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鹿城区曹仙巷43号房产三年租赁权
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年3月10日10时至3月10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3月10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承租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其实际控制人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最大股东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略) 场 (略) 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3、 (略) 工业 (略) 租赁失信人名单(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略) 列入失信人的法人及自然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公示期内中国执行 (略) 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至十位)足额缴至温州联合 (略) 指定账户,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标的租期3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后续每期的租金应每半年度提前15日支付。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 (略) 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4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3月7日至3月13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3月14日至3月20日17时止,第三个周期202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时止,第四个周期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17时止。延长期内报名的,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6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 (略) (略) (略) 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
(略) 工业 (略) 咨询电话:0577-#
(略) 工业 (略) 纪检监察电话:0577-#
(略) 工业与 (略) 业务举报:0577-#
(略) 工业与 (略) 纪检举报:05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
(略) 工业 (略)
温州联合 (略)
(略)
2025年2月28日
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年3月10日10时至3月10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3月10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承租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其实际控制人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最大股东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略) 场 (略) 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3、 (略) 工业 (略) 租赁失信人名单(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略) 列入失信人的法人及自然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公示期内中国执行 (略) 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至十位)足额缴至温州联合 (略) 指定账户,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标的租期3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后续每期的租金应每半年度提前15日支付。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 (略) 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4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3月7日至3月13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3月14日至3月20日17时止,第三个周期202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时止,第四个周期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17时止。延长期内报名的,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6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 (略) (略) (略) 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
(略) 工业 (略) 咨询电话:0577-#
(略) 工业 (略) 纪检监察电话:0577-#
(略) 工业与 (略) 业务举报:0577-#
(略) 工业与 (略) 纪检举报:05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
(略) 工业 (略)
温州联合 (略)
(略)
2025年2月2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