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湘0111破3号长沙财优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须知
长沙财 (略) 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须知
(2025)财优化管发1号
债权申报人:
(略) (略) (略) 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2024)湘0111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沙财 (略) (以下简称“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14日作出(2024)湘0111破3号决定书,指定湖南西辰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现就申报事宜说明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略) (略) 受理破产申 (略) 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债权统称为单位债权;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债权统称为个人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与地点
(一)债权申报期限
各债权申报人应于2025年 4月10日(申报截止日)前向管理人送交债权申报资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债权申报地点
申报地址: (略)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东塔13楼湖南西辰律师事务所,邮编(略)。
联系人: 易晴 ,联系电话: (略)
三、债权申报方式
(一)现场申报:债权人可在债权申报地点提交申报资料。
(二)邮寄申报:债权人可将申报材料邮寄到债权申报地点。
注意: 债权人邮寄申报的,请在邮寄单注明“ (略) 权利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债权人邮寄书面材料的,应自行承担邮寄费用,管理人不接受以到付方式邮寄的书面债权材料。
四、债权申报材料要求
1.债权人需按照本指引的要求提交债权申报材料(详见“五、债权人应提交的材料”)。
2.债权人提交的全套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印鉴或签字。债权人为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签字并按手印。其中,涉及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的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印鉴或签字,涉及债权成立及其金额的证据材料可加盖骑缝章。
3、债权人在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文件时应当提交原件供管理人进行核对,并保证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原件相一致;管理人不接受债权人提交的原件,原件由债权人自行妥善保管,管理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再次提交原件进行核对,如债权人无法再次提供原件,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4、债权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务必在债权申报材料中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电话、手机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邮政编码等。管理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通过发送短信至指定手机电话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
五、债权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资料,并提供完整、真实的申报材料。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债权申报材料目录》《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详见附件,请按照指定模板填写,可加页)
1、《债权申报材料目录》中按顺序填写提交的书面材料名称,并注明每份书面材料页数、页码、是否为原件等。
2、申报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债权申报表》,填写债权申报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申报债权金额、是否存在担保以及诉讼、仲裁等情况。《债权申报表》尾部“申报日期”为申报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的日期,以上信息如有虚假填写,债权人将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3.《债权申报书》须写明申报的债权构成,包括但不限于金额、利息(如有)的计算方法及详细计算过程、债权性质、债权形成原因及经过、有无财产担保等相关事项。债权人填写债权申报书时,若主张利息、罚息或违约金等,涉及金额计算的,需就每笔债权的计算过程进行书面说明,否则,对应申报部分可能因事实不清无法确认。
4.《债权申报表》和《债权申报书》记载的信息应当保持一致。
(二)申报人的主体资格材料
1、债权申报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是金融机构的,还需提供金融业资格的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2、债权人为个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三)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申报人应当以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申报,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款合同,购、销货合同等)、协议、备忘录等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
2、各类付款凭证、银行流水、对账单、收货单、提货单、收据或发票、结算材料、催款催收材料等证明债权履行的材料;
3、债权有担保的,须同时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权利登记证明等材料;
4、债权发生变更的,须同时提交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材料;
5、债权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法律文书;
6、相关公证文书材料(如有);
7、债权未过诉讼时效的证据材料;
8、证明债权事实的其他材料。
六、其他特别注意事项
(一)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明确具体。
(二)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具体明确。利息债权的计算 (略) 裁定受理日期,即截至2024年10月25日。
(三)债权申报材料须提交一式两份。对于提交的复印件应签注“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字样或印章,单位债权人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自然人债权人或其代理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按手印。
(四)申报材料不齐全将无法完成债权申报;
(五)申报人或其代理人需预留有效通讯方式(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箱等),管理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通过传真发送至指定号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因申报人或其代理人未正确填写通讯方式导致的相关文件无法送达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债权申报人自行承担。
(六)债权申报通知书的送 (略) 或者管理人对无效债权重新确认,也不导致债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等法律后果。
(七)债权申报登记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八)申报人或其代理人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债权事实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 (略) 理。
管理人接待债权人债权申报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申报地址为: (略)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东塔13楼1314号。债权人可以现场提交申报材料或者邮寄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表等附件可至 (略) 领取或登(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查阅本案债权申报公告后下载。
长沙财 (略) 管理人
