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号
宗地编号: | (略) BH#号 | 宗地总面积: | 6233.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合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5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医院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医院用地 | 6233.5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宗地编号: | (略) LY#号 | 宗地总面积: | #.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略) (略) 以西、 (略) 以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5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科研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科研用地 | #.3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24日 到 (略) 2楼 224 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24日 到 (略) 2楼 224 室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5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3月25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3月28日 09时0 (略) (略) 场地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 (略) 、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 (略) 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在3个月内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4、 (略) BH#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略) 政府签订引进1所二级以上(含二级) (略) 及企业总部入驻本地块的协议,该企业总部后期须 (略) 的主体。此款 (略) 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监管履约协议予以监管。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同步修建该地块西侧、南侧5.81亩公园绿地(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建设标准不低于450元/㎡),同时因该地块为东西向狭长地块,且为医疗卫生用地,为方便就医和解决东西向绕行问题,竞得人须在该地块南侧配建一座宽度不超过7米的人行过河桥。上述配建工程须与项目同步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移 (略) 政府指定单位,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和承担,此款 (略) 政府负责监督落实。并 (略) 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监管履约协议予以监管。 竞得人须将该地块东北角的现状保留的开闭所整体纳入规划方案中统一设计(将开闭所整体纳入新建建筑一并设计,以确保建筑整体性)并实施。此款 (略) 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监管履约协议予以监管。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须整体持有,整体运营,不得分割转让。此款 (略) 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监管履约协议予以监管。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由地方政府( (略) 管委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 (略) 置。 5、 (略) LY#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在地块中规划建设大科学装置项目。此条款 (略) 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监管履约协议。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按时签订监管履约协议,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须整体持有,整体运营,不得分割转让。此条款 (略) 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监管履约协议。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由地方政府( (略) 管委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 (略) 置。 6、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7、竞得人须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略) 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8、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 (略) 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 (略) 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9、竞得人自持房屋的位置、分摊占地的界线、用途和计容建筑面积, (略) 土委会2016年第七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的规定。即: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地方政府( (略) 管委会)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自持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可登记在土地使 (略) 或对其100% (略) 名下。 10、 (略) 土地储备中心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或按照约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 11、出让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 (略)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 (略) (略) 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1800号
联 系 人:方劲松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略) BH#号 | 宗地总面积: | 6233.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合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5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医院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医院用地 | 6233.5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宗地编号: | (略) LY#号 | 宗地总面积: | #.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略) (略) 以西、 (略) 以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5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科研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科研用地 | #.3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24日 到 (略) 2楼 224 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24日 到 (略) 2楼 224 室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5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3月25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3月28日 09时0 (略) (略) 场地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 (略) 、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 (略) 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在3个月内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4、 (略) BH#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略) 政府签订引进1所二级以上(含二级) (略) 及企业总部入驻本地块的协议,该企业总部后期须 (略) 的主体。此款 (略) 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监管履约协议予以监管。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同步修建该地块西侧、南侧5.81亩公园绿地(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建设标准不低于450元/㎡),同时因该地块为东西向狭长地块,且为医疗卫生用地,为方便就医和解决东西向绕行问题,竞得人须在该地块南侧配建一座宽度不超过7米的人行过河桥。上述配建工程须与项目同步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移 (略) 政府指定单位,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和承担,此款 (略) 政府负责监督落实。并 (略) 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监管履约协议予以监管。 竞得人须将该地块东北角的现状保留的开闭所整体纳入规划方案中统一设计(将开闭所整体纳入新建建筑一并设计,以确保建筑整体性)并实施。此款 (略) 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监管履约协议予以监管。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须整体持有,整体运营,不得分割转让。此款 (略) 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监管履约协议予以监管。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由地方政府( (略) 管委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 (略) 置。 5、 (略) LY#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在地块中规划建设大科学装置项目。此条款 (略) 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监管履约协议。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按时签订监管履约协议,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须整体持有,整体运营,不得分割转让。此条款 (略) 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监管履约协议。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由地方政府( (略) 管委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 (略) 置。 6、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7、竞得人须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略) 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8、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 (略) 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 (略) 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9、竞得人自持房屋的位置、分摊占地的界线、用途和计容建筑面积, (略) 土委会2016年第七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的规定。即: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地方政府( (略) 管委会)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自持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可登记在土地使 (略) 或对其100% (略) 名下。 10、 (略) 土地储备中心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或按照约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 11、出让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 (略)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 (略) (略) 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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