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冀0983破7号河北泰恒特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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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冀0983破7号河北泰恒特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 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第二次)

2021年11月22日, (略) (略) (以下简称“法院”)作出(2021)冀0983破申字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以下称债务人)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12月14日作出(2021)冀0983破7号决定书,指定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维护债务人及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1、工商登记信息

债务人成立于2011年03月03日,公 (略) ,法定代表人魏建国,注册资本8809.*万元人民币,登记机关为沧 (略) 场 (略) ,住所地为沧州 (略)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对面。

企业经营范围为:矿产品、金属产品、原辅材料的冶炼加工、相关产品的销售与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筹建;对国家非限制行业项目的投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一般货物仓储;场地租赁、房屋租赁。

2、公司经营情况

债务人系一家节能环保铬铁合金企业,正在建设的高碳铬铁矿热炉(SRC)项目,设计年产 37.*吨高碳铬铁合金,计划总投资 11.74 亿元,占地面积为 33.33 万㎡(500 亩)。该项目引进日本工艺与技术,在规模和技术 (略) 于世界领先水平。项目于2013年7月动工,建设内容包括4条还原球团生产线和4台全密闭矿热炉。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1号生产线已完成试生产,2号生产线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基本完成,3号和4号生产线土建工程完成70%。

二、主要资产情况

2023年3月28日, (略) (略) (略) ,以2021年11月22日为基准日进行整体资产的评估,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显示,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负债等,资产总额评估值为人民币*.80元,其中包括流动资产(预付账款、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账款等,不包括现金及存货)*元,公司资产的快速变现值正在补充评估中。

三、负债情况

2023年 (略) (略) 委托审计机构,以2021年11月22 (略) 的账目进行全面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21年11月22日, (略) 账面资产总额*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万元,非流动资产*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万元,在建工程*万元,无形资产730.*元;账面负债总额*万元。经管理人接收债权申报及审查确定, (略) 建工优先债权金额1笔,优先债权金额*元,诉讼未决优先预留债权1笔,预留优先债权金额*元,诉讼未决建工债权2笔,预留普通债权金额*元。职工工资*元及社保类优先债权审查待定金额*;税款债权1笔,审查确定金额*元;审查确定普通债权(包括诉讼未决)共计*。综上,管理 (略) 负债*元。债务人最终的负债总额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 (略) 裁定确认的为准。

四、本次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旨在借助投资人管理、技术、资金、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及人员结构,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债务风险,实现拯救企业的目的。

五、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

(二)本公告所陈述的信息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现状、负债规模、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或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的约束效力。

六、意向投资人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自身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失信行为,无犯罪记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资格。

2、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要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同时符合上述第3项条件,联合体各方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债务人意向投资人招募。

5、根据债务人重整工作进展情况,管理人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二)招募程序

1、报名材料

有意向的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司同意报名参与 (略) 投资”的函(须加盖企业公章);

(2)参与投资的意向书。

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

如为联合投资人,还需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意向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投资人近三年(截至2024年12月底)的财务报表。

如经过审计的,则应提供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应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管理人审核。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须加盖企业公章。如有授权,则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须提交正本一份。

2、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73号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律师,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前。

管理人收到上述材料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通知报名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需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诚意金*元,管理人以诚意金到账为准确定意向投资人,完成报名程序,未交纳诚意金的视为未报名。

诚意金通过电汇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 (略) 管理人;

银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黄骅支行;

注明用途: (略) 投资诚意金。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须在缴纳诚意金后,及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获取详细资料,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实地勘察工作。

(四)签订投资协议缴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交纳诚意金后两周内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并于补充评估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同时交纳投资保证金*元(包含诚意金*元)。

(五)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

经管理人审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满足特别要求的条件的,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10个工作日内与意向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签订《投资协议》后意向投资人视为泰钢破产重整案的投资人。

特别要求: (略) 第一次招募投资人现实状况,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投资方案中债权受偿方案中需满足:投资方案中投资金额、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中现金偿债金额、偿债期限不低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第二次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所设条件,并保证投资方案的合法性,普通债权人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并同意管理人对其提交的投资方案协商后予以调整”的条件。否则提交的投资方案视为无效。

多家意向投资人满足条件提交方案的,管理人将全部予以确定为投资人,分别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具体操作流程在 (略) 同意后实施。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确定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不限于书面、电话、邮件、微信等,以便管理人与投资方沟通《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修改,指定联系人的发言代表投资方的意见。

(六)诚意金及保证金 (略) 理

1、被确定为投资人之前放弃参与重整,管理人及时通知该意向投资人,并在通知意向投资人后的五个工 (略) 无息返还诚意金。

2、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者在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方案修改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投资人拒绝修改《重整投资方案》的或经过修改仍不符合修改意见的,视为该意向投资人放弃投资。管理人在发出修改意见之日起的八个工 (略) 无息返还投资保证金。

3、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后,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略) 裁定批准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投资人未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履行的,或因重整方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投资人已经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作为缔约损失,弥补二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给管理人及全体债权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4、对于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 (略) 裁定通过成为重整投资方的,管理人将在表决结果确 (略) 不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

5、对于最终被选定为重整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等额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行保 (略) 理将依据《投资协议》或《重整计划草案》的约 (略) 理。

七、其他

(一)此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 (略) (略) 负责监督。

(二)后续流程管理人将根据案件程序的进程,视情况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或公告。

(三)意向投资人缴纳诚意金及保证金,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和承担,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

