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A17-1/02地块宗地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公告序号:彭水交易告字〔2025〕2号-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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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A17-1/02地块宗地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公告序号:彭水交易告字〔2025〕2号-出让公示

新城A17-1/02地块(宗地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彭水交易告字〔2025〕 2 号

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 (略) 决定公开出让 一(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此次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建设规模

(平方米)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宗地坐落

容积率

PS-2025-004

#.62

#.54

R2—居住用地、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G3—广场用地

靛水街道(新 (略) 范围内)

3

建筑密度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绿地率

出让年限:

建筑限高

停车泊位

≤40%

详见备注

/

70,自交地之日计算。

100

详见备注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保证金

#元

公告开

始时间

2025年2月27日9时00分

公告截

止时间

2025年3月18日15时00分

备 注

1.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彭水规资条件〔2025〕0003号)。

2.竞买住宅用地,企业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为合规的自有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专项审计报告。受让人在缴纳后续土地出让价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应提供资金来源专项审计报告。

3.住宅用地不接受个人报名竞拍。

4.报名单位为国有企业的,在竞买时需提供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发建设的承诺。

5.交易服务费由受让单位全额支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2月27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上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应于 2025年2月27日 9:00 时至 2025年 3月18日 15:00时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乌江港湾B栋2楼)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元。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月18日15:00 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3月 18日17:0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进行,公告时间内若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日期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若仅有1家申报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将以挂牌出让,并通知竞买人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挂牌竞买报价单报价,竞买人提交的挂牌竞买报价单报价符合出让文件规定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确定竞买人为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

出让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 (略)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23-#

联系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乌江港湾B栋2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3-#

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账户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支行
账 号:#012

2025年2月27日


详 (略) 站

新城A17-1/02地块(宗地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彭水交易告字〔2025〕 2 号

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 (略) 决定公开出让 一(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此次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建设规模

(平方米)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宗地坐落

容积率

PS-2025-004

#.62

#.54

R2—居住用地、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G3—广场用地

靛水街道(新 (略) 范围内)

3

建筑密度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绿地率

出让年限:

建筑限高

停车泊位

≤40%

详见备注

/

70,自交地之日计算。

100

详见备注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保证金

#元

公告开

始时间

2025年2月27日9时00分

公告截

止时间

2025年3月18日15时00分

备 注

1.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彭水规资条件〔2025〕0003号)。

2.竞买住宅用地,企业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为合规的自有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专项审计报告。受让人在缴纳后续土地出让价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应提供资金来源专项审计报告。

3.住宅用地不接受个人报名竞拍。

4.报名单位为国有企业的,在竞买时需提供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发建设的承诺。

5.交易服务费由受让单位全额支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2月27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上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应于 2025年2月27日 9:00 时至 2025年 3月18日 15:00时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乌江港湾B栋2楼)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元。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月18日15:00 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3月 18日17:0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进行,公告时间内若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日期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若仅有1家申报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将以挂牌出让,并通知竞买人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挂牌竞买报价单报价,竞买人提交的挂牌竞买报价单报价符合出让文件规定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确定竞买人为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

出让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 (略)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23-#

联系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乌江港湾B栋2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3-#

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账户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支行
账 号:#012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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