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十六路507号、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五道227号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生鲜仓配供应链项目八年运营权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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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十六路507号、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五道227号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生鲜仓配供应链项目八年运营权招商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权利人: (略)  (略) 。 2、招商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招商标的的运营权,不包括招商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运营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招商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联系人 潘良杰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经济技 (略) 滨海五道227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953.*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运营费底价:*.64元/首年,以不低于营运费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运营费成交价。运营费前三年不变,第四年起每三年环比递增5%(即第四年与第七年运营费递增两次)。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运营费半年一付,先付后用,首期运营费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付清,此后每期运营费在上一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
    出租用途 (略) , (略) 现有业态形成差异互补,按照规划 (略) 厨房、O2O交易展示中心等项目。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 (略) 域、面积、规划业态: ①位置:南区5号大棚,面积:5804㎡,规划业态:淡水鱼供应链 ②位置:配送大楼一楼东首,面积:720.2㎡,规划业态:肉品供应链 ③位置:配送大楼二楼西首,面积:896.16㎡,规划业态:预制菜加工供应链 ④位置:配送大楼三楼,面积:1689.06㎡,规划业态:预制菜加工供应链 ⑤位置: (略) 场三楼,面积:*.85㎡,规划业态:城市厨房、O2O交易、肉类分割 ⑥位置: (略) 场三楼 (略) 域,面积:1743.31㎡,规划业态:仓配 ⑦位置: (略) 场一层服务大厅,面积:672.24㎡,规划业态:城市厨房 ⑧位置: (略) 场西侧花坛+ (略) 域,面积:8289.72㎡,规划业态:蔬果供应链 面积总计:*.54㎡ 2、运营期限:8年,标的物成交后,运营方与招商方应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运营合同》,并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运营期从签订运营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运营费底价:*.64元/首年,以不低于营运费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运营费成交价。运营费前三年不变,第四年起每三年环比递增5%(即第四年与第七年运营费递增两次),运营费半年一付,先付后用,首期运营费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此后每期运营费在上一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 4、装修期(免运营费):2个月。对运营合同执行未满一年,运营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取消免运营费装修期优惠,应全额支付装修期内的运营费。 5、竞买保证金:*元,如竞价成功,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如竞价未成功,竞买保证金一次性退回。如竞价成功后,运营方放弃或者不签订招商合同的,则没收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元,运营方须于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招商方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履约保证金采取全额现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运营方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结清运营费及其它费用、注销证件并腾空移交完毕后无息退还。 7、 (略) , (略) 现有业态形成差异互补,按照规划 (略) 厨房、O2O交易展示中心等项目。 8、运营方经营注册地若是在外地,须在项 (略)  (略) 。 9、运营方须按现状 (略) 内场地,自行负责项目基础设施改建,运营方须自行设计基础设施(如排烟、排污、燃气管道等)的建设方案并投资经营范围内建设,改建方案须向招商方报备后方可投入使用。(建设方案必须达到相关监管部门要求)。 10、标的物原则上不得对外分租。如需对外分租的,经我司同意后,需要另外追加提供超过一年运营费用金额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 11、意向运营方报名前, (略) 场 (略) 、 (略) 、 (略) 、 (略) 等单位咨询竞得后需办理的各类证件执照的流程及手续,确认能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招商方将积极协助运营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对运营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均由运营方自行负责,与招商方无涉。在以上情形下,意向运营方仍自愿运营该场地并参与投标,自愿承担因标的物无法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不得以此为由解除运营合同或主张运营合同无效,并不得要求招商方赔偿。 12、运营期满后或因运营方的原因提前解除运营合同的,运营方投入的基础设施、固定设施和内外装修无偿归招商方所有。 13、竞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应提供履约担保,对竞得人合同履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4、竞得人不 (略) 5号大棚从事与3号、4号大棚已有长期稳定经营的冰鲜、活鲜类重叠的主营业态。
    租期 8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2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运营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运营方)后,运营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运营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招商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3月6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3月19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3月19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0577-*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略) 17号七楼 网址 http://**
