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域工程渣土泥浆消纳项目经营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3月7日上午9时30分 (略) 4楼二号(402)开标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金盖山消纳场地、乔木消纳场地、同坑桥消纳场地、蛇岭消纳场、上强消纳场地、板庄山段消纳场地、西坞消纳场地、茅坞消纳场地、周家坞消纳场地、福菁消纳场地、南山消纳场地共11个消纳场,项目用地面积共计438.06公顷(其中金盖山消纳场地2.46公顷、乔木消纳场地10.09公顷、同坑桥消纳场地69.58公顷、蛇岭消纳场45.12公顷、上强消纳场地11.1公顷、板庄山段消纳场地11.95公顷、西坞消纳场地5.75公顷、茅坞消纳场地78.64公顷、周家坞消纳场地82.33公顷、福菁消纳场地67.83公顷、南山消纳场地53.21公顷),库容(略).(略)?(其中金盖山消纳场地(略)?、乔木消纳场地283.(略)?、同坑桥消纳场地3945.(略)?、蛇岭消纳场1538.(略)?、上强消纳场地389.(略)?、板庄山段消纳场地113.(略)?、西坞消纳场地294.(略)?、茅坞消纳场地3715.(略)?、周家坞消纳场地3805.(略)?、福菁消纳场地2366.(略)?、南山消纳场地1825.(略)?),20年消纳项目经营权,起拍价(略)万元。
二、注意事项
1)参加竞买报名者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委托人协助提供。
3)竞买人须在竞买前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买受人承诺独立承担,委托人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标的现有装修及设备、设施具体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此次竞买仅为标的使用权,不包括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人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委托人为准。
5)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6)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7)买受人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使用标的进行转让、调换使用或抵押。
8)本项目前期过程中已支付的可行性研究、地质勘探、设计等费用由本次买受人承担。
三、咨询、展示及报名: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6日下午4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展示地点位于标的所在地。
2.有意竞买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略)元。
收款单位:湖 (略)
开户行:湖州吴兴农村 (略) 龙泉支行
账号:(略)
联行号:(略)
联系方式:
湖 (略)
网址:http://** (微信公众号:湖 (略) )
公司地址: (略) (略) 138-3号(阳光城浦发银行北面)
联系人: (略)(沈女士)(略)(陶先生)
湖 (略)
2025年2月28日
详情请见:
http://**_=1E4EA37DD5B(略)F61E3C(略)B4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3月7日上午9时30分 (略) 4楼二号(402)开标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金盖山消纳场地、乔木消纳场地、同坑桥消纳场地、蛇岭消纳场、上强消纳场地、板庄山段消纳场地、西坞消纳场地、茅坞消纳场地、周家坞消纳场地、福菁消纳场地、南山消纳场地共11个消纳场,项目用地面积共计438.06公顷(其中金盖山消纳场地2.46公顷、乔木消纳场地10.09公顷、同坑桥消纳场地69.58公顷、蛇岭消纳场45.12公顷、上强消纳场地11.1公顷、板庄山段消纳场地11.95公顷、西坞消纳场地5.75公顷、茅坞消纳场地78.64公顷、周家坞消纳场地82.33公顷、福菁消纳场地67.83公顷、南山消纳场地53.21公顷),库容(略).(略)?(其中金盖山消纳场地(略)?、乔木消纳场地283.(略)?、同坑桥消纳场地3945.(略)?、蛇岭消纳场1538.(略)?、上强消纳场地389.(略)?、板庄山段消纳场地113.(略)?、西坞消纳场地294.(略)?、茅坞消纳场地3715.(略)?、周家坞消纳场地3805.(略)?、福菁消纳场地2366.(略)?、南山消纳场地1825.(略)?),20年消纳项目经营权,起拍价(略)万元。
二、注意事项
1)参加竞买报名者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委托人协助提供。
3)竞买人须在竞买前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买受人承诺独立承担,委托人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标的现有装修及设备、设施具体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此次竞买仅为标的使用权,不包括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人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委托人为准。
5)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6)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7)买受人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使用标的进行转让、调换使用或抵押。
8)本项目前期过程中已支付的可行性研究、地质勘探、设计等费用由本次买受人承担。
三、咨询、展示及报名: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6日下午4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展示地点位于标的所在地。
2.有意竞买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略)元。
收款单位:湖 (略)
开户行:湖州吴兴农村 (略) 龙泉支行
账号:(略)
联行号:(略)
联系方式:
湖 (略)
网址:http://** (微信公众号:湖 (略) )
公司地址: (略) (略) 138-3号(阳光城浦发银行北面)
联系人: (略)(沈女士)(略)(陶先生)
湖 (略)
2025年2月28日
详情请见:
http://**_=1E4EA37DD5B(略)F61E3C(略)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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