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翠城南街62号1204房公开招租
(略) 翠城南街62号1204房
4810.00 元/月/总面积
93.93 ㎡
2025-03-06
3 年
一般住宅(非企业公房)
(略).00元
2025-03-20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4810元,每年递增2%。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5-03-06至2025-03-19)
房产
广州海珠 (略)
交通便利,小区管理,电梯房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 (略) 或自然人。
3、意向承租方不得存在有拖欠租金或其他相关费用、不配合出租方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等不良记录。
1、承租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 (略) 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版本签署;
3、承租方承诺本租赁物仅限用于住宅用途。
4、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5、本出租标的信息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看样期为信息公告期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意向方必须配合出租方的看样时间安排,否则视为放弃看样事项。
6、承租方应向相关单位自行缴纳租赁期内本租赁物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管理费等应缴费用。如有产生欠费未缴纳的,出租方有权按承租 (略) 理,押金与水电周转金不予退还。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不交吉(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承租后有关此租赁事宜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消防水电设施及清退原承租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3、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1) (略) 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 (略) 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4、交易保 (略) 置办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本挂牌公告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次挂牌交易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合同、相关附件和缴纳首月租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次挂牌交易结束后从系统退还。
(4)意向方如缴纳交易保证金,视为对本出租标的及配套设施现状情况完全知悉,同意并接受按现状接收本出租标的。
5、证载用途为住宅。办理相关居住证照若产生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仅为承租方办理出租用途所需相关证照提供资料,所出具的资料仅限于必须且能够由出租方出具的相关资料,承租方不得以不能办理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同等竞价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本出租标的优先承租权
6、承租方需交纳1000元水电周转金。承租方须自行解决出租物业的供水、供电等设施接驳或改造。
7、承租方须在该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此款项为相当于末期月租金的3倍)。该租赁保证金在租赁期限届满且承租方将场地完全交回出租方,双方结清应缴费用后90天内,由出租方凭承租方租赁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
(略) 翠城南街62号1204房
4810.00 元/月/总面积
93.93 ㎡
2025-03-06
3 年
一般住宅(非企业公房)
(略).00元
2025-03-20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4810元,每年递增2%。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5-03-06至2025-03-19)
房产
广州海珠 (略)
交通便利,小区管理,电梯房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 (略) 或自然人。
3、意向承租方不得存在有拖欠租金或其他相关费用、不配合出租方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等不良记录。
1、承租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 (略) 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版本签署;
3、承租方承诺本租赁物仅限用于住宅用途。
4、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5、本出租标的信息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看样期为信息公告期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意向方必须配合出租方的看样时间安排,否则视为放弃看样事项。
6、承租方应向相关单位自行缴纳租赁期内本租赁物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管理费等应缴费用。如有产生欠费未缴纳的,出租方有权按承租 (略) 理,押金与水电周转金不予退还。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不交吉(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承租后有关此租赁事宜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消防水电设施及清退原承租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3、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1) (略) 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 (略) 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4、交易保 (略) 置办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本挂牌公告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次挂牌交易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合同、相关附件和缴纳首月租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次挂牌交易结束后从系统退还。
(4)意向方如缴纳交易保证金,视为对本出租标的及配套设施现状情况完全知悉,同意并接受按现状接收本出租标的。
5、证载用途为住宅。办理相关居住证照若产生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仅为承租方办理出租用途所需相关证照提供资料,所出具的资料仅限于必须且能够由出租方出具的相关资料,承租方不得以不能办理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同等竞价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本出租标的优先承租权
6、承租方需交纳1000元水电周转金。承租方须自行解决出租物业的供水、供电等设施接驳或改造。
7、承租方须在该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此款项为相当于末期月租金的3倍)。该租赁保证金在租赁期限届满且承租方将场地完全交回出租方,双方结清应缴费用后90天内,由出租方凭承租方租赁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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