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路58号首层交易公告
工业路58号首层交易公告
(略) 洛浦街南浦西一村“ (略) 58号首层”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镇集资竞#
【重要说明】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项目相关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意向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项目情况,包括且不限于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纠纷、是否存在其他瑕疵等(特别是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部分对“权属证书及相关批准文件取得情况”的披露)。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意向人视为对项目现状确认无误。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对其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项目交付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略)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街交易中心) (略) (略) 南浦西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委托, (略)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略) 洛浦街南浦西一村“ (略) 58号首层”厂房项目组织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 (略)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咨询和报名。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119号令《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投,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项目公示时间: 2025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
项目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 3 月 1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项目现场签到时间:2025 年 3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项目现场竞投时间:2025 年 3 月 17 日 15 时00分。
一、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种类(关于竞投人种类的说明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一):(选以下其一,若选不限制,则删除限制内容)
□不限制,所有竞投人种类均可报名参与竞投;
?限制,仅限营利法人报名(项目业主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可以报名参与竞投的竞投人种类),详见下表;
竞投人种类 | 证照、资格条件 | 序号 | 要求 | 发证/登记机关 | 资料提供方式 | 备注 |
营利 法人 | 营业执照 | 1.1 | 竞投人必 (略) 范围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接受委托。 | 工商 (略) 场 (略) | 原件核对,提供复印件1份 | |
1.2 | 其他要求:建议竞得人在签 (略) 登记地址迁移或新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到洛浦街进行项目运营,并在洛浦街纳税。 | |||||
完税证明 | 2.1 | 需提供连续两年税收达#元(含#元)以上的完税证明(2023年、2024年)。 | 税务部门 | (1)原件核对,提供复印件1份 (2)通过税 (略) 打印完税证明(须有税务部门电子公章) | 资料提供方式任选一种即可 |
(二)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的异常名单。凡拖欠我社租金名单不得参与报名。
(三)竞投人需保证提交的涉及其准入条件【详见本条第(一)项】的资质、资格、证照等证件资料在以下期间真实且有效。否则,街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竞投资格(或竞得资格)。竞投人报名资料真实有效期具体要求:(选以下其一,若选不限制,则删除限制内容)
?不限制,报名之日真实有效即可。
□限制,(项目业主方根据表决通过后的实际情况填写)。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 (略) 58号首层 ;
(二)资产类型:厂房 ;
(三)资产地址:西 (略) 58号 ;
(四)交易面积:1430.78平方米 ;
(五)项目经营用途:厂房 ,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权属证书及相关批准文件取得情况:
1.权属证书:□无证 ?有证,不动产权证 证号:(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本项目为证内组成部分)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证 □有证,证号: ;
3.其他:无
(七)消防验收情况: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八)合同年限:8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无 ;
(十)交易底价:18元/平方米/月(含税);
(十一)递增方式:每三年递增5%;
(十二)交易保证金:¥#元 (大写:#佰万元);
(十三)合同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的月租金;
(十四)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投。每次举牌递增1元或其整数倍。
(十五)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六)交易规则: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
(十七)竞投地点: (略) (略) 洛浦 (略) 312号(洛浦街 (略) );
(十八)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约定交付;
(十九)其他说明:
(1)建议竞得人在签 (略) 登记地址迁移或新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到洛浦街进行项目运营,并在洛浦街纳税。
(2)#方必须办理租赁物排水证件,经河长办验收合格,其费用及相关责任#方负责(备注:签定合同6个月内办理完毕),如#方不能按期办理证件,由#方承担相关责任,逾期未办理相关证件的,#方应按月租金的 0.05 %向#方支付违约金。
(3)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拆迁或征用等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相关的拆迁或征用补偿全部归属#方所有,#方不作异议。 (略) 理的拆迁或征用的相关事宜,# (略) 理拆迁或征用的相关事宜。
三、竞投人及其受委托人要求(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
四、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意向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五、报名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现场报名地点: (略) (略) 洛溪新城吉祥南街155号洛浦街便民服务中心(和悦大厦一楼)。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可 (略) 领取或 (略) 农村集 (略) 网站(简 (略) 站)下载】。
2.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银行回单或银行电子凭证)及复印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备注:交易中心不提供资料复印业务)
3.符合竞投人准入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
4.竞投人身份资料(符合竞投人准入条件的竞投人须按对应类别提供相应身份资料,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
(四)竞投资格确认:
1.竞投人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表示街交易中心初步确认竞投人具备参加有关项目竞投资格,如经复查竞投人有违反《交易公告》、《交易文件》要求和规定之行为,街交易中心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
2.如街交易中心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发放《竞投资格确认书》时,竞投人可领取《报名预受理确认书》,此《报名预受理确认书》仅作为预受理报名使用,竞投人须在收到街交易中心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该确认书换领《竞投资格确认书》,完成竞投资格的确认,否则视为放弃竞投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编号同一竞投人只能报名一次(因项目延期、中止、原竞得人弃标重启除外)。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需通过境内银行转账方式缴交,每一位竞投人须保证交易保证金转账人、竞投人、若竞得后合同#方须一致。
4.竞投人、竞投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在街交易中心办理竞投业务时,需签名的文件都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私章。
