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溪学校游泳池出租网络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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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溪学校游泳池出租网络竞价公告

交易公告

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象山县爵溪学校委托,经象 (略) 同意, (略) ( (略) 址:http://**:7070/jmr/index;注 (略) 址:http://**:7070/web/login;使用IE浏览器的,须8.0及以上版本;使用360浏览器的,须切换成“兼容模式”。以下简称“ (略) ”), (略) 络竞价方式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坐落地址

出租

面积

租期

首期租金

起始价

保证金

1

爵溪学校游泳池经营租赁权

象山县爵溪街道十字西街106号

375㎡

3期

#元

5000元

*以上标的不设保留价

二、注意事项

1、出租标的的现状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看样了解实际情况。成交后若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降低租金或提出其他要求的,出租人概不接受,均视为承租人违约,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租标的位于爵溪学校内,游泳池长25米,宽15米,水深1米。游泳池建于2014年7月,配有遮阳布、男女更衣室各1间和办公用房1间。

3、出租标的租期共3期:第一期为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8月20日,第二期为2026年7月5日至2026年8月20日,第三期为2027年7月5日至2027年8月20日。租金一期一付,第一期租金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后两期租金在每期游泳培训开班前向象山县爵溪学校支付。

4、标的成交后,第一期的游泳池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不超过#元,超出部分由承租人承担),维修项目需和学校协商决定。第二、三期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经营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6、经营期间承租人对安全事故负责,与出租人无涉;与消费者发生的任何纠纷,由承租人自行解决,与出租人无涉。

7、标的成交后,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8、本标的有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必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三、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3日(工作时间);

2、实地看样: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展示现场看样(联系人:虞老师;联系电话:#)。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

五、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方式:必须通过银行( (略) 银)一次性足额转账;

2、缴纳时间:在网络竞价结束前均可缴纳。为保证及时到账, (略) 络竞价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缴纳;

3、退还:未竞得人的交易 (略) 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 (略) 退还(不计利息)。

六、网络竞价程序

1、注册: (略) 上实名注册(已经注册过的,无需再注册);

2、登录:可以用“用户名”或“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3、报名:点击“报名” (略) 即时审核;

4、缴纳交易保证金:报名通过后弹出《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请按照此单指示缴纳(不同竞买人获取到的“收款账号”不同,务必按本人获取到的收款账号缴纳);

5、报价:在网络竞 (略) 在线报价。

详细操 (略) 中交易指南/竞买人操作手册(网址:http://**:7070/jmr/help)

七、网络竞价时间

1、开始时间:2025年3月17日10时;

2、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10时;

3、延时竞价:在截止时间前5分钟起进行限时报价,期间如有新报价,则重新计时,再延时5分钟,直到5分钟内无人报价时竞价结束。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凭有关证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公章)到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1、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结果公示结束后2025年3月25日前签订;

2、缴纳成交价款:在结果公示结束后2025年3月25日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3、缴纳交易服务费: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九、遵守《交易须知》规定

竞买人须继续仔细阅读《交易须知》,充分理解其内容,并严格遵守其规定。

[附]交易中心地址:象山县丹西街 (略) 300号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4室。

咨询电话:0574-#(金老师、何老师)。


交易须知

象山县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委托人委托, (略) 在象 (略) (以下简称“ (略) ”)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有偿转让或出租竞价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略) 络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交易须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买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对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网络竞价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四、交易公告(包括补充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合同范本(以下简称“合同”)等交易信息同时公开披露,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了解其内容,遵守其规定。

五、竞买人 (略) 中进行独立自由报价,不得阻挠、恐吓、操纵其他竞买人报价,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报价。

六、 (略) 完成注册、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等操作后 (略) 上报价。

(一) (略) 进行实名注册,一次注册,长期有效。竞买人身份信息如有变化,应当及时更正。竞买人对上传的身份证件照片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二)注 (略) 对意向标的进行报名申购。公告中对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需要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人工审核;

(三)竞买人报名通过后, (略) 显示的《保证金缴纳说明单》指示信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交易保证金到账后,当网络竞价开启时,竞买 (略) 上报价。

七、报价以人民币计价。报价不含交易服务费以及移交标的、办理标的转户、证照变更手续等产生的费用。

八、竞买人 (略) 络竞价,应当谨慎报价。报价规则如下:

(一) (略) 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竞买人采用增价方式报价,即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四)竞买人一经成功报价,即不能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或优先购买权人相同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五)优先购买权人与其他竞买人报价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优先;有多个优先购买权人的,如报价相同,先报价的优先;

(六)竞买人可以进行多次报价;

(七) (略) 设有委托报价功能,由竞买人设定一个自己能够承受的最高限价,在不超过此价前提下,当其他竞买人出价时, (略) 会自动增加一个加价幅度进行报价。委托报价功能由竞买人自行启用和撤销,撤销后可继续采用手动报价;

