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0111破25号2025浙0111破25号杭州富阳中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 告
(略) (略) (略) 于2025年2月21日裁定受理杭州 (略) 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为杭州 (略) 的管理人。根据《 (略)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 (略) (略) 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的意见(试行)》以及《 (略) (略) (略) 关于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案采用简化审理程序。
杭州 (略) 的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61 号 3 层; 现场债权申报地址与时间: (略) (略) 富春 (略) 22 号长虹宾馆 2005 室,周一、周三 9:00-16:30;联系人及电话:陈律师 (略)】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杭州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略) (略) (略) 定于 2025 年4月7日上午11时 00 (略) 络会议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参会步骤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公告的事 项 此 后 将 通 过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公 告
(略) (略) (略) 于2025年2月21日裁定受理杭州 (略) 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为杭州 (略) 的管理人。根据《 (略)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 (略) (略) 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的意见(试行)》以及《 (略) (略) (略) 关于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案采用简化审理程序。
杭州 (略) 的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61 号 3 层; 现场债权申报地址与时间: (略) (略) 富春 (略) 22 号长虹宾馆 2005 室,周一、周三 9:00-16:30;联系人及电话:陈律师 (略)】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杭州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略) (略) (略) 定于 2025 年4月7日上午11时 00 (略) 络会议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参会步骤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公告的事 项 此 后 将 通 过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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