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南城区彩虹路4号107商铺
东莞市南城区彩虹路4号107商铺
GZ2025DG#
元/月/总面积
55.0 ㎡
2025-03-13
3 年
商业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为含税价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除租期首月租金外,承租方应在每个自然月第10日前将当月租金转入出租方账户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彩虹路4号107商铺 | 标 (略) 域 | 其他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55.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 年 |
免租期限 | 1个月(装修免租期免缴租金,但需承担除租金外的水、电、燃气、电信、网络、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2-28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委托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成交月租金的48%,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如该成交方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合同,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该成交方视为违约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项目成交后,若因不可抗力情况租赁双方解除租赁合同或交易终止的,本次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不予以退回。 6.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6500.00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如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3)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划转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自出租方收讫之日转为承租方的合同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账户,若有剩余部分则由本所免息退回承租方。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1)意向承租方【企业或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含个体工商户)】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信用中国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略) 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2)意向承租方(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略) 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附件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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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 17 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时限不超过交易合同签订截止期限)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委托方(二选一,公告中明确)(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资料清单如下: 1、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含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承诺书》原件。 (4)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中国执行 (略) http://**、信用中国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略) 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5)意向承租方(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略) 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承诺书》原件; (4)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信息公告期内“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书面文件并签名。 | ||
承诺书 | 详见附件 |
出租方名称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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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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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彭小姐、周先生 | ||
联系方式 | 020-#、# |
东莞市南城区彩虹路4号107商铺
GZ2025DG#
元/月/总面积
55.0 ㎡
2025-03-13
3 年
商业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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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为含税价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除租期首月租金外,承租方应在每个自然月第10日前将当月租金转入出租方账户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彩虹路4号107商铺 | 标 (略) 域 | 其他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55.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 年 |
免租期限 | 1个月(装修免租期免缴租金,但需承担除租金外的水、电、燃气、电信、网络、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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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2-28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委托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成交月租金的48%,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如该成交方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合同,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该成交方视为违约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项目成交后,若因不可抗力情况租赁双方解除租赁合同或交易终止的,本次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不予以退回。 6.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6500.00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如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3)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划转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自出租方收讫之日转为承租方的合同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账户,若有剩余部分则由本所免息退回承租方。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1)意向承租方【企业或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含个体工商户)】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信用中国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略) 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2)意向承租方(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略) 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附件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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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 17 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时限不超过交易合同签订截止期限)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委托方(二选一,公告中明确)(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资料清单如下: 1、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含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承诺书》原件。 (4)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中国执行 (略) http://**、信用中国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略) 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5)意向承租方(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略) 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承诺书》原件; (4)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信息公告期内“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书面文件并签名。 | ||
承诺书 | 详见附件 |
出租方名称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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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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