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上城区元华公寓1幢3单元301室住宅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略)
拍卖公告(第一次)
(2025)浙0114执209号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4月10日10时至2025年4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上(法院主页:http://**_court.htm?spm=a213w.*.0.0.Ux32VX&user_id=*,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略) )进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元华公寓1幢3单元301室住宅房地产
标的物概况:
本次标的物为张**、李*共同共有 (略) (略) 元华公寓1幢3单元30 (略) 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5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1.0平方米,本次估价的范围 (略) 住宅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满足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设备。成交后七日内腾空。
根 (略) 提供的信息显示,截止2025年2月25日,标的物未欠缴物业费(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确认为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本公告图文仅供参考,竞买人务必实际看样,对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算为准。)
杭州司法房交易税费表 | ||||||||
房屋类型 | 买方身份 | 房主身份 | 买方所需承担税费 | 出让方所需承担税费 | ||||
契税 | 印花税 | 增值税及附加 | 个人所得税 | 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 | |||
住宅 | 个人 | 个人 | 1、家庭唯一住房:140平方及以下:1%,140平方以上:1.5% 2、家庭第二套住房:140平方及以下:1%, 140平方以上:2% 3、其他:3% | 无 | 1、住房满2年,免征; 2、住房未满2年,全额5.3% | 1、满五年唯一住房,免征。 2、以上任一条件不满足,成交价1%或差额20%。 | 无 | 无 |
特别提醒:
根据2023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优化 (略) 场调控措施的通知》, (略) 住房司法拍卖取消限购。
1、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2、标的物的户口、学籍等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3、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因买受人未及时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相关过户政策,而致使房产无法过户,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其他详情:
1、标的物范围界定
本次标的物为张**、李*共同共有 (略) (略) 元华公寓1幢3单元30 (略) 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5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1.0平方米,本次估价的范围 (略) 住宅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满足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设备。
2、标的物基本情况
1)权益状况:
依据评估于2025年02月14日查询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5-*、2025-*),标的物权益状况如下:
(1)不动产权利状况
房屋权利状况 | 土地权利状况 | |
坐落 | 元华公寓1幢3单元301室 | (略) 元华公寓1幢3单元301室 |
用途 | 住宅 | 住宅 |
建筑面积(㎡) | 154.4 |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 | 41 |
使用期限 | —— | 至2068年10月25日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 土地:有查封,有抵押 |
宗地号 | —— | *GB* |
权利人 | 张**、李* | 张**等 |
权证号(证明号) | 杭房权证上换字第*号、杭房权证上换字第*号 | 杭上国用(2003)字第*号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国有出让 |
共有情况 | 共同共有 | —— |
登记日期 | 2012年05月11日 | 2003年12月10日 |
权利状态 | 现状 | 现状 |
附记 | 总层数含地下二层 | 1、变更登记;2、土地使用权为张**、李*共同共有。 |
(2)历史缴纳税费情况
根据评估查询的《契证》显示,标的物已按规定办理涉税事务,标的物产权明晰、合法。
(3)他项权利状况、查封状况、居住权状况、异议状况
根据评估于2025年02月14日查询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5-*、2025-*),标的物他项权利状况、查封、居住权及异议状况如下:
他项权利状况、查封、居住权及异议状况一览表
抵押 状况 | 抵押权人 | 杭州联合农村 (略) 留下支行 | 登记证明号 | 浙(2019)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 |
抵押方式 | 最高额抵押 | 债权数额 | *元 | |
登记日期 | 2019年07月22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2019年07月22日起2029年07月21日止 | |
附记 | 最高额抵押 | |||
抵押权人 | 杭州联合农村 (略) 留下支行 | 登记证明号 | 浙(2019)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 | |
抵押方式 | 最高额抵押 | 债权数额 | *元 | |
登记日期 | 2019年07月22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2019年07月22日起2029年07月21日止 | |
附记 | 最高额抵押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681执保914号 | ||
查封期限 | 2022年06月14日起2025年06月13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02执保2408号 | ||
查封期限 | 2022年08月03日起2025年08月02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09执9770号 | ||