(八)竞价截止前数分钟起进入限时报价期,期间竞价将可能延时,具体规则见公告;

(九)报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标的若有保留价,低于保留价的不能成交)。

九、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 (略) 络环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的安全,离开终端 (略) 。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以下情况,竞买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一)竞买人未按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竞买人注册的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

(三)竞买人因断电,网络、设备故障,电脑配置过低,浏览器版本过低,操作不当等原因无法 (略) 络竞价的。

十、竞买人应 (略) 络竞价前亲临标的展示现场,仔细查看标的,了解是否存在瑕疵等实际情况。如未查看,视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其存在的瑕疵。交易中心不保证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网络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交易 (略) 退还(未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不保证按时退还)。买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十二、买受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下手续:

(一)缴纳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

(二)凭相关证件到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跟委托人签订合同;

(四)受领标的;

(五)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到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十三、买受人没有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或需要转户而没有及时办理转户手续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等承担责任。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权交易中心可以中 (略) 络竞价活动:

(一) (略) 出现故障而不能及时排除的;

(二)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结束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三)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 (略) 络竞价活动的情形。

十五、网络竞价中止后需另行安排时间 (略) 络竞 (略) 络竞价的,交易中心将发布相关信息,竞买人因未及时关注信 (略) 络竞价机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交易中心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注册时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如果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确切,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竞买人承担责任。

十七、竞 (略) 络竞价时,违反本须知以及同时公开披露的公告、合同等规定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交易中心和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取消竞买人资格,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十八、本须知其它未尽事宜,请向交易中心咨询。


游泳池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象山县爵溪学校 (以下简称#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方将所属的游泳池(以下简称“游泳池”)出租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范围

游泳池位于爵溪街道十字西街106号爵溪学校内,面积375平方米。游泳池长25米,宽15米,水深1米。游泳池建于2014年7月,配有遮阳布、男女更衣室各1间和办公用房1间。

二、租赁期限

租期共3期:第一期为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8月20日,第二期为2026年7月5日至2026年8月20日,第三期为2027年7月5日至2027年8月20日。租赁期间游泳池运营开放时间为每日上午7:00起至晚上21:00止。

三、用 途

#方向#方承诺,租用该游泳池作为 游泳培训教学 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方不得任意改变用途。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游泳池每期租金: 元。支付方式:实行先付后用、一期一付原则,在每期游泳培训开班前支付(需银行转账),由#方开具发票。

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方于每期 月 日前将游泳池交付#方。

(二)#方负责游泳池供水、排水设备及安装施工,并配齐水表,达到#方的经营需求。第一期的游泳池维修费用由#方承担(不超过#元,超出部分由#方承担),维修项目需和#方协商决定。第二、三期维修费用由#方承担。

(三)#方交付的游泳池应具备经营所需相关证件。

(四)#方有权对#方消防治安和环境卫生秩序以及安全问题等方面进行检查。#方在经营期间的安全、防疫等管理工作对#方负责。

(五)#方在校使用场地期间仅限于使用入校主干道与游泳池周边相关设施,如有其他场地需求应向#方申请。在征得#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六)游泳池运营期间的供补水由#方负责实施,#方配合完成,应满 (略) 不低于#米的强制性要求。

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租赁期内,#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方自行负责。同时,积极做好社会治安管理和环境卫生秩序及安全问题的防范和治理工作,服从配合#方对此项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生主 (略) 罚事项的,由双方共同配 (略) 理解决。

(二)租赁期满,#方仍有租赁意向的,再提出申请。若没中标#方不再承租, (略) 理游泳池内#方物品,其余不动物品无偿原封不动留给#方。否则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方对游泳池的装修或改造必须与#方协商,经#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方负责游泳池日常维护及保洁工作,必须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干净,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和损害。

(五)#方需配合#方办理游泳池的相关证件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健康证等,第三方检测费用由#方承担。租赁期间,#方全权负责游泳池安全事项。租赁期营业时间内,游泳池内若发生溺水、碰伤等不安全事项,#方负全部责任,与#方无涉。

七、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不按时足额支付游泳池租金,累计拖欠时间超过30天。

2、擅自将游泳池抵押、担保、转借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租赁用途的。

4、因经营不善,无法正常经营的。

5、因#方原因解除合同,#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总额的30%向#方支付违约金。

(二)#方有下列事项之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承担由此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方未按时将游泳池交给付#方使用。

2、#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第一条、第二条,#方未能按要求实施到位。

3、因#方原因解除合同,#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总额的30%向#方支付违约金。

(三)因国家、省、市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约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退还相应费用。

八、其他

(一)#、#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条款,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略) 备案#份。

