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芳和中环街8.9.10号首层101房自编C1
荔湾区芳和中环街8.9.10号首层101房自编C1
#.00 元/月/总面积
76.0 ㎡
2025-03-06
6 年
商业
#
2025-03-19
租金不含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5-03-06至2025-03-19)
房产
广州 (略)
一线街铺,小区管理
1.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3.意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意向方曾经或现行正承租出租方物业,截止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仍有拖欠物业 (略) 管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情况的,则视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招租的承租人资格;
5.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在 (略) 银行账户以转账方式足额交纳竞投保证金#。
6.承租人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1.本次招租项目的出租方为广州 (略) ,具备物业招商和运营资格。
2.出租方按物业现状出租,承租方已对本招租项目进行必要的现场勘察,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房屋结构,验收情况,抵押及查封情形,指定用途出租,房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房屋附属设备设施情况,消防验收情况,配电供电情况以及周边环境情况等;充分了解并核对相关权利证书、证照等资料,清晰本次招租项目的真实情况,愿意以签约时租赁物的现状承租,愿意承担全部风险责任,不因合同无效等情况追究出租方责任。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验收情况、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本招租项目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3.本次招租项目的使用情况为空置状态,出租方按实际交付时间开始计算承租方租期和租金。
4.本次披露的信息仅是招租方在发布信息公告阶段掌握的、认为有助于各意向方参与竞投工作所提供参考的信息,该些信息表达或会不完善或不完整,各意向方须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意向方应确保在签订合同前对租赁物做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本招租项目现状,并愿意按现状承租物业。现状的瑕疵属于物业本身的缺陷,意向方愿意承担上述瑕疵或缺陷可能对租赁物业使用和管理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其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
6.本次招租项目自发布招租信息之日起,出租方可能会根 (略) 场租赁价格水平、业态规划调整、意向方报名竞争情况、商业条件变化或其他因素影响情况,对租金标准、商业条件等做出调整或终止该项目的招租,意向方须完全理解和接 (略) 场变化而做出的该种调整。
7.在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应根据经营业态,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符合营业要求的相关证照,出租方仅提供协助。
1.本次招租物业的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出租用途为商业。承租方不得转、分组,不可用于经营以下业态:餐饮(明火)、冷库、仓储、殡礼、电动车销售及维修、生产加工、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存储销售以及产生噪音、污染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及环境的业态。物业有基本用电,用电情况请自 (略) 了解。公告期内,意向方可致电联系了解并自行到现场看样。
2.承租方须与本次 (略) 签署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水电费、中央空调费等费用由承租 (略) 缴交;目前,物业管理服务费为#/平方米/月、中央空调费为18元/平方米。物管公司可能会对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中央空调费等费用进行调整, (略) 的要求执行。
3.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通过 (略) 线上报名,下载并填写附件《报名资料》,在公告截止日17时之前将《报名资料》*@*63.com供出租方审核,出租方将对意向方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后,意向方再将原件交至出租方。
4.本次招租项目采用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本次招租项目不存在优先承租人(即原承租方)。
5.本次招租项目报名资料、租赁合同版本及其附件等,详见附件材料,意向方中标后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荔湾区芳和中环街8.9.10号首层101房自编C1
#.00 元/月/总面积
76.0 ㎡
2025-03-06
6 年
商业
#
2025-03-19
租金不含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5-03-06至2025-03-19)
房产
广州 (略)
一线街铺,小区管理
1.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3.意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意向方曾经或现行正承租出租方物业,截止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仍有拖欠物业 (略) 管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情况的,则视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招租的承租人资格;
5.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在 (略) 银行账户以转账方式足额交纳竞投保证金#。
6.承租人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1.本次招租项目的出租方为广州 (略) ,具备物业招商和运营资格。
2.出租方按物业现状出租,承租方已对本招租项目进行必要的现场勘察,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房屋结构,验收情况,抵押及查封情形,指定用途出租,房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房屋附属设备设施情况,消防验收情况,配电供电情况以及周边环境情况等;充分了解并核对相关权利证书、证照等资料,清晰本次招租项目的真实情况,愿意以签约时租赁物的现状承租,愿意承担全部风险责任,不因合同无效等情况追究出租方责任。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验收情况、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本招租项目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3.本次招租项目的使用情况为空置状态,出租方按实际交付时间开始计算承租方租期和租金。
4.本次披露的信息仅是招租方在发布信息公告阶段掌握的、认为有助于各意向方参与竞投工作所提供参考的信息,该些信息表达或会不完善或不完整,各意向方须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意向方应确保在签订合同前对租赁物做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本招租项目现状,并愿意按现状承租物业。现状的瑕疵属于物业本身的缺陷,意向方愿意承担上述瑕疵或缺陷可能对租赁物业使用和管理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其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
6.本次招租项目自发布招租信息之日起,出租方可能会根 (略) 场租赁价格水平、业态规划调整、意向方报名竞争情况、商业条件变化或其他因素影响情况,对租金标准、商业条件等做出调整或终止该项目的招租,意向方须完全理解和接 (略) 场变化而做出的该种调整。
7.在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应根据经营业态,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符合营业要求的相关证照,出租方仅提供协助。
1.本次招租物业的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出租用途为商业。承租方不得转、分组,不可用于经营以下业态:餐饮(明火)、冷库、仓储、殡礼、电动车销售及维修、生产加工、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存储销售以及产生噪音、污染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及环境的业态。物业有基本用电,用电情况请自 (略) 了解。公告期内,意向方可致电联系了解并自行到现场看样。
2.承租方须与本次 (略) 签署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水电费、中央空调费等费用由承租 (略) 缴交;目前,物业管理服务费为#/平方米/月、中央空调费为18元/平方米。物管公司可能会对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中央空调费等费用进行调整, (略) 的要求执行。
3.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通过 (略) 线上报名,下载并填写附件《报名资料》,在公告截止日17时之前将《报名资料》*@*63.com供出租方审核,出租方将对意向方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后,意向方再将原件交至出租方。
4.本次招租项目采用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本次招租项目不存在优先承租人(即原承租方)。
5.本次招租项目报名资料、租赁合同版本及其附件等,详见附件材料,意向方中标后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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