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拍卖翔安区宋坂一里9号等10套联体住宅分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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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拍卖翔安区宋坂一里9号等10套联体住宅分开转让

受国有企业委托,兹定于2025年3月28日10时00分, (略) (略) 83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B座38层会议室公开拍卖: (略) 宋坂一里9号等10套联体住宅分开转让。

标的清单:

竞买流程:

1. 联系建发拍卖行,预约看样;

2. 在保证金缴交期限内,将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账户;

3. 竞买人应于截止时间前持保证金汇款单、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我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为弃权。

4. 如期参与线下拍卖会。

看样时间:

即日起 — 2025年3月27日

请先与建发拍卖行联系,确认看样时间

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3月27日 17时15分

保证金缴交账户:

竞买人应于报名截止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厦门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 (略) 支行

账号:#615

报名地址:

① (略) 宋坂一里93号105单元(接待中心)

② (略) (略) 83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B座38层(建发拍卖行)

咨询热线:李女士 188 6006 4918、黄女士 186 0600 5033

参拍须知:

性质用途:住宅

建筑结构:钢混

产权年限:2012年建成70年(2013年1月1日-2082年12月31日),仅供参考,以实际办理不动产权证信息为准!

标的简介:所有标的均为毛坯

费用承担:

① 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② 拍卖机构佣金按成交价款1%收取,由受让方承担;

③ 该房产转让的相关手续由交易双方共同配合办理,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产权过户相关费用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④ 标的交付之前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付款时限:

受让方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缴款时限如下:

① 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结算系统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② 按揭贷款方式的:买受人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标的房产首期款(首付款实际比例以贷款银行政策为准,且不低于成交价的15%); (略) 提供不可撤销担保,买受人最迟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取得按揭贷款,并付清剩余款项,若金融机构不支持该笔贷款,买受人应在上述40个工作日届满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付清剩余款项。

③ 房票( (略) 域票)付款的:买卖双方通过存 (略) 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房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对资金进行结算。

本次拍 (略) 于银行抵押状态中,成交后30个日历日内,转让方负责注销该房屋抵押登记,再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详见房产买卖协议);其他详细信息详见报名时签署的《竞买协议书》等文件。

咨询热线:李女士 188 6006 4918、黄女士 186 0600 5033

受国有企业委托,兹定于2025年3月28日10时00分, (略) (略) 83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B座38层会议室公开拍卖: (略) 宋坂一里9号等10套联体住宅分开转让。

标的清单:

竞买流程:

1. 联系建发拍卖行,预约看样;

2. 在保证金缴交期限内,将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账户;

3. 竞买人应于截止时间前持保证金汇款单、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我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为弃权。

4. 如期参与线下拍卖会。

看样时间:

即日起 — 2025年3月27日

请先与建发拍卖行联系,确认看样时间

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3月27日 17时15分

保证金缴交账户:

竞买人应于报名截止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厦门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 (略) 支行

账号:#615

报名地址:

① (略) 宋坂一里93号105单元(接待中心)

② (略) (略) 83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B座38层(建发拍卖行)

咨询热线:李女士 188 6006 4918、黄女士 186 0600 5033

参拍须知:

性质用途:住宅

建筑结构:钢混

产权年限:2012年建成70年(2013年1月1日-2082年12月31日),仅供参考,以实际办理不动产权证信息为准!

标的简介:所有标的均为毛坯

费用承担:

① 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② 拍卖机构佣金按成交价款1%收取,由受让方承担;

③ 该房产转让的相关手续由交易双方共同配合办理,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产权过户相关费用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④ 标的交付之前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付款时限:

受让方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缴款时限如下:

① 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结算系统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② 按揭贷款方式的:买受人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标的房产首期款(首付款实际比例以贷款银行政策为准,且不低于成交价的15%); (略) 提供不可撤销担保,买受人最迟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取得按揭贷款,并付清剩余款项,若金融机构不支持该笔贷款,买受人应在上述40个工作日届满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付清剩余款项。

③ 房票( (略) 域票)付款的:买卖双方通过存 (略) 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房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对资金进行结算。

本次拍 (略) 于银行抵押状态中,成交后30个日历日内,转让方负责注销该房屋抵押登记,再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详见房产买卖协议);其他详细信息详见报名时签署的《竞买协议书》等文件。

咨询热线:李女士 188 6006 4918、黄女士 186 0600 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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