5.以自然人名义参加竞投且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在报名现场,受委托人须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并手持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由工作人员拍照存档。
6.每个自然人仅可作为同一交易编号项目的竞投人或受委托人一次(因项目延期、中止、原竞得人弃标重启除外)。
7.本项目现场竞投报名结束后,交易机构不再受理授权委托变更申请。
8.竞得人因违规被当场取消竞得资格,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及项目业主方有权共同确认次报价最高者为新竞得人,若该次报价最高者不同意成为新竞得人,应退还其交易保证金。
六、优先承租权主张及确认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个人或单位参加竞投的,应于报名期截止前(节假日除外)向街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须盖有经济社公章原件)、原合同(须保证#方为报名项目的项目业主单位、合同约定租赁面积、地址与报名项目的面积、地址一致)等,经街交易中心核对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在竞投现场由项目业主单位即时确认并以其确认结果为准,优先承租权的竞得方式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
七、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 (略)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竞投意向人应知晓该资产交易的现状,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审核并符合条件后,方准报名,不接受无投资意向的竞投人。
参与竞投报名人,必须持有效证明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并了解相关报名流程,符合报名条件者必须先办理报名登记,才准可到银行交纳交易保证金。未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确认并办理报名登记者,不得直接汇钱到本交易中心的银行账户,否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不能参加本次竞投。
(一)专用账户户名: (略) (略) 人民政府洛浦街 (略)
账号:#90
开户银行:广州农村 (略) 洛城支行
(二)注意事项:
1.填写银行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XXX(姓名)交纳西一村“ (略) 58号首层”项目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意向人的同名账户通过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账。
3.各竞投意向人报名时未能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银行回单或银行电子凭证)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4.其他事项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五“交易保证金 (略) 理须知”。
八、特别提示
1.有关竞投事项、现场竞投流程、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相关交易文件说明、违约违规责任、 (略) 理原则、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
2.本公告附件1、5为涉及竞投人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竞投意向人务必下载并仔细阅读。
3.竞投规则及纪律:
(1)凡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租赁物的现状情况及租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交易公告所描述的租赁物基本情况),认可项目业主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投。若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并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无故不到场参与竞投的,项目业主方有权没收该名竞投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竞投前,所有竞投人均须将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放置指定位置,待竞投结束后方能取回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发现,当场取消其竞投资格,同时将其列入本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人行为异常名单。
(3)整个竞投过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底价应价,第二阶段是竞价。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阶段:所有竞投人同时举竞价牌清晰表达是否同意按底价竞投(不同意的不用举牌,同时由工作人员收回竞价牌)。同意的,进入第二阶段竞投;不同意的则代表退出本项目后续的所有竞投环节,同时被列入为本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人行为异常名单 。如所有竞投人都不同意底价应价的,则通过现场抽签或摇珠方式确定一名竞得人(如只有一名竞投人参与的,则按交易公告中的竞投规则第六点执行),该竞得人必须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价格承租本交易项目的租赁物,否则项目业主方有权没收该竞投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此类推。
第二阶段:仍在参与竞价的竞投人,首先报价的必须按交易公告约定的报价增幅进行加价报价(竞投人报价不分先后顺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高价竞投人确定为竞得人。如在竞价阶段所有竞投人都不报价的,则返回第一阶段(底价应价阶段)通过现场抽签或摇珠方式确定一名竞得人,该名竞得人必须以不低于交易底价承租本交易项目的租赁物,否则项目业主方有权没收该竞投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此类推。
(4)竞得人必须于交易结果公示期(交易结果公示期自2025年3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止)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期签订合同则视为自愿放弃竞得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项目业主方没收),同时将其列入本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人行为异常名单并限制参与本年度 (略) 内所有农村集体资产出租竞投项目。
(5)竞得人须现场签订《西一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结果情况表》和《西一村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如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该资产的竞得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项目业主方没收)。同时,非竞得人均需在《西一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结果情况表》上签字确认。
(6)如只有一名竞投人参与,则表明该名竞投人已完全接受租赁物的交易底价并同意以不低于交易底价价格承租该租赁物,否则项目业主方有权没收该名竞投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少贞
联系电话: #
地址:洛浦街西一村委会
(二)交易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略)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地址: (略) (略) 洛浦 (略) 312号(洛浦街 (略) )
联系人:陈小姐、郭小姐
联系电话:020-#
(略) 址:http://**:8026
附件:/store/file/67c6c6db97b9ed76f4ccf4a9/store/file/67c6c6e397b9ed76f4ccf4ac/store/file/67c6c6f197b9ed76f4ccf4af/store/file/67c6c6fc97b9ed76f4ccf4b9/store/file/67c6c#b9ed76f4ccf4c8
1. 《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
2.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单位/个人)
3. 授权委托书
4. 项目交易资产现状图片资料及位置示意图
5.《 (略)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再次特别提示:上述附件1、5为涉及竞投人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竞投意向人务必下载并仔细阅读。
(略)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5 年3月4 日
合同编号:
“ (略) 58号首层”厂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方): (略) (略) 洛浦街南浦西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5P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020-#
联系地址: 洛浦街南浦西 (略) 1号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司 □其他:
