快递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快递经营 (略) 注册证明文件等,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元(需要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意向承租方近一年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不良信用记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为准)。 4、意向承租方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故(提供承诺函)。 5、意向承租方需有 (略) 的能力,具有支持多品牌快递末端信息管理系统,承租后需要与包括但不限于与中通、圆通、申通、极兔、韵达、顺丰、邮政、京东、德邦等最少5家达成合作进驻校园的合作。 6、已在深圳大学 (略) 、 (略) (略) (略) ( (略) (略) 、兄弟公司)或实际经营者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名和经营。 7、意向承租方具有提供校园服务的经验。需提供在任一副省级(含) (略) 不少于一家高校的直营服务合同,或者在任一省( (略) 、 (略) )级范围内不少于三家高校的直营服务合同,且合同仍在有效期内。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3月12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郑先生;谢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大学 | ||
地址 | (略) -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3月12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一次付清合同中要求的一年场地租赁费(不包含免租期),并交纳不少于3个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的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报名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全部情况以及有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4、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5、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公告信息的全部内容及租赁合同条款,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 | ||
监督电话 | 0755-*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深圳大学 (略) (略) 快递服务中心 |
起始日期 | 2025年02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3月12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略) 深圳大学 (略) (略) |
面积/数量 | 28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6个月(每年2月和8月为免租期)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8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快递服务中心)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场地整体转租、转让、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3、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承租方须每年毕业季(具体时间根据每年校历决定,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一个星期)向在校师生提供凭校园卡8折或以下消费优惠。 6、承租方派驻的现场经理应具有从事快递业务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7、承租方需按实际用量每月缴纳水电费用以及其他费用。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遵守出租方规定。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8、承租方的经营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9修正)》规定。 9、承租方应投入租赁物业建筑物软硬件改造,并达到与周边环境的美观与统一性。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在出租方指定日期开始/完成装修,必须自行承担租赁物业室内装修、围墙、大门等项目的施工、改造,以上项目由承租方投入,装修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出租方审批备案并按出租方要求完成,承租方建设、装修及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有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否则视为违约。合同期满后可以搬移的设施设备及物品承租方可搬移收回,不能拆移 (略) 和不可拆毁的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任何经济赔偿,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租赁押金。 10、承租方的人员和车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与制度出入, (略) 车辆或人员,以保障校园秩序和安全。 11、在租期内,如因学校物业用途变更或有规划上的调整,可能导致上述出租地址的搬迁,出租方将提供面积相约的 (略) (略) 其它位置给承租方使用,租金单价不变。搬迁费用和再次装修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情况以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12、承租方在 (略) 内提供10组智能快递柜,具体安装位置另行报出租方审批。每组快递柜占地面积不超过3平方米、体积不超过6立方米。按同等出租价格计算租金。待实际选址地点完成安装后,按实际使用的数量(面积)收取租金。 13、承租方须在快递服务中心站点 (略) 寄件收费标准,明码标价,让师生比价选择,不得强制指定消费。 承租方对快递服务中心的建设须达到能提供手机随时随地自助查询物流信息、预约上门取件、寄件的功能。 14、承租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师生快递妥善送达。同时须把教师的快递件 (略) 理,将其送达校内教师指定的快 (略) (如办公室、 (略) 等),如有特殊送件需求,承租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服务。 15、承租方需满足实现无人自助寄取(后台可设置开放时间)、可实现快递分拣、到站寄件、自助取件、生鲜件收取、快递包装回收、大件行李收运等需求;同 (略) 可实现通过无人车将快递免费派送到指定楼下。 16、承租方自觉遵守校园各种规章制度,禁止在经营场所外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各种标牌、标志必须规范,严禁乱贴乱画,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外的杂物、垃圾,主动维护服务中心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 17、承租方应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校方及校方委托物业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 18、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严格遵守《快递暂行条例》, (略) 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要求的有关事项,并独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或责任。 19、承租方应严把快递物品安全关,禁止枪支、管制刀具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违禁快递物品进入校园。 20、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物业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器。 21、承租方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寄递物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制度,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22、承租方需保证将取 (略) 所有快递件入校,不得让师生出校门寄取快递的情况。 23、承租方需保证协助出租方对 (略) 进行必要管理,但不得阻挠 (略) 入校收取件。 24、承租方配备在快递服务中心的从业人员须符合行业监管部门从业资格要求,进入快递服务中心的从业人员须经身份核实确认,不得采取加盟、转包、转让的形式提供高校快递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校内用户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25、承租方装修的快递服务中心须符合《快递服务》(GB/T*.1-2011)、《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YZ/T0137-2015)、《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YZ 0139-2015)、《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Z 0149-2015)、《智能快件箱设置规范》(YZ∕T 0150-2016)和《校园快递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T/*)等相关标准。 26、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映比较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 27、承租方如有智能无人驾驶快递车派件,须保障无人快递车质量及安全,师生在快递车提取快递时,承租方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28、承租方需支持校内用户在线下单预约寄件, (略) 支持楼下寄件、 (略) 包括 (略) 楼、行政楼等支持上门寄送件。 | ||
其他补充说明 | 本项目计算租金面积为280平方米(其中30平方米为10个智能快递柜面积,待选址和安装完成后按照实际投入使用为准)。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快递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快递经营 (略) 注册证明文件等,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元(需要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意向承租方近一年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不良信用记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为准)。 4、意向承租方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故(提供承诺函)。 5、意向承租方需有 (略) 的能力,具有支持多品牌快递末端信息管理系统,承租后需要与包括但不限于与中通、圆通、申通、极兔、韵达、顺丰、邮政、京东、德邦等最少5家达成合作进驻校园的合作。 6、已在深圳大学 (略) 、 (略) (略) (略) ( (略) (略) 、兄弟公司)或实际经营者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名和经营。 7、意向承租方具有提供校园服务的经验。需提供在任一副省级(含) (略) 不少于一家高校的直营服务合同,或者在任一省( (略) 、 (略) )级范围内不少于三家高校的直营服务合同,且合同仍在有效期内。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3月12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郑先生;谢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大学 | ||
地址 | (略) -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3月12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一次付清合同中要求的一年场地租赁费(不包含免租期),并交纳不少于3个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的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报名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全部情况以及有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4、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5、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公告信息的全部内容及租赁合同条款,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 | ||
监督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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