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号院房屋出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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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号院房屋出租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号院房屋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 ZL*
公告开始日期: 2025-02-28 公告截止日期: 2025-03-14
资产出租方式 : 单个出租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看样联系人: 刘老师 *
标的名称: 临街商铺、临街办公楼 拟出租期限 3年
评估价值: *.89元/年 评估机构: 河南誉金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誉金评报字[2024]第*号 评估基准日: 2024-10-09
核准(备案)机构: 河南省财政厅(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2-18
核准(备案)号 : *
房屋坐落地址 (略) (略) (略) 53号房屋户型
小区名称河南省科学技术馆(西区)建筑面积(㎡)596.05
房屋朝向建成时间
设计用途房屋结构
所在层数1、2、3房屋总层数3
室内配置目前现状使用中
标的说明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含装修装饰和附属物)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承租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元租赁押金。

2.该房屋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合同期满日:2025年3月31日),由于装修改造投入较大,如承租方为非原承租方,须与原承租方协调装修费用及使用清退等后续事宜,并自行承担原承租方拒不清空搬离的风险,出租方予以配合协调。

3.该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租赁期为3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季支付一次。

4.该出租房屋用途为办公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5.出租房屋未办理房产证,部分特殊行业存在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的可能,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否则应对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出租方按出租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结构、面积)出租,不包括出租房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依附于房屋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状况物品。意向承租方报名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7.原租户投入的装修、装饰不在本次出租范围内。

8.出租标的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如确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

9.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须至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出租房屋现状,并与出租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联系人:刘老师 *。

10.房屋租赁期间涉及的税、费除按照国家规定由出租方承担以外,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1.租赁 (略) 规划需要占用、拆除房屋或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搬迁。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河南省科学技术馆 法定代表人: 段春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78
住所: (略) 中牟县 (略) 金水大道北侧、 (略) 东侧
批准单位: 河南省财政厅
批准形式: 批复
批准文件: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科技馆部分房屋对外出租的通知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支付要求:

标的1、2三个月为一个交租周期。首期租金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剩余每期租金应于上一个交租周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签订之日,标的1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租赁保证金*元,标的2需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租赁保证金*元。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付清首期租金。

2.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须至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出租房屋现状,并与出租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联系人:刘老师 *。

承租方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承租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租赁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相关附件: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中心联系人: 董老师、全老师 中心联系人电话: 0371-*、*
中心地址: (略) (略) (略) 12号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号院房屋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 ZL*
公告开始日期: 2025-02-28 公告截止日期: 2025-03-14
资产出租方式 : 单个出租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看样联系人: 刘老师 *
标的名称: 临街商铺、临街办公楼 拟出租期限 3年
评估价值: *.89元/年 评估机构: 河南誉金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誉金评报字[2024]第*号 评估基准日: 2024-10-09
核准(备案)机构: 河南省财政厅(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2-18
核准(备案)号 : *
房屋坐落地址 (略) (略) (略) 53号房屋户型
小区名称河南省科学技术馆(西区)建筑面积(㎡)596.05
房屋朝向建成时间
设计用途房屋结构
所在层数1、2、3房屋总层数3
室内配置目前现状使用中
标的说明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含装修装饰和附属物)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承租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元租赁押金。

2.该房屋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合同期满日:2025年3月31日),由于装修改造投入较大,如承租方为非原承租方,须与原承租方协调装修费用及使用清退等后续事宜,并自行承担原承租方拒不清空搬离的风险,出租方予以配合协调。

3.该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租赁期为3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季支付一次。

4.该出租房屋用途为办公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5.出租房屋未办理房产证,部分特殊行业存在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的可能,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否则应对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出租方按出租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结构、面积)出租,不包括出租房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依附于房屋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状况物品。意向承租方报名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7.原租户投入的装修、装饰不在本次出租范围内。

8.出租标的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如确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

9.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须至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出租房屋现状,并与出租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联系人:刘老师 *。

10.房屋租赁期间涉及的税、费除按照国家规定由出租方承担以外,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1.租赁 (略) 规划需要占用、拆除房屋或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搬迁。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河南省科学技术馆 法定代表人: 段春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78
住所: (略) 中牟县 (略) 金水大道北侧、 (略) 东侧
批准单位: 河南省财政厅
批准形式: 批复
批准文件: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科技馆部分房屋对外出租的通知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支付要求:

标的1、2三个月为一个交租周期。首期租金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剩余每期租金应于上一个交租周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签订之日,标的1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租赁保证金*元,标的2需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租赁保证金*元。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付清首期租金。

2.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须至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出租房屋现状,并与出租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联系人:刘老师 *。

承租方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承租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租赁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相关附件: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中心联系人: 董老师、全老师 中心联系人电话: 0371-*、*
中心地址: (略) (略) (略) 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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