承租方(以下简称#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公司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厂房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厂房概况
(一)#方将位于 西 (略) 58号首层 的厂房出租给#方使用,厂房建筑总面积为 1430.78 平方米,交易总面积约为: 1430.78平方米(见附图,附图已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方已将出租的厂房情况充分披露告知#方,#方对#方出租的厂房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租,仅用于 厂房 用途。如#方需要改变生产行业或改变厂房用途的,必须向#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本合同下的厂房租赁期为 8 年(最长不超过2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免租期为 无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方按规定交纳。
(三)计租期为 8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 5 天内,#方须一次性向#方交纳三个月的月租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租赁期届满,如#方无违约行为并依约定将厂房完好交还给#方后 60 天内,#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方;如#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 (略) 理,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方所有,且收回#方租赁上述厂房的使用权;如#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或者#方原因导致#方无法正常使用,应向#方双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租金标准(选择一种)
租金方式采用第 1 种方式计算:
1.多期有递增方式
租金单价为: 元∕平方米/月,租赁面积为;1430.78平方米。#方每月应交纳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
租金自第 四 年起开始递增,每 三 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缴纳租金的 5 %。
2.多期无递增方式
租金单价为: 元∕平方米/ ,租赁面积为建筑总面积。#方 每月/每季度/每年应缴纳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不含税费。
3.一次性付清方式
租金单价为: 元∕平方米,租赁面积为建筑总面积,租赁年限 年。#方一次性应缴纳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不含税费。
(三)租金支付方式(选择一种)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第 1 种方式:
1.分期付款方式
租金按 月 收取,每期开始 5 天内支付当期租金。租金存入#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且#方确认收到#方租金的十日内,由#方开具收款凭证。
2.一次性付清方式
租金按一次性收取,合同签订 天内支付。租金存入#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且#方确认收到#方租金的十日内,由#方开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方必须以 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或二维码付款)方式支付租金,存入#方指定账户。
#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略) (略) 洛浦街南浦西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银行账号: #435
开户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南浦支行
(四)在租赁期内,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 0.5 ‰计算。如#方拖欠#方租金达到30天,则视作#方违约,合同履约保证金归#方所有,#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方仍需向#方缴交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
(五)租赁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垃圾费由#方承担。#方必须于每月 5 日前向#方缴交上月水费、电费、清洁费,垃圾费(含生活垃圾、垃圾清运费)暂时标准为:#/平方米.月。
第四条 厂房移交
(一)#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给#方使用。
(二)##双方可以约定在厂房现场交付,#方对厂房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厂房交付后,#方应当场签具《厂房移交证明书》给#方。#方如不签具《厂房移交证明书》或无故不接受移交,经#方书面通知移交后,视为#方已履行厂房移交义务。
(三)#方确认事前和移交时已对厂房现状充分了解,确认双方为按厂房现状租赁。
(四)如#方未按时交付厂房给#方,每逾期一日,#方应按月租金的 0.05 %向#方支付违约金。
(五)租赁期满,##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后 十 天内将厂房完好归还#方。如迟延清退厂房的,自延迟之日起加倍计收租金,#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接收回厂房。
第五条 厂房使用要求
(一)#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厂房及所属设施的使用权。#方应负责厂房内专用设施的保管、维护、保养、年审,所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厂房归还#方。#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二)#方对厂房及所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的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三)#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厂房及所属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厂房及所属设施损坏,#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方如需对厂房及所属设施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必须先征得#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装修或增加设施不得对厂房结构造成不良影响。租赁期满,对#方装修或增加设施,#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行使权利:
√1.依附于承租物的装修归#方所有;
2.要求#方恢复原状;
3.向#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厂房转租、转借
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厂房。
经#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将厂房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方对#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厂房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
3.#方应在转租协议中约定,若#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协议应同时终止;
4.#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方与#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协议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厂房。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 10 日内交#方存档;
5.无论#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 (略) 理;
6.#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方负责。
第七条 税费缴交
#方在租赁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方负责承担。#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第八条 厂房保险购买
在租赁期限内,#方负责购买厂房及所属设施的保险,并负责购买厂房内#方自己财产的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方承担。
第九条 厂房基础设施建设
#方租用厂房后自筹资金增加生产设备、供水、配电、消防、环保等设施安装配置,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条 厂房设施设备加建
#方租用厂房后#方所提供的基础设备、设施如不能满足发展要求时,所需的水电扩容、道路、下水道、环境改造、环保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均由#方自行出资解决。#方进行上述建设须经#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一条 厂房续租
合同期限届满后,#方同意放弃优先承租权。#方需要续租的,应按当时政策法律的规定参加公开竞投,中标后方能续租。
第十二条 厂房土地征收、征用
