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琼9003破1号延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4琼9003破1号延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告
(2024)琼9003破1号之一
本院于2024年10月20日裁定受理海南儋州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22日,指定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担任海南儋州 (略) 管理人。
2025年2月28日,管理人以债务人接管尚未完成、基于接管工作的合同清理、财产清点和核对等工作无法在原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前完成为由, (略) 申请延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了保障各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破产工作顺利推进,本院决定将原定于2025年3月6日 (略) 第六法庭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举行,具体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公告
(2024)琼9003破1号之一
本院于2024年10月20日裁定受理海南儋州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22日,指定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担任海南儋州 (略) 管理人。
2025年2月28日,管理人以债务人接管尚未完成、基于接管工作的合同清理、财产清点和核对等工作无法在原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前完成为由, (略) 申请延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了保障各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破产工作顺利推进,本院决定将原定于2025年3月6日 (略) 第六法庭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举行,具体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