#方签字(盖章): #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交易公告

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象山县爵溪学校委托,经象 (略) 同意, (略) ( (略) 址:http://**:7070/jmr/index;注 (略) 址:http://**:7070/web/login;使用IE浏览器的,须8.0及以上版本;使用360浏览器的,须切换成“兼容模式”。以下简称“ (略) ”), (略) 络竞价方式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坐落地址

出租

面积

租期

首期租金

起始价

保证金

1

爵溪学校游泳池经营租赁权

象山县爵溪街道十字西街106号

375㎡

3期

#元

5000元

*以上标的不设保留价

二、注意事项

1、出租标的的现状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看样了解实际情况。成交后若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降低租金或提出其他要求的,出租人概不接受,均视为承租人违约,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租标的位于爵溪学校内,游泳池长25米,宽15米,水深1米。游泳池建于2014年7月,配有遮阳布、男女更衣室各1间和办公用房1间。

3、出租标的租期共3期:第一期为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8月20日,第二期为2026年7月5日至2026年8月20日,第三期为2027年7月5日至2027年8月20日。租金一期一付,第一期租金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后两期租金在每期游泳培训开班前向象山县爵溪学校支付。

4、标的成交后,第一期的游泳池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不超过#元,超出部分由承租人承担),维修项目需和学校协商决定。第二、三期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经营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6、经营期间承租人对安全事故负责,与出租人无涉;与消费者发生的任何纠纷,由承租人自行解决,与出租人无涉。

7、标的成交后,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8、本标的有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必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三、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3日(工作时间);

2、实地看样: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展示现场看样(联系人:虞老师;联系电话:#)。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

五、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方式:必须通过银行( (略) 银)一次性足额转账;

2、缴纳时间:在网络竞价结束前均可缴纳。为保证及时到账, (略) 络竞价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缴纳;

3、退还:未竞得人的交易 (略) 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 (略) 退还(不计利息)。

六、网络竞价程序

1、注册: (略) 上实名注册(已经注册过的,无需再注册);

2、登录:可以用“用户名”或“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3、报名:点击“报名” (略) 即时审核;

4、缴纳交易保证金:报名通过后弹出《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请按照此单指示缴纳(不同竞买人获取到的“收款账号”不同,务必按本人获取到的收款账号缴纳);

5、报价:在网络竞 (略) 在线报价。

详细操 (略) 中交易指南/竞买人操作手册(网址:http://**:7070/jmr/help)

七、网络竞价时间

1、开始时间:2025年3月17日10时;

2、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10时;

3、延时竞价:在截止时间前5分钟起进行限时报价,期间如有新报价,则重新计时,再延时5分钟,直到5分钟内无人报价时竞价结束。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凭有关证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公章)到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1、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结果公示结束后2025年3月25日前签订;

2、缴纳成交价款:在结果公示结束后2025年3月25日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3、缴纳交易服务费: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九、遵守《交易须知》规定

竞买人须继续仔细阅读《交易须知》,充分理解其内容,并严格遵守其规定。

[附]交易中心地址:象山县丹西街 (略) 300号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4室。

咨询电话:0574-#(金老师、何老师)。


交易须知

象山县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委托人委托, (略) 在象 (略) (以下简称“ (略) ”)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有偿转让或出租竞价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略) 络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交易须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买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对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网络竞价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四、交易公告(包括补充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合同范本(以下简称“合同”)等交易信息同时公开披露,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了解其内容,遵守其规定。

五、竞买人 (略) 中进行独立自由报价,不得阻挠、恐吓、操纵其他竞买人报价,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报价。

六、 (略) 完成注册、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等操作后 (略) 上报价。

(一) (略) 进行实名注册,一次注册,长期有效。竞买人身份信息如有变化,应当及时更正。竞买人对上传的身份证件照片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二)注 (略) 对意向标的进行报名申购。公告中对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需要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人工审核;

(三)竞买人报名通过后, (略) 显示的《保证金缴纳说明单》指示信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交易保证金到账后,当网络竞价开启时,竞买 (略) 上报价。

七、报价以人民币计价。报价不含交易服务费以及移交标的、办理标的转户、证照变更手续等产生的费用。

八、竞买人 (略) 络竞价,应当谨慎报价。报价规则如下:

(一) (略) 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竞买人采用增价方式报价,即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四)竞买人一经成功报价,即不能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或优先购买权人相同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五)优先购买权人与其他竞买人报价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优先;有多个优先购买权人的,如报价相同,先报价的优先;

(六)竞买人可以进行多次报价;

(七) (略) 设有委托报价功能,由竞买人设定一个自己能够承受的最高限价,在不超过此价前提下,当其他竞买人出价时, (略) 会自动增加一个加价幅度进行报价。委托报价功能由竞买人自行启用和撤销,撤销后可继续采用手动报价;