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方租用厂房的土地,本合同终止,#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双方可友好协商室内装修、设备搬迁等费用补偿。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方经的#方同意增加的设施的补偿款,在合同履行期限剩余超过一半的,##双方各分一半;剩余期限不足一半的,#方分七成,#方分三成;期满后,归#方所有。
第十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承诺,本次出租物的出租相关行为已履行了内部民主决策程序,遵守产权交易等有关规定,#方有权对该出租物进行出租。
2.#方有权向#方收取租金及其它应由#方承担的费用(如水费、电费、垃圾费等);
3.#方有权督促#方遵守法律法规、#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方不得干涉和妨碍#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5.因#方原因导致#方解除合同的,#方有权要求#方补交免租期内的租金。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在移交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厂房现状,如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与#方沟通协调;
2.#方应合法经营,在其承租期内进行各项行为,均应遵守国家、省、 (略) 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否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方承担合同解除的不利后果;
3.#方必须保护好#方原有的设施,如有损坏,由#方负责更换和维修;
4.#方在租赁期内有责任保护环境、保护农业用地和农业生产、保 (略) 及公共设施,如因#方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由#方负责赔偿。#方不得占 (略) 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
5.租赁合同期满后,属于#方的机械设备由#方自行拆除,并在租赁期限届满后 十 天内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逾期未拆除清理的视#方自行放弃,#方有权对 (略) 置, (略) 置所需费用在#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方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二)租赁期间,#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方所有,并收回承租物:
1.未按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2.未经#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物;
3.未经#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承租建筑物结构;
4.损坏承租物,在#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未经#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承租物租赁用途;
6.利用承租物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7.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8.拖欠租金 3 个月以上(含本数)。
(三)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四)#方逾期 2个月未将厂房交付给#方使用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向#方退还两倍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镇(街)相关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引起诉讼的,由房屋所在 (略) 管辖。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方必须办理租赁物排水证件,经河长办验收合格,其费用及相关责任#方负责(备注:签订合同个月内办理完毕),如#方不能按期办理证件,由#方承担相关责任,逾期未办理相关证件的,#方应按月租金的 0.05 %向#方支付违约金。
(2)建议#方在签 (略) 登记地址迁移或新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到洛浦街进行项目运营,并在洛浦街纳税。
(3)#方在该物业内实施的一切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或犯罪行为,不得乱排污水或有毒有害气体或噪音,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及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工作。
(4)#方经#方书面同意并在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指定位置设置广告牌,但不得损坏物业的结构及内部设施,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或商户的正常生活经营,并保证设置的广告牌符合我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得侵犯他人权利。
(5)#方应合理使用该物业,保持物业的完好,不得损坏物业的结构、墙体、门窗、装潢、水电系统。除正常的使用损耗外,物业及附属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装修、修葺。即使经过#方书面同意,如果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的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应由#方承担,概与#方无关。如#方未经#方同意擅自改建、扩建该物业或在该物业所在土地上有违法用地行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概由#方完全承担,如因此牵连#方的,#方必须对#方的一切损失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方进行装修、修葺期间,#方仍须按时支付条款相关费用。
(6)租赁期间#方应负责对该物业及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必须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以确保物业的安全使用。
(7)#方在租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劳动劳务纠纷、债权债务、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方不得因此对#方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8)#方应按时足额交纳租金及相关税费规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管理费、 (略) 络费、税费等)。
(9)在租赁期内,#方是本合同项下及该物业的唯一承租人,#方不能对该物业进行整体转租;否则,按#方根本 (略) 理。#方同意#方在租赁期限内合法使用该物业,进行部分分租;但因物业分租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或纠纷由#方 (略) 理,与#方无关;若因分租纠纷影响#方,经#方书面通知后,#方【90】日内仍未 (略) 理的,视为#方根本 (略) 理。
(10)在合同期内,#方对该物业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和使用权,可以自主进行合作等主经营行为,但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期,否则作# (略) 理,由此引起的各方面责任和后果由#方承担。
(11)#方还须按照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部门要求经营项目,因#方经营而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系统破坏的,#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12)#方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且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文件,凡涉及投诉,#方有权要求#方就投诉事项(废气污染、噪音污染等)作出整改,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方承担。
(13)#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用途使用租赁物,不得在租赁物范围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禁止存放的物品。
(14)#方须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支付税费后由#方开具发票,否则#方暂行开具收据;因本物业交易及租赁行为开具发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因#方申领营业执照等需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而产生的税费等)均由#方承担;若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相关的税费,则由#方按规定进行补缴。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五 份,##方双方、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洛浦街农村集体结算中心、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受托人/签约代表): (签字)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受托人/签约代表):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略) 洛浦街南浦西一村“ (略) 58号首层”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镇集资竞#
