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花边北路9号新东方广场8A、8B、8C、8D、9B、9C、9D、9E共8套不动产转让-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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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花边北路9号新东方广场8A、8B、8C、8D、9B、9C、9D、9E共8套不动产转让-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2025-014
项目名称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8A、8B、8C、8D、9B、9C、9D、9E共8套不动产转让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226.#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4
挂牌日期 2025-03-03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项目情况公开挂牌竞价物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共8套不动产,房号分别为8A、8B、8C、8D、9B、9C、9D、9E。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2003年8月11日起至2073年8月11日止。标的物业信息详见附表。上述所列资产不涉及诉讼、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况,现处于空置状态。本经济行 (略) (略) 印发的《 (略) 对新东方广场部分物业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惠市产投函[2024]87号)批准。 二、有权交易情况本次交易标的权 (略) (略) 。 三、竞买人条件竞价方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四、挂牌期限本次竞拍首次挂牌公告期限统一为10个工作日;首次挂牌未成交的,在不变更挂牌条件的情况下,按照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由交易系统自动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成交候选人。 五、挂牌底价本次转让标的共8套房,每套单独挂牌交易,按第三方机构出具资产评估价为挂牌底价,具体详见附表。 六、竞价保证金竞买人报名竞价时需缴纳竞价保证金#元,具体详见附表。若无违规竞价行为,竞价成交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价失败的,竞价保证金于交易标的交易成交后3个工作日 (略) 返还。 七、竞价成交后的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本说明第八大项第8小点规定的 (略) (略) 办理成交手续,缴清成交款。有个人融资需求的买受人可直接联系商业银行信贷部门。 八、特别说明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房产不涉及抵押。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房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房产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转让方对交易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意向受让方在参加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交易标的。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或意向受让方不满足现行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或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不能满足现行政策要求而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交易标的房产权属不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使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3、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公告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风险:非转让方原因(包括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等)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4、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资产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6、竞价成交后签署的 (略) (略) 公示的《项目成交合同》(范本),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项目成交合同》(范本)中的全部条款,明白全部合同条款的含义,清楚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参与竞价,视为对合同范本全部条款内容的确认。7、交易标的交付日前的水、电、煤气、电视、宽带、卫生、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及其他相关附属费用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自标的移交给买受人之日起,上述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负责。8、项目中标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下一个工作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满后的一个月内中标人先自行汇款成交款到指定的收款账户,汇款完成后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方必须持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项目成交合同》;持《项目成交合同》 (略) (略) 办理《产权交易鉴证书》。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项目成交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竞得人自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交易标的自买受人应当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9、交易标的能否成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出让方未披露存在产权问题、交易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被占用等原因,在6个月内不能完成权属变更手续的,全额退还竞价中标款。10、转让合同、产权成交款收款账户、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九、声明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说明,保证清楚理解本说明全部内容的正确含义,知晓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实际参与竞价,即视为竞买人对本说明全部内容进行了正确解读及确认。 (略) (略) 对本说明享有最终解释权。十、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江忠东,电话:# 附表:序号标的名称面积(m2)交易底价(万元)竞价保证金(万元)标的物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8A163.#.#.00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8B130.#.#.00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8C130.#.#.00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8D163.#.#.00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9B130.#.#.00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9C130.#.#.00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9D163.#.#.00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9E167.#.#.00空置
项目编号 #-2025-014
项目名称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8A、8B、8C、8D、9B、9C、9D、9E共8套不动产转让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226.#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4
挂牌日期 2025-03-03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项目情况公开挂牌竞价物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共8套不动产,房号分别为8A、8B、8C、8D、9B、9C、9D、9E。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2003年8月11日起至2073年8月11日止。标的物业信息详见附表。上述所列资产不涉及诉讼、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况,现处于空置状态。本经济行 (略) (略) 印发的《 (略) 对新东方广场部分物业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惠市产投函[2024]87号)批准。 二、有权交易情况本次交易标的权 (略) (略) 。 三、竞买人条件竞价方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四、挂牌期限本次竞拍首次挂牌公告期限统一为10个工作日;首次挂牌未成交的,在不变更挂牌条件的情况下,按照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由交易系统自动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成交候选人。 五、挂牌底价本次转让标的共8套房,每套单独挂牌交易,按第三方机构出具资产评估价为挂牌底价,具体详见附表。 六、竞价保证金竞买人报名竞价时需缴纳竞价保证金#元,具体详见附表。若无违规竞价行为,竞价成交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价失败的,竞价保证金于交易标的交易成交后3个工作日 (略) 返还。 七、竞价成交后的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本说明第八大项第8小点规定的 (略) (略) 办理成交手续,缴清成交款。有个人融资需求的买受人可直接联系商业银行信贷部门。 八、特别说明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房产不涉及抵押。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房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房产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转让方对交易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意向受让方在参加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交易标的。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或意向受让方不满足现行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或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不能满足现行政策要求而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交易标的房产权属不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使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3、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公告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风险:非转让方原因(包括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等)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4、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资产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6、竞价成交后签署的 (略) (略) 公示的《项目成交合同》(范本),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项目成交合同》(范本)中的全部条款,明白全部合同条款的含义,清楚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参与竞价,视为对合同范本全部条款内容的确认。7、交易标的交付日前的水、电、煤气、电视、宽带、卫生、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及其他相关附属费用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自标的移交给买受人之日起,上述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负责。8、项目中标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下一个工作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满后的一个月内中标人先自行汇款成交款到指定的收款账户,汇款完成后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方必须持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项目成交合同》;持《项目成交合同》 (略) (略) 办理《产权交易鉴证书》。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项目成交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竞得人自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交易标的自买受人应当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9、交易标的能否成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出让方未披露存在产权问题、交易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被占用等原因,在6个月内不能完成权属变更手续的,全额退还竞价中标款。10、转让合同、产权成交款收款账户、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九、声明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说明,保证清楚理解本说明全部内容的正确含义,知晓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实际参与竞价,即视为竞买人对本说明全部内容进行了正确解读及确认。 (略) (略) 对本说明享有最终解释权。十、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江忠东,电话:# 附表:序号标的名称面积(m2)交易底价(万元)竞价保证金(万元)标的物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8A163.#.#.00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8B130.#.#.00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8C130.#.#.00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8D163.#.#.00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9B130.#.#.00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9C130.#.#.00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9D163.#.#.00 (略) (略) 9号新东方广场9E167.#.#.00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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