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浦出公字〔202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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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浦出公字〔2025〕17号

经浦北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浦测Ⅱ〔2023〕130号

宗地面积

0.*公顷

宗地坐落

浦北县乐民镇 (略)

年限

55年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价款

2.*元

批准内容

根据《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乐民镇 (略) 陈自爝私人住宅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浦政函〔2024〕289号),同意陈自爝按总建筑面积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条件手续,容积率由原≤5.52调整为≤5.95,总建筑面积≤516.2平方米调整为总建筑面积≤561.561平方米,土地剩余使用年限55年(终止日期2078年2月22日)。

二、公示期: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9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 (略) 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出让审批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浦北县 (略)

单位地址:浦北县县城越秀大道24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易燕、龙文凤

联系电话:0777-*

电子邮件:*@*26.com

浦北县 (略)

2025年3月5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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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浦北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浦测Ⅱ〔2023〕130号

宗地面积

0.*公顷

宗地坐落

浦北县乐民镇 (略)

年限

55年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价款

2.*元

批准内容

根据《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乐民镇 (略) 陈自爝私人住宅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浦政函〔2024〕289号),同意陈自爝按总建筑面积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条件手续,容积率由原≤5.52调整为≤5.95,总建筑面积≤516.2平方米调整为总建筑面积≤561.561平方米,土地剩余使用年限55年(终止日期2078年2月22日)。

二、公示期: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9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 (略) 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出让审批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浦北县 (略)

单位地址:浦北县县城越秀大道24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易燕、龙文凤

联系电话:0777-*

电子邮件:*@*26.com

浦北县 (略)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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