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包燕和苑01-11号商铺
I-S包燕和苑01-11号商铺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I-S包)燕和苑01-11号商铺 |
起始日期 | 2025年03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3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略) 燕罗 (略) 69号 |
面积/数量 | 1、燕和苑10号商铺:188.23平方米 2、燕和苑01号商铺:207.69平方米 3、燕和苑06号商铺:357.24平方米 4、燕和苑02号商铺:196.60平方米 5、燕和苑03号商铺:300.40平方米 6、燕和苑11号商铺:183.67平方米 7、燕和苑05号商铺:327.66平方米 8、燕和苑07号商铺:81.32平方米 9、燕和苑04号商铺:311.48平方米 10、燕和苑08号商铺:183.16平方米 11、燕和苑09号商铺:306.84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2个月(2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6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三年起每年按1.5%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承租方的装修须符合国家建筑规范的安全标准要求,在经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履约条件 | 1.自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之日起承租方须1个月内到 (略) 签订租赁合同。 2.公众责任险由出租方购买。 3.承租方须与物业产权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本项目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期间,承租方原则上不得转租分租,若因特殊情况需转租分租的需经过出租方同意。 5.承租方的装修须符合国家建筑规范的安全标准要求,在经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承租方应于每月25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出租方上缴当月租金,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承租方收取违约金。逾期交租超过10天时,出租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逾期交租超过1个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退还保证金,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予赔偿。按出租方相关规定,承租方有欠租行为的,出租方会将其信 (略) (略) 。 7.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承租方需按《 (略) 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及《 (略) 政府物业(商铺)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标准》的安全检查标准做好物业相关安全工作。 8.承租方租赁物业期间如经营行为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区公共 (略) 发出两次整改通知书后,复查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或被安监、消防等部门罚款、查封的,区公共 (略) 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并不予退还保证金。承租方今后3年内不 (略) 公共 (略) 管理的物业。 9.租赁合同日期届满前3个月,承租方需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续租申请或退租申请。若不续租,出租方将另行安排招租。本租赁合同届满,出租方对该租赁房屋是否续租拥有决定权。 10.本项目各包物业专用的电梯和变压器等配套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11.本项目中各包物业合同备案均由承租方负责(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略) 公共 (略) 不负责合同备案工作。 12.承租方在免租装修期间,须正常缴交水电等物业场地使用所产生的费用。 13.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业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由承租方直接向物业管理单位及水电部门按时缴纳,逾期缴交有关责任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4.各包物业水电无开通的,由承租方到相关部门申请开通, (略) 公共 (略) 负责协助提供资料及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15、竞租方中标后,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自开标之日起三年后方可申请退回投标保证金,且需赔偿出租方在此期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标的物业空置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及基本水电费等;三年之内,本出租方不接受该竞租方及其任法人代表的法人组织(该竞租方及其法人代表)参与有关物业招租的竞租。 16.此次招租物业以实地及租赁物业现状为准,请参加竞租的单位务必实地踏勘并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出租方不受理意向承租方中标后对招租物业现状提出的任何要求。请意向承租方把控风险审慎投标。 17.水、电费按照相关部门单位标准而定,并由承租方负责到相关部门申请开通,出租方协助提供资料;承租方不可私自加价收取水、电费。 18.出租方及 (略) 宝安分公司有权解释本文件,意向承租方如对本文件有任何异议,可以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提出并要求出租方澄清,出租方和 (略) 宝安分公司不接受其它时间提出的任何质疑。 19.在开标时间前,出租方有权对竞租时间进行延期,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意向承租方。 20.意向承租方须遵守本招租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租金一月一付,每月2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2、意向承租方须在投标报名前向交易机构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招租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将于招租结果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保证金时,交易机构将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保证金收据,在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 (略) 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保证金时,交易机构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按照中标租金价格计算两个月租金。 | 物业管理费 | */㎡/月 |
其他 | 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业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由承租方直接向物业管理单位及水电部门按时缴纳,逾期缴交有关责任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其他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项目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将按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的,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租方式。C-H包和I-S包原则上优先整体招租(如C-H包若无意向承租方整体竞租,则分包竞租;如同时有意向承租方竞租C-H任意包组和C-H整体,则C-H整体竞租,分包自动流标。);A、B、I、J、K、L、M、N、O、P、Q、R、S等13个包可兼投可兼中,即每个意向承租方可以参加竞租其中任何一个包,也可以同时参加竞租多个包,且同一意向承租方不仅可以中标其中任何一个包,也可以同时中标多个包。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的包组,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0个周期;本项目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将按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本项目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则采取现场报价方式确认承租方。