【重要说明】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项目相关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意向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项目情况,包括且不限于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纠纷、是否存在其他瑕疵等(特别是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部分对“权属证书及相关批准文件取得情况”的披露)。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意向人视为对项目现状确认无误。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对其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项目交付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略)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街交易中心) (略) (略) 南浦西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委托, (略)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略) 洛浦街南浦西一村“ (略) 58号首层”厂房项目组织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 (略)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咨询和报名。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119号令《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投,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项目公示时间: 2025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
项目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 3 月 1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项目现场签到时间:2025 年 3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项目现场竞投时间:2025 年 3 月 17 日 15 时00分。
一、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种类(关于竞投人种类的说明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一):(选以下其一,若选不限制,则删除限制内容)
□不限制,所有竞投人种类均可报名参与竞投;
?限制,仅限营利法人报名(项目业主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可以报名参与竞投的竞投人种类),详见下表;
竞投人种类 | 证照、资格条件 | 序号 | 要求 | 发证/登记机关 | 资料提供方式 | 备注 |
营利 法人 | 营业执照 | 1.1 | 竞投人必 (略) 范围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接受委托。 | 工商 (略) 场 (略) | 原件核对,提供复印件1份 | |
1.2 | 其他要求:建议竞得人在签 (略) 登记地址迁移或新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到洛浦街进行项目运营,并在洛浦街纳税。 | |||||
完税证明 | 2.1 | 需提供连续两年税收达#元(含#元)以上的完税证明(2023年、2024年)。 | 税务部门 | (1)原件核对,提供复印件1份 (2)通过税 (略) 打印完税证明(须有税务部门电子公章) | 资料提供方式任选一种即可 |
(二)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的异常名单。凡拖欠我社租金名单不得参与报名。
(三)竞投人需保证提交的涉及其准入条件【详见本条第(一)项】的资质、资格、证照等证件资料在以下期间真实且有效。否则,街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竞投资格(或竞得资格)。竞投人报名资料真实有效期具体要求:(选以下其一,若选不限制,则删除限制内容)
?不限制,报名之日真实有效即可。
□限制,(项目业主方根据表决通过后的实际情况填写)。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 (略) 58号首层 ;
(二)资产类型:厂房 ;
(三)资产地址:西 (略) 58号 ;
(四)交易面积:1430.78平方米 ;
(五)项目经营用途:厂房 ,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权属证书及相关批准文件取得情况:
1.权属证书:□无证 ?有证,不动产权证 证号:(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本项目为证内组成部分)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证 □有证,证号: ;
3.其他:无
(七)消防验收情况: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八)合同年限:8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无 ;
(十)交易底价:18元/平方米/月(含税);
(十一)递增方式:每三年递增5%;
(十二)交易保证金:¥#元 (大写:#佰万元);
(十三)合同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的月租金;
(十四)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投。每次举牌递增1元或其整数倍。
(十五)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六)交易规则: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
(十七)竞投地点: (略) (略) 洛浦 (略) 312号(洛浦街 (略) );
(十八)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约定交付;
(十九)其他说明:
(1)建议竞得人在签 (略) 登记地址迁移或新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到洛浦街进行项目运营,并在洛浦街纳税。
(2)#方必须办理租赁物排水证件,经河长办验收合格,其费用及相关责任#方负责(备注:签定合同6个月内办理完毕),如#方不能按期办理证件,由#方承担相关责任,逾期未办理相关证件的,#方应按月租金的 0.05 %向#方支付违约金。
(3)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拆迁或征用等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相关的拆迁或征用补偿全部归属#方所有,#方不作异议。 (略) 理的拆迁或征用的相关事宜,# (略) 理拆迁或征用的相关事宜。
三、竞投人及其受委托人要求(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
四、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意向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五、报名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现场报名地点: (略) (略) 洛溪新城吉祥南街155号洛浦街便民服务中心(和悦大厦一楼)。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可 (略) 领取或 (略) 农村集 (略) 网站(简 (略) 站)下载】。
2.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银行回单或银行电子凭证)及复印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备注:交易中心不提供资料复印业务)
3.符合竞投人准入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
4.竞投人身份资料(符合竞投人准入条件的竞投人须按对应类别提供相应身份资料,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
(四)竞投资格确认:
1.竞投人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表示街交易中心初步确认竞投人具备参加有关项目竞投资格,如经复查竞投人有违反《交易公告》、《交易文件》要求和规定之行为,街交易中心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
2.如街交易中心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发放《竞投资格确认书》时,竞投人可领取《报名预受理确认书》,此《报名预受理确认书》仅作为预受理报名使用,竞投人须在收到街交易中心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该确认书换领《竞投资格确认书》,完成竞投资格的确认,否则视为放弃竞投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编号同一竞投人只能报名一次(因项目延期、中止、原竞得人弃标重启除外)。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需通过境内银行转账方式缴交,每一位竞投人须保证交易保证金转账人、竞投人、若竞得后合同#方须一致。
4.竞投人、竞投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在街交易中心办理竞投业务时,需签名的文件都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私章。
