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0502破93号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24浙0502破93号——湖州贝臣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2024)浙0502破93号——湖州贝 (略) 印章、营业执照作废公告
内容:
湖州贝 (略) 印章、营业执照作废公告
(略) (略) (略) 根据湖州凤凰街道凡子木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工作室的申请,于2024年10月12日作出(2024)浙0502破申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州贝 (略) (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0月12日作出(2024)浙0502破申93号决定书,依法指定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州贝 (略) 管理人。
债务人相关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应依法向管理人移交债务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印章等,但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接管到任何印章、证照。现依法公告如下:
1.湖州贝 (略) 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9JWX34B)于2024年12月6日声明作废。
2.湖州贝 (略) 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于2024年12月6日声明作废。
3.自2024年12月6日起因使用上述营业执照、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均与湖州贝 (略) 及管理人无涉,湖州贝 (略) 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于2024年12月6日前已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贝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2024)浙0502破93号——湖州贝 (略) 印章、营业执照作废公告
内容:
湖州贝 (略) 印章、营业执照作废公告
(略) (略) (略) 根据湖州凤凰街道凡子木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工作室的申请,于2024年10月12日作出(2024)浙0502破申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州贝 (略) (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0月12日作出(2024)浙0502破申93号决定书,依法指定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州贝 (略) 管理人。
债务人相关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应依法向管理人移交债务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印章等,但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接管到任何印章、证照。现依法公告如下:
1.湖州贝 (略) 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9JWX34B)于2024年12月6日声明作废。
2.湖州贝 (略) 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于2024年12月6日声明作废。
3.自2024年12月6日起因使用上述营业执照、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均与湖州贝 (略) 及管理人无涉,湖州贝 (略) 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于2024年12月6日前已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贝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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