(八)竞价截止前数分钟起进入限时报价期,期间竞价将可能延时,具体规则见公告;

(九)报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标的若有保留价,低于保留价的不能成交)。

九、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 (略) 络环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的安全,离开终端 (略) 。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以下情况,竞买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一)竞买人未按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竞买人注册的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

(三)竞买人因断电,网络、设备故障,电脑配置过低,浏览器版本过低,操作不当等原因无法 (略) 络竞价的。

十、竞买人应 (略) 络竞价前亲临标的展示现场,仔细查看标的,了解是否存在瑕疵等实际情况。如未查看,视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其存在的瑕疵。交易中心不保证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网络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交易 (略) 退还(未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不保证按时退还)。买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十二、买受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下手续:

(一)缴纳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

(二)凭相关证件到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跟委托人签订合同;

(四)受领标的;

(五)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到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十三、买受人没有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或需要转户而没有及时办理转户手续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等承担责任。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权交易中心可以中 (略) 络竞价活动:

(一) (略) 出现故障而不能及时排除的;

(二)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结束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三)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 (略) 络竞价活动的情形。

十五、网络竞价中止后需另行安排时间 (略) 络竞 (略) 络竞价的,交易中心将发布相关信息,竞买人因未及时关注信 (略) 络竞价机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交易中心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注册时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如果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确切,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竞买人承担责任。

十七、竞 (略) 络竞价时,违反本须知以及同时公开披露的公告、合同等规定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交易中心和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取消竞买人资格,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十八、本须知其它未尽事宜,请向交易中心咨询。


游泳池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象山县爵溪学校 (以下简称#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方将所属的游泳池(以下简称“游泳池”)出租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范围

游泳池位于爵溪街道十字西街106号爵溪学校内,面积375平方米。游泳池长25米,宽15米,水深1米。游泳池建于2014年7月,配有遮阳布、男女更衣室各1间和办公用房1间。

二、租赁期限

租期共3期:第一期为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8月20日,第二期为2026年7月5日至2026年8月20日,第三期为2027年7月5日至2027年8月20日。租赁期间游泳池运营开放时间为每日上午7:00起至晚上21:00止。

三、用 途

#方向#方承诺,租用该游泳池作为 游泳培训教学 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方不得任意改变用途。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游泳池每期租金: 元。支付方式:实行先付后用、一期一付原则,在每期游泳培训开班前支付(需银行转账),由#方开具发票。

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方于每期 月 日前将游泳池交付#方。

(二)#方负责游泳池供水、排水设备及安装施工,并配齐水表,达到#方的经营需求。第一期的游泳池维修费用由#方承担(不超过#元,超出部分由#方承担),维修项目需和#方协商决定。第二、三期维修费用由#方承担。

(三)#方交付的游泳池应具备经营所需相关证件。

(四)#方有权对#方消防治安和环境卫生秩序以及安全问题等方面进行检查。#方在经营期间的安全、防疫等管理工作对#方负责。

(五)#方在校使用场地期间仅限于使用入校主干道与游泳池周边相关设施,如有其他场地需求应向#方申请。在征得#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六)游泳池运营期间的供补水由#方负责实施,#方配合完成,应满 (略) 不低于#米的强制性要求。

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租赁期内,#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方自行负责。同时,积极做好社会治安管理和环境卫生秩序及安全问题的防范和治理工作,服从配合#方对此项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生主 (略) 罚事项的,由双方共同配 (略) 理解决。

(二)租赁期满,#方仍有租赁意向的,再提出申请。若没中标#方不再承租, (略) 理游泳池内#方物品,其余不动物品无偿原封不动留给#方。否则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方对游泳池的装修或改造必须与#方协商,经#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方负责游泳池日常维护及保洁工作,必须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干净,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和损害。

(五)#方需配合#方办理游泳池的相关证件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健康证等,第三方检测费用由#方承担。租赁期间,#方全权负责游泳池安全事项。租赁期营业时间内,游泳池内若发生溺水、碰伤等不安全事项,#方负全部责任,与#方无涉。

七、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不按时足额支付游泳池租金,累计拖欠时间超过30天。

2、擅自将游泳池抵押、担保、转借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租赁用途的。

4、因经营不善,无法正常经营的。

5、因#方原因解除合同,#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总额的30%向#方支付违约金。

(二)#方有下列事项之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承担由此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方未按时将游泳池交给付#方使用。

2、#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第一条、第二条,#方未能按要求实施到位。

3、因#方原因解除合同,#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总额的30%向#方支付违约金。

(三)因国家、省、市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约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退还相应费用。

八、其他

(一)#、#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条款,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略) 备案#份。

#方签字(盖章): #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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