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银天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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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银天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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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新疆人银天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8%股权 项目编号: S(略)D(略)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北京人 (略)
转让比例: 28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119.(略)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5-2-27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略)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 (1)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内容,已了解转让标的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意向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3)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情况; (4)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支付于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本方同意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新疆人银 (略) 不得再使用“人银”品牌及商标,并完成公司名称变更。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 (略) )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情况;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额为(略)元,实收资本金额为(略)元。转让方北京人 (略) 对标的企业认缴(略)元,实缴(略)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未实缴的部分由本项目受让方承担实缴出资义务。在本次转让过程中不进行减资。 2.北京人 (略) 完成股权转让后,新疆人银 (略) 不得再使用“人银”品牌及商标,并完成公司名称变更。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新疆人银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8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略)MA77LJ2Y3N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120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3)
营业收入(上年度): 508.41 利润总额(上年度): -97.54 净利润(上年度): -97.54
资产总额(上年度): 922.46 负债总额(上年度): 211.6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710.78
审计机构: 新疆博鑫昌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 2024-12-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略) 利润总额: 48.27 净利润: 52.28
资产总额: 986.67 负债总额: 223.5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63.09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北京人 (略) 28
新疆天盾 (略) 27
新疆金融投资(集团) (略) 10
中钞长城 (略) 25
新疆 (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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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新疆人银天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8%股权 项目编号: S(略)D(略)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北京人 (略)
转让比例: 28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119.(略)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5-2-27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略)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 (1)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内容,已了解转让标的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意向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3)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情况; (4)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支付于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本方同意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新疆人银 (略) 不得再使用“人银”品牌及商标,并完成公司名称变更。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 (略) )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情况;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额为(略)元,实收资本金额为(略)元。转让方北京人 (略) 对标的企业认缴(略)元,实缴(略)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未实缴的部分由本项目受让方承担实缴出资义务。在本次转让过程中不进行减资。 2.北京人 (略) 完成股权转让后,新疆人银 (略) 不得再使用“人银”品牌及商标,并完成公司名称变更。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新疆人银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8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略)MA77LJ2Y3N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120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3)
营业收入(上年度): 508.41 利润总额(上年度): -97.54 净利润(上年度): -97.54
资产总额(上年度): 922.46 负债总额(上年度): 211.6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710.78
审计机构: 新疆博鑫昌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 2024-12-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略) 利润总额: 48.27 净利润: 52.28
资产总额: 986.67 负债总额: 223.5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63.09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北京人 (略) 28
新疆天盾 (略) 27
新疆金融投资(集团) (略) 10
中钞长城 (略) 25
新疆 (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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