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站前区东至路9号管理用房及游泳池-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N0122FCZZ(略)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9号管理用房及游泳池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4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5-03-07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经营业态 游泳馆。意向竞租方的经营业态应符合游泳馆功能要求,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特别提示 (1)自出租标的实际移交之日起至出租标的计租之日止为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的时间,该期间不计租金,不在租赁期限内,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2)出租标的装修、改造相关要求 ①环境、场地及停车场改造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池卫生清理、机房电机和砂缸设备检修、管理用房内隔墙拆除和地砖翻修;6米×40米场地平整及混凝土地坪浇筑;改造管理用房门前停车场(40米×15米),改造后停车场须具备40个临时停车位。 ②新建临时活动板房及配套设施、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新建4米×40米临时活动板房(含更衣室、淋浴室、洗手间、过脚池、医疗室、库房机房及救生员休息室);新建7米×3.5米临时活动板房(公共卫生间,其中男卫4个蹲位,女卫2个蹲位,须平整土建沟排);配备淋浴设备26套及更衣柜300个。 ③新建游泳池电动遮阳大棚。 ④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游泳池管理配套器材(救生杆、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椅、灭火器);游泳池四周格栅更换、增加管理培训教学材料(背漂、浮板、浮棒);监控按50米泳池标准安全要求配套;男女淋浴室配套空气能及游泳池旁新增400米×1米防滑地垫。 (3)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 (略) 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 (略) 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 (略) 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项目编号 | N0122FCZZ(略)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9号管理用房及游泳池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4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5-03-07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经营业态 游泳馆。意向竞租方的经营业态应符合游泳馆功能要求,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特别提示 (1)自出租标的实际移交之日起至出租标的计租之日止为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的时间,该期间不计租金,不在租赁期限内,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2)出租标的装修、改造相关要求 ①环境、场地及停车场改造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池卫生清理、机房电机和砂缸设备检修、管理用房内隔墙拆除和地砖翻修;6米×40米场地平整及混凝土地坪浇筑;改造管理用房门前停车场(40米×15米),改造后停车场须具备40个临时停车位。 ②新建临时活动板房及配套设施、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新建4米×40米临时活动板房(含更衣室、淋浴室、洗手间、过脚池、医疗室、库房机房及救生员休息室);新建7米×3.5米临时活动板房(公共卫生间,其中男卫4个蹲位,女卫2个蹲位,须平整土建沟排);配备淋浴设备26套及更衣柜300个。 ③新建游泳池电动遮阳大棚。 ④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游泳池管理配套器材(救生杆、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椅、灭火器);游泳池四周格栅更换、增加管理培训教学材料(背漂、浮板、浮棒);监控按50米泳池标准安全要求配套;男女淋浴室配套空气能及游泳池旁新增400米×1米防滑地垫。 (3)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 (略) 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 (略) 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 (略) 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