5.以自然人名义参加竞投且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在报名现场,受委托人须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并手持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由工作人员拍照存档。
6.每个自然人仅可作为同一交易编号项目的竞投人或受委托人一次(因项目延期、中止、原竞得人弃标重启除外)。
7.本项目现场竞投报名结束后,交易机构不再受理授权委托变更申请。
8.竞得人因违规被当场取消竞得资格,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及项目业主方有权共同确认次报价最高者为新竞得人,若该次报价最高者不同意成为新竞得人,应退还其交易保证金。
六、优先承租权主张及确认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个人或单位参加竞投的,应于报名期截止前(节假日除外)向街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须盖有经济社公章原件)、原合同(须保证#方为报名项目的项目业主单位、合同约定租赁面积、地址与报名项目的面积、地址一致)等,经街交易中心核对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在竞投现场由项目业主单位即时确认并以其确认结果为准,优先承租权的竞得方式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
七、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 (略)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竞投意向人应知晓该资产交易的现状,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审核并符合条件后,方准报名,不接受无投资意向的竞投人。
参与竞投报名人,必须持有效证明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并了解相关报名流程,符合报名条件者必须先办理报名登记,才准可到银行交纳交易保证金。未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确认并办理报名登记者,不得直接汇钱到本交易中心的银行账户,否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不能参加本次竞投。
(一)专用账户户名: (略) (略) 人民政府洛浦街 (略)
账号:#90
开户银行:广州农村 (略) 洛城支行
(二)注意事项:
1.填写银行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XXX(姓名)交纳西一村“ (略) 58号首层”项目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意向人的同名账户通过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账。
3.各竞投意向人报名时未能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银行回单或银行电子凭证)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4.其他事项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五“交易保证金 (略) 理须知”。
八、特别提示
1.有关竞投事项、现场竞投流程、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相关交易文件说明、违约违规责任、 (略) 理原则、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
2.本公告附件1、5为涉及竞投人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竞投意向人务必下载并仔细阅读。
3.竞投规则及纪律:
(1)凡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租赁物的现状情况及租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交易公告所描述的租赁物基本情况),认可项目业主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投。若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并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无故不到场参与竞投的,项目业主方有权没收该名竞投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竞投前,所有竞投人均须将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放置指定位置,待竞投结束后方能取回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发现,当场取消其竞投资格,同时将其列入本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人行为异常名单。
(3)整个竞投过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底价应价,第二阶段是竞价。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阶段:所有竞投人同时举竞价牌清晰表达是否同意按底价竞投(不同意的不用举牌,同时由工作人员收回竞价牌)。同意的,进入第二阶段竞投;不同意的则代表退出本项目后续的所有竞投环节,同时被列入为本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人行为异常名单 。如所有竞投人都不同意底价应价的,则通过现场抽签或摇珠方式确定一名竞得人(如只有一名竞投人参与的,则按交易公告中的竞投规则第六点执行),该竞得人必须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价格承租本交易项目的租赁物,否则项目业主方有权没收该竞投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此类推。
第二阶段:仍在参与竞价的竞投人,首先报价的必须按交易公告约定的报价增幅进行加价报价(竞投人报价不分先后顺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高价竞投人确定为竞得人。如在竞价阶段所有竞投人都不报价的,则返回第一阶段(底价应价阶段)通过现场抽签或摇珠方式确定一名竞得人,该名竞得人必须以不低于交易底价承租本交易项目的租赁物,否则项目业主方有权没收该竞投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此类推。
(4)竞得人必须于交易结果公示期(交易结果公示期自2025年3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止)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期签订合同则视为自愿放弃竞得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项目业主方没收),同时将其列入本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人行为异常名单并限制参与本年度 (略) 内所有农村集体资产出租竞投项目。
(5)竞得人须现场签订《西一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结果情况表》和《西一村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如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该资产的竞得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项目业主方没收)。同时,非竞得人均需在《西一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结果情况表》上签字确认。
(6)如只有一名竞投人参与,则表明该名竞投人已完全接受租赁物的交易底价并同意以不低于交易底价价格承租该租赁物,否则项目业主方有权没收该名竞投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少贞
联系电话: #
地址:洛浦街西一村委会
(二)交易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略)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地址: (略) (略) 洛浦 (略) 312号(洛浦街 (略) )
联系人:陈小姐、郭小姐
联系电话:020-#
(略) 址:http://**:8026
附件:/store/file/67c6c6db97b9ed76f4ccf4a9/store/file/67c6c6e397b9ed76f4ccf4ac/store/file/67c6c6f197b9ed76f4ccf4af/store/file/67c6c6fc97b9ed76f4ccf4b9/store/file/67c6c#b9ed76f4ccf4c8
1. 《现场竞投项目竞投人须知》
2.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单位/个人)
3. 授权委托书
4. 项目交易资产现状图片资料及位置示意图
5.《 (略)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再次特别提示:上述附件1、5为涉及竞投人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竞投意向人务必下载并仔细阅读。
(略) (略) 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5 年3月4 日
合同编号:
“ (略) 58号首层”厂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方): (略) (略) 洛浦街南浦西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5P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020-#
联系地址: 洛浦街南浦西 (略) 1号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司 □其他:
承租方(以下简称#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公司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厂房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厂房概况
