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街村原好又多超市棚屋小商品市场西首,工商街57号招租项目公告
长街村 (略) 棚屋( (略) 场西首,工商街57号)招租项目
竞标公告
为保障长街村村民利益,充分合理利用资产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对长街村 (略) 棚屋( (略) 场西首,工商街57号)使用权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街村 (略) 棚屋( (略) 场西首,工商街57号)招租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街镇工商街57号( (略) 场西首),出租的房屋为钢棚结构,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左右。
3、承租期限:五年,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30年4月30日止。
4、承租底价:招租底价为(略)元/年。
5、经营范围:不得经营餐饮业及工业生产。
6、竞标方式:设1个标的,采用暗标方式依次投标;本次投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租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公告期间,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缴纳竞标保证金时,在宁海 (略) 开标室(长街镇工商街43号,成人学校内西面二楼开标室)进行公开竞标,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缴纳竞标保证金时,即直接按承租底价中标,不得弃权(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没收竞标保证金)。
6、竞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6日15:30时起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竞包人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标。
三、获取竞标文件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2日16:00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宁海县长街镇长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许长斌;联系电话: (略)
3、竞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竞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竞标保证金
1、竞标保证金金额:竞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万元整。
2、帐户名称:宁海县长街镇长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开户银行:宁波宁海农村 (略) 长街支行
4、银行帐号:(略)
5、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 17 日 16:00 时前实际到账。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6、竞标保证金的退回:竞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竞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竞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14:00时止,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14:00时整起(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 (略) 开标室(长街镇工商街43号,成人学校内西面二楼开标室)。
注:投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竞标保证金解入银行回执单原件(或招标人开具的竞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必须使用人民币填报,报价精确到“元”。
2、投标报价如低于承租底价视为无效。
3、同一标的同一投标人投标报价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八、承租款的支付
承租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承包费按年支付,第一年付款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标保证金,重新招标)。此后年度承租费,(略)方均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略)方支付下一个承租年度的承租费(即第二年承租费于2026年3月底前付清,依此类推)。如逾期支付承租款,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产权内一切设施与设备 (略) 置。
九、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租款、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十、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竞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镇乡(街道) (略) 、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二、其他
1、中标人在开标中标后,须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人民币(略)万元整(现金方式,开标会议结束当场支付)。
2、承租人根据房屋现状,按消防、环保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环保审批,办理好消防、环保相关手续。承租方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 (略) 理协调好相关环保涉及的周边关系。
3、中标人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招标人同意承租人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与现有设施的情况下,允许承租人装修、改善增设他物,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业主。
4、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 (略) 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长街镇长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长街镇长街村
联系人:王必跃/许长斌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广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金桥广场15楼( (略) 128号)
联系电话:(略)/0574-(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叶莎丽
长街村 (略) 棚屋( (略) 场西首,工商街57号)招租项目
竞标公告
为保障长街村村民利益,充分合理利用资产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对长街村 (略) 棚屋( (略) 场西首,工商街57号)使用权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街村 (略) 棚屋( (略) 场西首,工商街57号)招租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街镇工商街57号( (略) 场西首),出租的房屋为钢棚结构,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左右。
3、承租期限:五年,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30年4月30日止。
4、承租底价:招租底价为(略)元/年。
5、经营范围:不得经营餐饮业及工业生产。
6、竞标方式:设1个标的,采用暗标方式依次投标;本次投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租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公告期间,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缴纳竞标保证金时,在宁海 (略) 开标室(长街镇工商街43号,成人学校内西面二楼开标室)进行公开竞标,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缴纳竞标保证金时,即直接按承租底价中标,不得弃权(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没收竞标保证金)。
6、竞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6日15:30时起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竞包人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标。
三、获取竞标文件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2日16:00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宁海县长街镇长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许长斌;联系电话: (略)
3、竞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竞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竞标保证金
1、竞标保证金金额:竞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万元整。
2、帐户名称:宁海县长街镇长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开户银行:宁波宁海农村 (略) 长街支行
4、银行帐号:(略)
5、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 17 日 16:00 时前实际到账。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6、竞标保证金的退回:竞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竞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竞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14:00时止,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14:00时整起(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 (略) 开标室(长街镇工商街43号,成人学校内西面二楼开标室)。
注:投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竞标保证金解入银行回执单原件(或招标人开具的竞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必须使用人民币填报,报价精确到“元”。
2、投标报价如低于承租底价视为无效。
3、同一标的同一投标人投标报价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八、承租款的支付
承租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承包费按年支付,第一年付款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标保证金,重新招标)。此后年度承租费,(略)方均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略)方支付下一个承租年度的承租费(即第二年承租费于2026年3月底前付清,依此类推)。如逾期支付承租款,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产权内一切设施与设备 (略) 置。
九、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租款、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十、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竞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镇乡(街道) (略) 、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二、其他
1、中标人在开标中标后,须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人民币(略)万元整(现金方式,开标会议结束当场支付)。
2、承租人根据房屋现状,按消防、环保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环保审批,办理好消防、环保相关手续。承租方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 (略) 理协调好相关环保涉及的周边关系。
3、中标人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招标人同意承租人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与现有设施的情况下,允许承租人装修、改善增设他物,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业主。
4、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 (略) 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长街镇长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长街镇长街村
联系人:王必跃/许长斌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广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金桥广场15楼( (略) 128号)
联系电话:(略)/0574-(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叶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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