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土20255号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经昌黎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昌土(2025)5号 | 宗地总面积: | *.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内、 (略) 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25≤ | |||
绿化率(%): | 5≤ 并且 ≤15 | 建筑限高(米): | ≤2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2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7 | ||||
起始价: | 1233.*元 | 加价幅度: | 4.*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19日 08时3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3月28日 15时00分 | |||||
备注: 1.本宗地挂牌起始单价为30.*元/亩,报价增幅为0.*元/亩的正整数倍;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时,自然人申请的应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26日到昌黎县自然资 (略) 土地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26日到昌黎县自然资 (略) 土地利用股向县自然资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自然资 (略) 将在2025年03月2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略) 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
昌土(2025)5号地块:2025年03月19日08时30分至2025年03月28日15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 ||||||||
2.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17时。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
联系地址:昌黎镇碣阳大街东段17号 | ||||||||
联 系 人:吕莉联系电话:0335-* | ||||||||
开户单位:昌黎县自然资 (略) | ||||||||
开户银行:秦皇岛银行昌黎支行开户账号 |
经昌黎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昌土(2025)5号 | 宗地总面积: | *.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内、 (略) 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25≤ | |||
绿化率(%): | 5≤ 并且 ≤15 | 建筑限高(米): | ≤2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2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7 | ||||
起始价: | 1233.*元 | 加价幅度: | 4.*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19日 08时3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3月28日 15时00分 | |||||
备注: 1.本宗地挂牌起始单价为30.*元/亩,报价增幅为0.*元/亩的正整数倍;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时,自然人申请的应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26日到昌黎县自然资 (略) 土地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26日到昌黎县自然资 (略) 土地利用股向县自然资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自然资 (略) 将在2025年03月2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略) 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
昌土(2025)5号地块:2025年03月19日08时30分至2025年03月28日15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 ||||||||
2.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17时。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
联系地址:昌黎镇碣阳大街东段17号 | ||||||||
联 系 人:吕莉联系电话:0335-* | ||||||||
开户单位:昌黎县自然资 (略) | ||||||||
开户银行:秦皇岛银行昌黎支行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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