2025年 3 月 5 日
长沙财 (略) 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须知
(2025)财优化管发1号
债权申报人:
(略) (略) (略) 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2024)湘0111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沙财 (略) (以下简称“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14日作出(2024)湘0111破3号决定书,指定湖南西辰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现就申报事宜说明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略) (略) 受理破产申 (略) 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债权统称为单位债权;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债权统称为个人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与地点
(一)债权申报期限
各债权申报人应于2025年 4月10日(申报截止日)前向管理人送交债权申报资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债权申报地点
申报地址: (略)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东塔13楼湖南西辰律师事务所,邮编(略)。
联系人: 易晴 ,联系电话: (略)
三、债权申报方式
(一)现场申报:债权人可在债权申报地点提交申报资料。
(二)邮寄申报:债权人可将申报材料邮寄到债权申报地点。
注意: 债权人邮寄申报的,请在邮寄单注明“ (略) 权利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债权人邮寄书面材料的,应自行承担邮寄费用,管理人不接受以到付方式邮寄的书面债权材料。
四、债权申报材料要求
1.债权人需按照本指引的要求提交债权申报材料(详见“五、债权人应提交的材料”)。
2.债权人提交的全套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印鉴或签字。债权人为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签字并按手印。其中,涉及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的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印鉴或签字,涉及债权成立及其金额的证据材料可加盖骑缝章。
3、债权人在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文件时应当提交原件供管理人进行核对,并保证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原件相一致;管理人不接受债权人提交的原件,原件由债权人自行妥善保管,管理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再次提交原件进行核对,如债权人无法再次提供原件,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4、债权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务必在债权申报材料中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电话、手机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邮政编码等。管理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通过发送短信至指定手机电话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
五、债权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资料,并提供完整、真实的申报材料。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债权申报材料目录》《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详见附件,请按照指定模板填写,可加页)
1、《债权申报材料目录》中按顺序填写提交的书面材料名称,并注明每份书面材料页数、页码、是否为原件等。
2、申报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债权申报表》,填写债权申报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申报债权金额、是否存在担保以及诉讼、仲裁等情况。《债权申报表》尾部“申报日期”为申报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的日期,以上信息如有虚假填写,债权人将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3.《债权申报书》须写明申报的债权构成,包括但不限于金额、利息(如有)的计算方法及详细计算过程、债权性质、债权形成原因及经过、有无财产担保等相关事项。债权人填写债权申报书时,若主张利息、罚息或违约金等,涉及金额计算的,需就每笔债权的计算过程进行书面说明,否则,对应申报部分可能因事实不清无法确认。
4.《债权申报表》和《债权申报书》记载的信息应当保持一致。
(二)申报人的主体资格材料
1、债权申报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是金融机构的,还需提供金融业资格的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2、债权人为个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三)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申报人应当以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申报,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款合同,购、销货合同等)、协议、备忘录等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
2、各类付款凭证、银行流水、对账单、收货单、提货单、收据或发票、结算材料、催款催收材料等证明债权履行的材料;
3、债权有担保的,须同时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权利登记证明等材料;
4、债权发生变更的,须同时提交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材料;
5、债权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法律文书;
6、相关公证文书材料(如有);
7、债权未过诉讼时效的证据材料;
8、证明债权事实的其他材料。
六、其他特别注意事项
(一)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明确具体。
(二)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具体明确。利息债权的计算 (略) 裁定受理日期,即截至2024年10月25日。
(三)债权申报材料须提交一式两份。对于提交的复印件应签注“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字样或印章,单位债权人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自然人债权人或其代理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按手印。
(四)申报材料不齐全将无法完成债权申报;
(五)申报人或其代理人需预留有效通讯方式(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箱等),管理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通过传真发送至指定号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因申报人或其代理人未正确填写通讯方式导致的相关文件无法送达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债权申报人自行承担。
(六)债权申报通知书的送 (略) 或者管理人对无效债权重新确认,也不导致债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等法律后果。
(七)债权申报登记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八)申报人或其代理人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债权事实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 (略) 理。
管理人接待债权人债权申报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申报地址为: (略)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东塔13楼1314号。债权人可以现场提交申报材料或者邮寄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表等附件可至 (略) 领取或登(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查阅本案债权申报公告后下载。
长沙财 (略)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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