(一)#方将位于 西 (略) 58号首层 的厂房出租给#方使用,厂房建筑总面积为 1430.78 平方米,交易总面积约为: 1430.78平方米(见附图,附图已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方已将出租的厂房情况充分披露告知#方,#方对#方出租的厂房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租,仅用于 厂房 用途。如#方需要改变生产行业或改变厂房用途的,必须向#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本合同下的厂房租赁期为 8 年(最长不超过2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免租期为 无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方按规定交纳。
(三)计租期为 8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 5 天内,#方须一次性向#方交纳三个月的月租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租赁期届满,如#方无违约行为并依约定将厂房完好交还给#方后 60 天内,#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方;如#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 (略) 理,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方所有,且收回#方租赁上述厂房的使用权;如#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或者#方原因导致#方无法正常使用,应向#方双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租金标准(选择一种)
租金方式采用第 1 种方式计算:
1.多期有递增方式
租金单价为: 元∕平方米/月,租赁面积为;1430.78平方米。#方每月应交纳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
租金自第 四 年起开始递增,每 三 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缴纳租金的 5 %。
2.多期无递增方式
租金单价为: 元∕平方米/ ,租赁面积为建筑总面积。#方 每月/每季度/每年应缴纳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不含税费。
3.一次性付清方式
租金单价为: 元∕平方米,租赁面积为建筑总面积,租赁年限 年。#方一次性应缴纳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不含税费。
(三)租金支付方式(选择一种)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第 1 种方式:
1.分期付款方式
租金按 月 收取,每期开始 5 天内支付当期租金。租金存入#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且#方确认收到#方租金的十日内,由#方开具收款凭证。
2.一次性付清方式
租金按一次性收取,合同签订 天内支付。租金存入#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且#方确认收到#方租金的十日内,由#方开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方必须以 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或二维码付款)方式支付租金,存入#方指定账户。
#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略) (略) 洛浦街南浦西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银行账号: #435
开户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南浦支行
(四)在租赁期内,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 0.5 ‰计算。如#方拖欠#方租金达到30天,则视作#方违约,合同履约保证金归#方所有,#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方仍需向#方缴交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
(五)租赁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垃圾费由#方承担。#方必须于每月 5 日前向#方缴交上月水费、电费、清洁费,垃圾费(含生活垃圾、垃圾清运费)暂时标准为:#/平方米.月。
第四条 厂房移交
(一)#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给#方使用。
(二)##双方可以约定在厂房现场交付,#方对厂房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厂房交付后,#方应当场签具《厂房移交证明书》给#方。#方如不签具《厂房移交证明书》或无故不接受移交,经#方书面通知移交后,视为#方已履行厂房移交义务。
(三)#方确认事前和移交时已对厂房现状充分了解,确认双方为按厂房现状租赁。
(四)如#方未按时交付厂房给#方,每逾期一日,#方应按月租金的 0.05 %向#方支付违约金。
(五)租赁期满,##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后 十 天内将厂房完好归还#方。如迟延清退厂房的,自延迟之日起加倍计收租金,#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接收回厂房。
第五条 厂房使用要求
(一)#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厂房及所属设施的使用权。#方应负责厂房内专用设施的保管、维护、保养、年审,所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厂房归还#方。#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二)#方对厂房及所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的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三)#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厂房及所属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厂房及所属设施损坏,#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方如需对厂房及所属设施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必须先征得#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装修或增加设施不得对厂房结构造成不良影响。租赁期满,对#方装修或增加设施,#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行使权利:
√1.依附于承租物的装修归#方所有;
2.要求#方恢复原状;
3.向#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厂房转租、转借
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厂房。
经#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将厂房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方对#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厂房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
3.#方应在转租协议中约定,若#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协议应同时终止;
4.#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方与#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协议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厂房。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 10 日内交#方存档;
5.无论#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 (略) 理;
6.#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方负责。
第七条 税费缴交
#方在租赁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方负责承担。#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第八条 厂房保险购买
在租赁期限内,#方负责购买厂房及所属设施的保险,并负责购买厂房内#方自己财产的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方承担。
第九条 厂房基础设施建设
#方租用厂房后自筹资金增加生产设备、供水、配电、消防、环保等设施安装配置,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条 厂房设施设备加建
#方租用厂房后#方所提供的基础设备、设施如不能满足发展要求时,所需的水电扩容、道路、下水道、环境改造、环保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均由#方自行出资解决。#方进行上述建设须经#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一条 厂房续租
合同期限届满后,#方同意放弃优先承租权。#方需要续租的,应按当时政策法律的规定参加公开竞投,中标后方能续租。
第十二条 厂房土地征收、征用
