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选包头市集中隔离点委托运营方项目
包头公共 (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公 (略) 集中隔离点委托运营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略) 集中隔离点位 (略) 装备 (略) (略) ,丹 (略) 及110国道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约10公里,地理位置较为偏远, (略) 规划范围内最西侧。项目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设置隔离房间1074个。集中隔离点固定资产 (略) 卫健委,土地 (略) (略) 装备制造 (略) 管理委员会。
集中隔离点建设项目按照可拆卸、可转移、可重组的标准,采用装配式集装箱板房在可建设用地上直接搭建的建设模式建成。当前,隔离点配备的水、电、天然气供应系统均为临时设施,场地内没有硬化、 (略) ,难以契合长期稳定运行的标准,存在较 (略) 限性与安全隐患。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抗疫闲置资产严禁随意变卖,应原地保留,就地转化利用,以实现“平时”可持续、“急时”能转换的平战结合目标,同时避免资源浪费。
二、招选条件
1.运营方应具备资产运营、资产盘活的能力。
2.委托方不支付运营方任何费用。
3、运营方须按照《 (略) 集中隔离点“平急两用”转换利用工作方案》, (略) 集中隔离点进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房屋修缮以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集中隔离点始终具备安全、稳定的使用条件,实现通水、通电、通网、通暖等基本运行要求,保障设施设备随时可投入使用。
4.运营方须承担集中隔离点1074个房间及地上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护修缮等费用。
5、运营方承担并按时缴纳该地块的房土税等费用,每年约40至(略)元(以实际测算缴纳数额为准)。
6.运营方须满足运营所必须的消防及各项安全要求,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7.运营方负责为青山 (略) 建设和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建设等方面提供保障性服务。
8.在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紧急情况下,委托方有权随 (略) 集中隔离点的部分或全部资产,用于疫情防控基地建设,运营方应无条件配合。
三、意向运营方报名
1、公示(报名)时间:2025年3月4日9:00-2025年3月10日17:00
2、意向方须实地勘验,充分了解委托方的运营要求和运营风险。如报名及缴纳保证金,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3、报名地点:包头公共 (略) ( (略) (略) (略) 10楼)。
4、咨询电话: (略)刘先生
(略) 刘女士
5、报名时需提交原件资料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有授权需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运营申请书》)。
四、保证金缴纳
报名时须向包头公共 (略) 交纳(略)元信用保证金。如没有成为最终运营方,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成为最终运营方,委托运营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作为信用保证,如被确定为最终运营方不与委托方签订协议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账户名:包头公共 (略)
开户行:中 (略) 政务中心支行
账 号:(略)
五、最终运营方确定方式
截止报名日期,如有一家报名且符合招选条件的,可协议成交;如有两家及以上报名且符合招选条件的由包头公共 (略) 组织综合评审确定最终运营方。综合评审时间初步拟定为2025年3月11日,综合评审费用由最终运营方承担。
六、服务费缴纳
最终运营方须按照包头公共 (略) 与委托方签订的《公开招选委托合同》确定的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由包头公共 (略) 出具相应发票。
包头公共 (略)
2025年3月4日
附件:
附件仅供查看,勿做投标使用
附如若获取正式文件请参照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登录系统下载。
包头公共 (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公 (略) 集中隔离点委托运营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略) 集中隔离点位 (略) 装备 (略) (略) ,丹 (略) 及110国道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约10公里,地理位置较为偏远, (略) 规划范围内最西侧。项目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设置隔离房间1074个。集中隔离点固定资产 (略) 卫健委,土地 (略) (略) 装备制造 (略) 管理委员会。
集中隔离点建设项目按照可拆卸、可转移、可重组的标准,采用装配式集装箱板房在可建设用地上直接搭建的建设模式建成。当前,隔离点配备的水、电、天然气供应系统均为临时设施,场地内没有硬化、 (略) ,难以契合长期稳定运行的标准,存在较 (略) 限性与安全隐患。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抗疫闲置资产严禁随意变卖,应原地保留,就地转化利用,以实现“平时”可持续、“急时”能转换的平战结合目标,同时避免资源浪费。
二、招选条件
1.运营方应具备资产运营、资产盘活的能力。
2.委托方不支付运营方任何费用。
3、运营方须按照《 (略) 集中隔离点“平急两用”转换利用工作方案》, (略) 集中隔离点进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房屋修缮以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集中隔离点始终具备安全、稳定的使用条件,实现通水、通电、通网、通暖等基本运行要求,保障设施设备随时可投入使用。
4.运营方须承担集中隔离点1074个房间及地上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护修缮等费用。
5、运营方承担并按时缴纳该地块的房土税等费用,每年约40至(略)元(以实际测算缴纳数额为准)。
6.运营方须满足运营所必须的消防及各项安全要求,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7.运营方负责为青山 (略) 建设和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建设等方面提供保障性服务。
8.在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紧急情况下,委托方有权随 (略) 集中隔离点的部分或全部资产,用于疫情防控基地建设,运营方应无条件配合。
三、意向运营方报名
1、公示(报名)时间:2025年3月4日9:00-2025年3月10日17:00
2、意向方须实地勘验,充分了解委托方的运营要求和运营风险。如报名及缴纳保证金,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3、报名地点:包头公共 (略) ( (略) (略) (略) 10楼)。
4、咨询电话: (略)刘先生
(略) 刘女士
5、报名时需提交原件资料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有授权需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运营申请书》)。
四、保证金缴纳
报名时须向包头公共 (略) 交纳(略)元信用保证金。如没有成为最终运营方,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成为最终运营方,委托运营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作为信用保证,如被确定为最终运营方不与委托方签订协议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账户名:包头公共 (略)
开户行:中 (略) 政务中心支行
账 号:(略)
五、最终运营方确定方式
截止报名日期,如有一家报名且符合招选条件的,可协议成交;如有两家及以上报名且符合招选条件的由包头公共 (略) 组织综合评审确定最终运营方。综合评审时间初步拟定为2025年3月11日,综合评审费用由最终运营方承担。
六、服务费缴纳
最终运营方须按照包头公共 (略) 与委托方签订的《公开招选委托合同》确定的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由包头公共 (略) 出具相应发票。
包头公共 (略)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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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如若获取正式文件请参照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登录系统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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