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192破9号清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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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苏0192破9号清算公告

2025年2月20日,江苏省南京 (略) (略) 作出(2025)苏0192破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奚凤对南京 (略) (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为南京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许贵兵担任负责人。 (略) 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 (略) 管理人(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2号法德东恒大厦;联系人,江枫(略),梁敏(略))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交付财产。

管理人暂定于2025年4月9日下午2时30分在南京 (略) (略) 【】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南京 (略) 管理人

二○二五年三月三日


,江苏, (略) , (略) ,南京

2025年2月20日,江苏省南京 (略) (略) 作出(2025)苏0192破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奚凤对南京 (略) (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为南京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许贵兵担任负责人。 (略) 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 (略) 管理人(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2号法德东恒大厦;联系人,江枫(略),梁敏(略))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交付财产。

管理人暂定于2025年4月9日下午2时30分在南京 (略) (略) 【】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南京 (略) 管理人

二○二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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