(四)意向投资人参与报名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等,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六)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投资。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河北

(略) 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第二次)

2021年11月22日, (略) (略) (以下简称“法院”)作出(2021)冀0983破申字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以下称债务人)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12月14日作出(2021)冀0983破7号决定书,指定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维护债务人及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1、工商登记信息

债务人成立于2011年03月03日,公 (略) ,法定代表人魏建国,注册资本8809.*万元人民币,登记机关为沧 (略) 场 (略) ,住所地为沧州 (略)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对面。

企业经营范围为:矿产品、金属产品、原辅材料的冶炼加工、相关产品的销售与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筹建;对国家非限制行业项目的投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一般货物仓储;场地租赁、房屋租赁。

2、公司经营情况

债务人系一家节能环保铬铁合金企业,正在建设的高碳铬铁矿热炉(SRC)项目,设计年产 37.*吨高碳铬铁合金,计划总投资 11.74 亿元,占地面积为 33.33 万㎡(500 亩)。该项目引进日本工艺与技术,在规模和技术 (略) 于世界领先水平。项目于2013年7月动工,建设内容包括4条还原球团生产线和4台全密闭矿热炉。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1号生产线已完成试生产,2号生产线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基本完成,3号和4号生产线土建工程完成70%。

二、主要资产情况

2023年3月28日, (略) (略) (略) ,以2021年11月22日为基准日进行整体资产的评估,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显示,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负债等,资产总额评估值为人民币*.80元,其中包括流动资产(预付账款、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账款等,不包括现金及存货)*元,公司资产的快速变现值正在补充评估中。

三、负债情况

2023年 (略) (略) 委托审计机构,以2021年11月22 (略) 的账目进行全面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21年11月22日, (略) 账面资产总额*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万元,非流动资产*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万元,在建工程*万元,无形资产730.*元;账面负债总额*万元。经管理人接收债权申报及审查确定, (略) 建工优先债权金额1笔,优先债权金额*元,诉讼未决优先预留债权1笔,预留优先债权金额*元,诉讼未决建工债权2笔,预留普通债权金额*元。职工工资*元及社保类优先债权审查待定金额*;税款债权1笔,审查确定金额*元;审查确定普通债权(包括诉讼未决)共计*。综上,管理 (略) 负债*元。债务人最终的负债总额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 (略) 裁定确认的为准。

四、本次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旨在借助投资人管理、技术、资金、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及人员结构,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债务风险,实现拯救企业的目的。

五、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

(二)本公告所陈述的信息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现状、负债规模、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或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的约束效力。

六、意向投资人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自身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失信行为,无犯罪记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资格。

2、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要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同时符合上述第3项条件,联合体各方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债务人意向投资人招募。

5、根据债务人重整工作进展情况,管理人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二)招募程序

1、报名材料

有意向的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司同意报名参与 (略) 投资”的函(须加盖企业公章);

(2)参与投资的意向书。

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

如为联合投资人,还需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意向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投资人近三年(截至2024年12月底)的财务报表。

如经过审计的,则应提供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应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管理人审核。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须加盖企业公章。如有授权,则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须提交正本一份。

2、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73号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律师,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前。

管理人收到上述材料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通知报名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需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诚意金*元,管理人以诚意金到账为准确定意向投资人,完成报名程序,未交纳诚意金的视为未报名。

诚意金通过电汇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 (略) 管理人;

银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黄骅支行;

注明用途: (略) 投资诚意金。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须在缴纳诚意金后,及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获取详细资料,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实地勘察工作。

(四)签订投资协议缴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交纳诚意金后两周内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并于补充评估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同时交纳投资保证金*元(包含诚意金*元)。

(五)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

经管理人审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满足特别要求的条件的,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10个工作日内与意向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签订《投资协议》后意向投资人视为泰钢破产重整案的投资人。

特别要求: (略) 第一次招募投资人现实状况,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投资方案中债权受偿方案中需满足:投资方案中投资金额、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中现金偿债金额、偿债期限不低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第二次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所设条件,并保证投资方案的合法性,普通债权人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并同意管理人对其提交的投资方案协商后予以调整”的条件。否则提交的投资方案视为无效。

多家意向投资人满足条件提交方案的,管理人将全部予以确定为投资人,分别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具体操作流程在 (略) 同意后实施。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确定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不限于书面、电话、邮件、微信等,以便管理人与投资方沟通《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修改,指定联系人的发言代表投资方的意见。

(六)诚意金及保证金 (略) 理

1、被确定为投资人之前放弃参与重整,管理人及时通知该意向投资人,并在通知意向投资人后的五个工 (略) 无息返还诚意金。

2、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者在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方案修改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投资人拒绝修改《重整投资方案》的或经过修改仍不符合修改意见的,视为该意向投资人放弃投资。管理人在发出修改意见之日起的八个工 (略) 无息返还投资保证金。

3、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后,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略) 裁定批准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投资人未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履行的,或因重整方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投资人已经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作为缔约损失,弥补二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给管理人及全体债权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4、对于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 (略) 裁定通过成为重整投资方的,管理人将在表决结果确 (略) 不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

5、对于最终被选定为重整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等额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行保 (略) 理将依据《投资协议》或《重整计划草案》的约 (略) 理。

七、其他

(一)此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 (略) (略) 负责监督。

(二)后续流程管理人将根据案件程序的进程,视情况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或公告。

(三)意向投资人缴纳诚意金及保证金,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和承担,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

(四)意向投资人参与报名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等,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六)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投资。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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