    合作机构 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 郑先生 固定电话 0577-*
    手机 --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权利人: (略)  (略) 。 2、招商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招商标的的运营权,不包括招商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运营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招商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联系人 潘良杰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经济技 (略) 滨海五道227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953.*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运营费底价:*.64元/首年,以不低于营运费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运营费成交价。运营费前三年不变,第四年起每三年环比递增5%(即第四年与第七年运营费递增两次)。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运营费半年一付,先付后用,首期运营费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付清,此后每期运营费在上一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
    出租用途 (略) , (略) 现有业态形成差异互补,按照规划 (略) 厨房、O2O交易展示中心等项目。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 (略) 域、面积、规划业态: ①位置:南区5号大棚,面积:5804㎡,规划业态:淡水鱼供应链 ②位置:配送大楼一楼东首,面积:720.2㎡,规划业态:肉品供应链 ③位置:配送大楼二楼西首,面积:896.16㎡,规划业态:预制菜加工供应链 ④位置:配送大楼三楼,面积:1689.06㎡,规划业态:预制菜加工供应链 ⑤位置: (略) 场三楼,面积:*.85㎡,规划业态:城市厨房、O2O交易、肉类分割 ⑥位置: (略) 场三楼 (略) 域,面积:1743.31㎡,规划业态:仓配 ⑦位置: (略) 场一层服务大厅,面积:672.24㎡,规划业态:城市厨房 ⑧位置: (略) 场西侧花坛+ (略) 域,面积:8289.72㎡,规划业态:蔬果供应链 面积总计:*.54㎡ 2、运营期限:8年,标的物成交后,运营方与招商方应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运营合同》,并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运营期从签订运营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运营费底价:*.64元/首年,以不低于营运费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运营费成交价。运营费前三年不变,第四年起每三年环比递增5%(即第四年与第七年运营费递增两次),运营费半年一付,先付后用,首期运营费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此后每期运营费在上一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 4、装修期(免运营费):2个月。对运营合同执行未满一年,运营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取消免运营费装修期优惠,应全额支付装修期内的运营费。 5、竞买保证金:*元,如竞价成功,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如竞价未成功,竞买保证金一次性退回。如竞价成功后,运营方放弃或者不签订招商合同的,则没收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元,运营方须于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招商方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履约保证金采取全额现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运营方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结清运营费及其它费用、注销证件并腾空移交完毕后无息退还。 7、 (略) , (略) 现有业态形成差异互补,按照规划 (略) 厨房、O2O交易展示中心等项目。 8、运营方经营注册地若是在外地,须在项 (略)  (略) 。 9、运营方须按现状 (略) 内场地,自行负责项目基础设施改建,运营方须自行设计基础设施(如排烟、排污、燃气管道等)的建设方案并投资经营范围内建设,改建方案须向招商方报备后方可投入使用。(建设方案必须达到相关监管部门要求)。 10、标的物原则上不得对外分租。如需对外分租的,经我司同意后,需要另外追加提供超过一年运营费用金额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 11、意向运营方报名前, (略) 场 (略) 、 (略) 、 (略) 、 (略) 等单位咨询竞得后需办理的各类证件执照的流程及手续,确认能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招商方将积极协助运营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对运营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均由运营方自行负责,与招商方无涉。在以上情形下,意向运营方仍自愿运营该场地并参与投标,自愿承担因标的物无法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不得以此为由解除运营合同或主张运营合同无效,并不得要求招商方赔偿。 12、运营期满后或因运营方的原因提前解除运营合同的,运营方投入的基础设施、固定设施和内外装修无偿归招商方所有。 13、竞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应提供履约担保,对竞得人合同履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4、竞得人不 (略) 5号大棚从事与3号、4号大棚已有长期稳定经营的冰鲜、活鲜类重叠的主营业态。
    租期 8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2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运营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运营方)后,运营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运营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招商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3月6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3月19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3月19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0577-*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略) 17号七楼 网址 http://**
    合作机构 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 郑先生 固定电话 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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