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鄂0683破1号债权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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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鄂0683破1号债权申报公告

(略) (略)

公 告

(2025)鄂0683破1号


本院于2025年2月25日裁 (略) (略) 破产清算一案,于2025年3月3日指定湖北亘恒律师事务 (略) (略) 管理人。 (略) (略) 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4月21日前, (略) (略) 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略) 南- (略) (略) 院内;邮政编码:(略);联系人:肖娟、张丽云;联系电话同微信号:(略)、(略))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略)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4月26日上午9时0 (略) (略) 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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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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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5)鄂0683破1号


本院于2025年2月25日裁 (略) (略) 破产清算一案,于2025年3月3日指定湖北亘恒律师事务 (略) (略) 管理人。 (略) (略) 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4月21日前, (略) (略) 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略) 南- (略) (略) 院内;邮政编码:(略);联系人:肖娟、张丽云;联系电话同微信号:(略)、(略))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略)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4月26日上午9时0 (略) (略) 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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