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1破1号关于南京十四所机电设备厂职工债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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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苏01破1号关于南京十四所机电设备厂职工债权公示

关于南京十四所机电设备厂

职工债权公示

2025年1月15日, (略) (略) 根据南京十四所机电设备厂申请作出(2025)苏01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十四所机电设备厂(以下简称十四所机电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2025)苏01破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江苏东 (略) 担任十四所机电厂管理人。

经管理人确认,截至2025年2月28日,十四所机电厂并不拖欠职工工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十天。

职工如对本次公示债权数额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管理人不予更正, (略) (略) 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南京十四所机电设备厂管理人

2025年2月28日

注: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略) 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1-1301室;管理人联系人及电话:蔡律师,#。



,南京

关于南京十四所机电设备厂

职工债权公示

2025年1月15日, (略) (略) 根据南京十四所机电设备厂申请作出(2025)苏01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十四所机电设备厂(以下简称十四所机电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2025)苏01破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江苏东 (略) 担任十四所机电厂管理人。

经管理人确认,截至2025年2月28日,十四所机电厂并不拖欠职工工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十天。

职工如对本次公示债权数额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管理人不予更正, (略) (略) 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南京十四所机电设备厂管理人

2025年2月28日

注: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略) 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1-1301室;管理人联系人及电话: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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