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琼01强清13号海南方捷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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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琼01强清13号海南方捷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略) 强制清算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略) (略) (下称“ (略) ”)于2021年12月15日(下称“强制清算受理日”)作出(2021)琼01清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下称“方捷公司”或“债务人”)强制清算案,并于2022年3月29日,指定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担任 (略) 清算组(下称“清算组”)

(略) 强制清算工作顺利进行,拟选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评估机构一家,为方捷公司强制清算提供评估服务。

一、方捷公司基本情况

方捷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略)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略)28Y,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房地产销售代理、酒店经营管理、酒店人员培训、旅游项目开发等。

方捷公司资产主要为其名下2 (略) (略) 城西镇仁里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5655.08平方米(约8.48亩)。

二、工作范围及时间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1、对方捷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以强制清算受理日为基准日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2、方捷公司强制清算期间,在清算方案提交表决前,如发生评估报告 (略) 场重大变化的,评估机构应按照清算组的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3、按照清算组的 (略) (略) 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等文件进行解释、说明;

4、对清算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认为需要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评估,及与强制清算项目有关的其他服务事项。

(二)工作完成时限

1、评估机构一经选定,应在2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并进场开展工作;

2、评估机构应在接受委托之日起15日内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初稿,清算组对报告初稿内容无意见的,评估机构应在3日内出具正式稿。

三、参选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评估资质,具有提供强制清算工作中所需服务能力的单位;

(二)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略) 罚记录;

(三)具有为强制清算案件提供评估工作的经验;

(四)接受并满足清算组对强制清算评估工作的全部要求,特别是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范围及质量要求。

(五)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 (略) 的委托为其提供过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六)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参选。

四、报价原则

本次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报价需包含报告编制、函证、差旅费、税费等开展本项目工作的全部费用;

注意:本次选聘不设二次报价,参选机构仅有一次响应报价,最终价格由双方议定。

五、参选方式

(一)参选机构应于2025年3月3日18时前,以现场递交纸质版或电子邮件发送扫描版的方式,将参选材料送达清算组指定的材料现场接收地点或电子邮箱。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材料的,取消参选资格;

(二)纸质参选材料一式三份,所有提交的参选材料均需逐页加盖参选机构的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参选材料接收地址: (略) (略) 滨海大道121-8号信恒大厦一层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联系人:张律师,(略);

(三)电子版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清算组指定邮箱:*@*q.com;

(四)参选机构提供的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五)参选材料包括:

1、参选函(见附件1);

2、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强制清算评估的团队建设情况;

3、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4、公司强制清算评估工作业绩,并附所承办项目的评估服务合同/报告签字页等证明材料;

5、拟从事本项目评估工作的团队成员基本情况、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业绩证明、参与本次选聘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6、中选后 (略) (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及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时间等);

7、参选机构资质证明;

8、报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收费的依据、优惠幅度、计算方式以及费用收取时间等;

9、承诺函(见附件2);

10、参选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特别说明事项

(一)根据清算组财产清查工作的推进, (略) 其他资产,其他资产也须纳入评估范围,评估单位不得因资产增加而要求增加评估费用;

(二)此外, (略) 无现金资产,相应委托费用的支付可能存在延迟;如延迟,委托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且获选机构相应工作不得顺延;

(三)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应调减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选聘公告的权利;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 (略) 清算组所有。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案评估工作的,可在报名期内与清算组联系(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略)),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按要求准备和递交参选材料。

清算组将综合参选机构人员规模、信誉、过往类似工作业绩、投入项目人数、工作方案、报价、 (略) 强制清算案件要求 等因素确定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略) 清算组

2025年2月26日


附件
承诺函.pdf 下载
(略) 强制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报名函.pdf 下载
,海南

(略) 强制清算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略) (略) (下称“ (略) ”)于2021年12月15日(下称“强制清算受理日”)作出(2021)琼01清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下称“方捷公司”或“债务人”)强制清算案,并于2022年3月29日,指定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担任 (略) 清算组(下称“清算组”)

(略) 强制清算工作顺利进行,拟选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评估机构一家,为方捷公司强制清算提供评估服务。

一、方捷公司基本情况

方捷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略)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略)28Y,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房地产销售代理、酒店经营管理、酒店人员培训、旅游项目开发等。

方捷公司资产主要为其名下2 (略) (略) 城西镇仁里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5655.08平方米(约8.48亩)。

二、工作范围及时间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1、对方捷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以强制清算受理日为基准日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2、方捷公司强制清算期间,在清算方案提交表决前,如发生评估报告 (略) 场重大变化的,评估机构应按照清算组的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3、按照清算组的 (略) (略) 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等文件进行解释、说明;

4、对清算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认为需要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评估,及与强制清算项目有关的其他服务事项。

(二)工作完成时限

1、评估机构一经选定,应在2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并进场开展工作;

2、评估机构应在接受委托之日起15日内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初稿,清算组对报告初稿内容无意见的,评估机构应在3日内出具正式稿。

三、参选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评估资质,具有提供强制清算工作中所需服务能力的单位;

(二)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略) 罚记录;

(三)具有为强制清算案件提供评估工作的经验;

(四)接受并满足清算组对强制清算评估工作的全部要求,特别是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范围及质量要求。

(五)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 (略) 的委托为其提供过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六)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参选。

四、报价原则

本次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报价需包含报告编制、函证、差旅费、税费等开展本项目工作的全部费用;

注意:本次选聘不设二次报价,参选机构仅有一次响应报价,最终价格由双方议定。

五、参选方式

(一)参选机构应于2025年3月3日18时前,以现场递交纸质版或电子邮件发送扫描版的方式,将参选材料送达清算组指定的材料现场接收地点或电子邮箱。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材料的,取消参选资格;

(二)纸质参选材料一式三份,所有提交的参选材料均需逐页加盖参选机构的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参选材料接收地址: (略) (略) 滨海大道121-8号信恒大厦一层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联系人:张律师,(略);

(三)电子版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清算组指定邮箱:*@*q.com;

(四)参选机构提供的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五)参选材料包括:

1、参选函(见附件1);

2、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强制清算评估的团队建设情况;

3、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4、公司强制清算评估工作业绩,并附所承办项目的评估服务合同/报告签字页等证明材料;

5、拟从事本项目评估工作的团队成员基本情况、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业绩证明、参与本次选聘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6、中选后 (略) (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及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时间等);

7、参选机构资质证明;

8、报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收费的依据、优惠幅度、计算方式以及费用收取时间等;

9、承诺函(见附件2);

10、参选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特别说明事项

(一)根据清算组财产清查工作的推进, (略) 其他资产,其他资产也须纳入评估范围,评估单位不得因资产增加而要求增加评估费用;

(二)此外, (略) 无现金资产,相应委托费用的支付可能存在延迟;如延迟,委托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且获选机构相应工作不得顺延;

(三)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应调减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选聘公告的权利;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 (略) 清算组所有。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案评估工作的,可在报名期内与清算组联系(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略)),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按要求准备和递交参选材料。

清算组将综合参选机构人员规模、信誉、过往类似工作业绩、投入项目人数、工作方案、报价、 (略) 强制清算案件要求 等因素确定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略) 清算组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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