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方租用厂房的土地,本合同终止,#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双方可友好协商室内装修、设备搬迁等费用补偿。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方经的#方同意增加的设施的补偿款,在合同履行期限剩余超过一半的,##双方各分一半;剩余期限不足一半的,#方分七成,#方分三成;期满后,归#方所有。
第十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承诺,本次出租物的出租相关行为已履行了内部民主决策程序,遵守产权交易等有关规定,#方有权对该出租物进行出租。
2.#方有权向#方收取租金及其它应由#方承担的费用(如水费、电费、垃圾费等);
3.#方有权督促#方遵守法律法规、#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方不得干涉和妨碍#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5.因#方原因导致#方解除合同的,#方有权要求#方补交免租期内的租金。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在移交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厂房现状,如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与#方沟通协调;
2.#方应合法经营,在其承租期内进行各项行为,均应遵守国家、省、 (略) 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否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方承担合同解除的不利后果;
3.#方必须保护好#方原有的设施,如有损坏,由#方负责更换和维修;
4.#方在租赁期内有责任保护环境、保护农业用地和农业生产、保 (略) 及公共设施,如因#方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由#方负责赔偿。#方不得占 (略) 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
5.租赁合同期满后,属于#方的机械设备由#方自行拆除,并在租赁期限届满后 十 天内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逾期未拆除清理的视#方自行放弃,#方有权对 (略) 置, (略) 置所需费用在#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方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二)租赁期间,#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方所有,并收回承租物:
1.未按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2.未经#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物;
3.未经#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承租建筑物结构;
4.损坏承租物,在#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未经#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承租物租赁用途;
6.利用承租物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7.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8.拖欠租金 3 个月以上(含本数)。
(三)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四)#方逾期 2个月未将厂房交付给#方使用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向#方退还两倍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镇(街)相关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引起诉讼的,由房屋所在 (略) 管辖。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方必须办理租赁物排水证件,经河长办验收合格,其费用及相关责任#方负责(备注:签订合同个月内办理完毕),如#方不能按期办理证件,由#方承担相关责任,逾期未办理相关证件的,#方应按月租金的 0.05 %向#方支付违约金。
(2)建议#方在签 (略) 登记地址迁移或新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到洛浦街进行项目运营,并在洛浦街纳税。
(3)#方在该物业内实施的一切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或犯罪行为,不得乱排污水或有毒有害气体或噪音,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及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工作。
(4)#方经#方书面同意并在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指定位置设置广告牌,但不得损坏物业的结构及内部设施,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或商户的正常生活经营,并保证设置的广告牌符合我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得侵犯他人权利。
(5)#方应合理使用该物业,保持物业的完好,不得损坏物业的结构、墙体、门窗、装潢、水电系统。除正常的使用损耗外,物业及附属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装修、修葺。即使经过#方书面同意,如果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的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应由#方承担,概与#方无关。如#方未经#方同意擅自改建、扩建该物业或在该物业所在土地上有违法用地行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概由#方完全承担,如因此牵连#方的,#方必须对#方的一切损失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方进行装修、修葺期间,#方仍须按时支付条款相关费用。
(6)租赁期间#方应负责对该物业及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必须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以确保物业的安全使用。
(7)#方在租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劳动劳务纠纷、债权债务、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方不得因此对#方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8)#方应按时足额交纳租金及相关税费规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管理费、 (略) 络费、税费等)。
(9)在租赁期内,#方是本合同项下及该物业的唯一承租人,#方不能对该物业进行整体转租;否则,按#方根本 (略) 理。#方同意#方在租赁期限内合法使用该物业,进行部分分租;但因物业分租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或纠纷由#方 (略) 理,与#方无关;若因分租纠纷影响#方,经#方书面通知后,#方【90】日内仍未 (略) 理的,视为#方根本 (略) 理。
(10)在合同期内,#方对该物业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和使用权,可以自主进行合作等主经营行为,但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期,否则作# (略) 理,由此引起的各方面责任和后果由#方承担。
(11)#方还须按照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部门要求经营项目,因#方经营而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系统破坏的,#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12)#方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且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文件,凡涉及投诉,#方有权要求#方就投诉事项(废气污染、噪音污染等)作出整改,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方承担。
(13)#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用途使用租赁物,不得在租赁物范围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禁止存放的物品。
(14)#方须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支付税费后由#方开具发票,否则#方暂行开具收据;因本物业交易及租赁行为开具发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因#方申领营业执照等需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而产生的税费等)均由#方承担;若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相关的税费,则由#方按规定进行补缴。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五 份,##方双方、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洛浦街农村集体结算中心、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受托人/签约代表): (签字)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受托人/签约代表):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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