采取现场报价方式的,按照招租公告及《现场报价须知》的要求,采用月租金单价报价方式进行。符合本文件要求且最接近各包所有意向承租方报价平均价的确认为该包中标人(若仅有两个意向承租方报价的,则最高报价者确认为该包中标人);多个意向承租方报价与平均价差额相同的,该部分意向承租方进行现场抽签,抽中最大号者确认为该包中标人。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以自身或本单位名义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有承 (略) 政府物业或参加政府物业竞标的,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包括中标后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弃标,或欠租超过三个月、无特殊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因同一安全隐患被出租方书面通知整改达2次等)。 4.本次招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 注:以上要求所涉及到的材料、证明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如意向承租方为法人须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由 (略) 宝安分公司保留。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自然人:《竞租承诺函》、《现场报价须知》、身份证、《交易保证金交纳情况说明》、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项目竞租必须为本人,不得委托其他人代理。 (2)法人:《意向承租人承诺函》、《现场报价须知》、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交易保证金交纳情况说明》、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3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略) 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略) (略) 新安街 (略) 40号208室 |
联系人 | 龙经理;曾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略) 公共物业管理中心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4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3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 (略) (略) 政府物业资产管理规定》(深宝规〔2017〕9号)和《 (略) (略) 政府物业资产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宝公物〔2020〕105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仅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3.若因搬迁、检测等因素未按招租规定的时间期限交付的,不属于出租方违约,以实际交付时间计租。 4.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提供交易服务,但因出租方与承租方未按照最终确定的条件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机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交易机构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服务费,或要求出租方承担交易机构已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出现要被没收交易保证金的情形时,若交易机构尚未收取交易服务费的,可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已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没收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按相 (略) 置。 5.交易服务费须按以下标准收取:《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 6.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 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 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I-S包)燕和苑01-11号商铺 |
起始日期 | 2025年03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3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略) 燕罗 (略) 69号 |
面积/数量 | 1、燕和苑10号商铺:188.23平方米 2、燕和苑01号商铺:207.69平方米 3、燕和苑06号商铺:357.24平方米 4、燕和苑02号商铺:196.60平方米 5、燕和苑03号商铺:300.40平方米 6、燕和苑11号商铺:183.67平方米 7、燕和苑05号商铺:327.66平方米 8、燕和苑07号商铺:81.32平方米 9、燕和苑04号商铺:311.48平方米 10、燕和苑08号商铺:183.16平方米 11、燕和苑09号商铺:306.84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2个月(2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6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三年起每年按1.5%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承租方的装修须符合国家建筑规范的安全标准要求,在经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履约条件 | 1.自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之日起承租方须1个月内到 (略) 签订租赁合同。 2.公众责任险由出租方购买。 3.承租方须与物业产权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本项目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期间,承租方原则上不得转租分租,若因特殊情况需转租分租的需经过出租方同意。 5.承租方的装修须符合国家建筑规范的安全标准要求,在经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承租方应于每月25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出租方上缴当月租金,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承租方收取违约金。逾期交租超过10天时,出租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逾期交租超过1个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退还保证金,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予赔偿。按出租方相关规定,承租方有欠租行为的,出租方会将其信 (略) (略) 。 7.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承租方需按《 (略) 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及《 (略) 政府物业(商铺)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标准》的安全检查标准做好物业相关安全工作。 8.承租方租赁物业期间如经营行为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区公共 (略) 发出两次整改通知书后,复查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或被安监、消防等部门罚款、查封的,区公共 (略) 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并不予退还保证金。承租方今后3年内不 (略) 公共 (略) 管理的物业。 9.租赁合同日期届满前3个月,承租方需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续租申请或退租申请。若不续租,出租方将另行安排招租。本租赁合同届满,出租方对该租赁房屋是否续租拥有决定权。 10.本项目各包物业专用的电梯和变压器等配套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11.本项目中各包物业合同备案均由承租方负责(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略) 公共 (略) 不负责合同备案工作。 12.承租方在免租装修期间,须正常缴交水电等物业场地使用所产生的费用。 13.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业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由承租方直接向物业管理单位及水电部门按时缴纳,逾期缴交有关责任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4.