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武隆县巷口镇芙蓉西路110号4-1住宅用房变卖的公告
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于被执行人无法联系,故未通知到位,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3月25日10:00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略) 武隆县巷口 (略) 110号4-1住宅用房
标的 (略) 武隆县巷口镇(现 (略) 芙蓉街道) (略) 110号4-1,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106.11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所在大楼共5层,无电梯,标的物位于第4层,户型为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已装修,通风采光一般。目前由被执行人及其家人自住。
特别说明:(1)本次变卖标 (略) 查封,尚未开通天然气。(2)本次变卖范围包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不含动产(如: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3)经现场查勘,标的 (略) 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到的《房地产平面图》 (略) 并不完全一致,有一定出入。(4)据了解,目前标的物所在大楼无专业物业管理。(5)水、电等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变卖成交后标的物所涉及的物管、水、电等欠费以及尚未完善的相关设施设备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注意。(6)标的物变卖成交 (略) 负责交付。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44.(略)元;变卖价:25.(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25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变卖方式:1.本次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 (略) 上在线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变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 (略) 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安排。 (略) 联系电话:400-878-0868、023-(略)。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 (略) 、司法变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变卖竞价程序 (略) 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变卖开始7 (略) (略)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7 (略) (略) (略) 联系。
九、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普通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前 (略) 在线报名,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其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通过下列方式缴纳:
直接 (略) (略) (略) 案款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 (略) (略) ;账号:(略)7754)。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公告明确的尾款缴纳期限内缴清尾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责任自负。
十、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由 (略) 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等欠费以及尚未完善的相关设施设备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本次变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 (略)
咨询电话:400-878-0868、023-(略)
(略) (略) (略) 咨询电话:023-(略)
(略) (略) (略) 监督电话:023-(略)
(略) (略) (略) 监督电话:023-(略)
(略) (略) 督察室监督电话:023-(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略) (略)
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
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于被执行人无法联系,故未通知到位,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3月25日10:00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略) 武隆县巷口 (略) 110号4-1住宅用房
标的 (略) 武隆县巷口镇(现 (略) 芙蓉街道) (略) 110号4-1,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106.11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所在大楼共5层,无电梯,标的物位于第4层,户型为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已装修,通风采光一般。目前由被执行人及其家人自住。
特别说明:(1)本次变卖标 (略) 查封,尚未开通天然气。(2)本次变卖范围包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不含动产(如: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3)经现场查勘,标的 (略) 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到的《房地产平面图》 (略) 并不完全一致,有一定出入。(4)据了解,目前标的物所在大楼无专业物业管理。(5)水、电等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变卖成交后标的物所涉及的物管、水、电等欠费以及尚未完善的相关设施设备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注意。(6)标的物变卖成交 (略) 负责交付。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44.(略)元;变卖价:25.(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25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变卖方式:1.本次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 (略) 上在线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变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 (略) 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安排。 (略) 联系电话:400-878-0868、023-(略)。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 (略) 、司法变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变卖竞价程序 (略) 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变卖开始7 (略) (略)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7 (略) (略) (略) 联系。
九、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普通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前 (略) 在线报名,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其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通过下列方式缴纳:
直接 (略) (略) (略) 案款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 (略) (略) ;账号:(略)7754)。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公告明确的尾款缴纳期限内缴清尾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责任自负。
十、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由 (略) 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等欠费以及尚未完善的相关设施设备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本次变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 (略)
咨询电话:400-878-0868、023-(略)
(略) (略) (略) 咨询电话:023-(略)
(略) (略) (略) 监督电话:023-(略)
(略) (略) (略) 监督电话:023-(略)
(略) (略) 督察室监督电话:023-(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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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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