各包物业水电无开通的,由承租方到相关部门申请开通, (略) 公共 (略) 负责协助提供资料及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15、竞租方中标后,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自开标之日起三年后方可申请退回投标保证金,且需赔偿出租方在此期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标的物业空置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及基本水电费等;三年之内,本出租方不接受该竞租方及其任法人代表的法人组织(该竞租方及其法人代表)参与有关物业招租的竞租。 16.此次招租物业以实地及租赁物业现状为准,请参加竞租的单位务必实地踏勘并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出租方不受理意向承租方中标后对招租物业现状提出的任何要求。请意向承租方把控风险审慎投标。 17.水、电费按照相关部门单位标准而定,并由承租方负责到相关部门申请开通,出租方协助提供资料;承租方不可私自加价收取水、电费。 18.出租方及 (略) 宝安分公司有权解释本文件,意向承租方如对本文件有任何异议,可以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提出并要求出租方澄清,出租方和 (略) 宝安分公司不接受其它时间提出的任何质疑。 19.在开标时间前,出租方有权对竞租时间进行延期,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意向承租方。 20.意向承租方须遵守本招租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租金一月一付,每月2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2、意向承租方须在投标报名前向交易机构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招租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将于招租结果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保证金时,交易机构将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保证金收据,在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 (略) 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保证金时,交易机构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按照中标租金价格计算两个月租金。 | 物业管理费 | */㎡/月 |
其他 | 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业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由承租方直接向物业管理单位及水电部门按时缴纳,逾期缴交有关责任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其他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项目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将按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的,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租方式。C-H包和I-S包原则上优先整体招租(如C-H包若无意向承租方整体竞租,则分包竞租;如同时有意向承租方竞租C-H任意包组和C-H整体,则C-H整体竞租,分包自动流标。);A、B、I、J、K、L、M、N、O、P、Q、R、S等13个包可兼投可兼中,即每个意向承租方可以参加竞租其中任何一个包,也可以同时参加竞租多个包,且同一意向承租方不仅可以中标其中任何一个包,也可以同时中标多个包。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的包组,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0个周期;本项目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将按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本项目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则采取现场报价方式确认承租方。采取现场报价方式的,按照招租公告及《现场报价须知》的要求,采用月租金单价报价方式进行。符合本文件要求且最接近各包所有意向承租方报价平均价的确认为该包中标人(若仅有两个意向承租方报价的,则最高报价者确认为该包中标人);多个意向承租方报价与平均价差额相同的,该部分意向承租方进行现场抽签,抽中最大号者确认为该包中标人。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以自身或本单位名义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有承 (略) 政府物业或参加政府物业竞标的,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包括中标后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弃标,或欠租超过三个月、无特殊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因同一安全隐患被出租方书面通知整改达2次等)。 4.本次招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 注:以上要求所涉及到的材料、证明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如意向承租方为法人须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由 (略) 宝安分公司保留。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自然人:《竞租承诺函》、《现场报价须知》、身份证、《交易保证金交纳情况说明》、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项目竞租必须为本人,不得委托其他人代理。 (2)法人:《意向承租人承诺函》、《现场报价须知》、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交易保证金交纳情况说明》、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3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略) 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略) (略) 新安街 (略) 40号208室 |
联系人 | 龙经理;曾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略) 公共物业管理中心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4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3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 (略) (略) 政府物业资产管理规定》(深宝规〔2017〕9号)和《 (略) (略) 政府物业资产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宝公物〔2020〕105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仅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3.若因搬迁、检测等因素未按招租规定的时间期限交付的,不属于出租方违约,以实际交付时间计租。 4.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提供交易服务,但因出租方与承租方未按照最终确定的条件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机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交易机构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服务费,或要求出租方承担交易机构已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出现要被没收交易保证金的情形时,若交易机构尚未收取交易服务费的,可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已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没收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按相 (略) 置。 5.交易服务费须按以下标准收取:《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 6.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 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 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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