查封期限 | 2022年11月22日起2025年11月21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02执7919号 | ||
查封期限 | 2022年12月14日起2025年12月13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4)浙0106执86号 | ||
查封期限 | 2024年01月22日起2027年01月21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4)浙0109执保908号 | ||
查封期限 | 2024年05月16日起2027年05月15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4)浙0109执保919号 | ||
查封期限 | 2024年05月24日起2027年05月23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4)浙0109执保920号 | ||
查封期限 | 2024年06月03日起2027年06月02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5)浙0114执209号 | ||
查封期限 | 2025年01月20日起2028年01月19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居住权状况 | 无 | |||
地役权状况 | 无 | |||
异议状况 | 无 |
根据估价现场调查及案件相关方提供信息,标的物无租赁权、相邻权等其他他项权利。
(4)目前使用情况
至价值时点,标的物为使用状态。成交后七日内腾空。
2)房地产实物状况
(1)建筑物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 (略) (略) 元华公寓1幢3单元301室;
建筑面积: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54.4平方米,分摊共用面积25.60平方米,套内面积128.80平方米;
用途:住宅;
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建成年份:2002年;
楼层:房屋总楼层为地上9层,地下2层,标的物位于地上第3层;
层高:净高约2.55米;
建筑功能:标的物日照、通风、采光、防水、保温、隔热等功能较好;
建筑外观:标的物所在建筑物为现代风格,外观较好,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外立面保养维护状况较好;
朝向:南;
(略) :户型结构为三室二厅一厨二卫二阳台;
装饰装修:入户门为智能防盗门,卧室地面为木地板,墙面墙纸,石膏板吊顶;厅地砖地面,墙面为墙纸,艺术吊顶;厨卫地砖地面,墙面墙砖到顶,顶部有吊顶。
设施设备:至价值时点,标的物水电卫设施齐全;单元楼配备一部电梯。
梯户比例:一梯两户;
维护状况:至价值时点,标的物整体维护状况较好(详见附件照片);
完损状况:建筑物地基无不均匀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构件和围护墙基本完好,楼面和地面平整,属于基本完好房;
(2)土地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 (略) (略) 元华公寓1幢3单元301室;
四至:标的物 (略) 宗地四至为东至其他房屋, (略) , (略) , (略) ;
用途:住宅;
土地剩余使用期限:43.66年;
形状:标的物所属宗地形状呈较规则形状;
地形地势:与相邻土地、道路基本持平,地形地势平坦;
地质、土壤:土壤没有受过污染,无不良地质现象,自然排水状况良好;
开发程度:具备了外围“六通”(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供气)、内部“六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供气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5)、价值时点
2025年2月25日(实地查勘日)。
【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来源于杭州中立房地产土地 (略) 出具的杭中立(2025)房(估)字第064号评估报告,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或登*访问http://**“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上述内容依据《浙江省 (略) (略) 关于规 (略) 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指引》第七条确定。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 (略) 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2025年4月26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 (略) 支行
账号:*7462
(注:缴纳余 (略) 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 (略) (略) 1116号社会治理综合服务 (略) 财物窗口刷卡支付;支付宝转账会迟延到账,请予以知晓。)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1、中 (略) (略) 支行,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0571-*。
2、中国农业银行 (略) 支行 ,联系人:黄丽梦, 联系方式:0571-* 。
3、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钱塘支行,联系人:寇户鹏,联系方式:*,0571-*;联系人:洪林林,联系方式:*,0571-*。
4、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姜琴琴,联系方式:*。
5、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沈云妹,联系方式:*。
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
十一、 (略)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 (略)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400-*,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咨询电话: 0571-* 监督电话:057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http://**.cn)”上查询。
(略) (略) (略)
二○二五年三月十日
(略) (略) (略)
拍卖公告(第一次)
(2025)浙0114执209号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4月10日10时至2025年4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上(法院主页:http://**_court.htm?spm=a213w.*.0.0.Ux32VX&user_id=*,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略) )进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元华公寓1幢3单元301室住宅房地产
标的物概况:
本次标的物为张**、李*共同共有 (略) (略) 元华公寓1幢3单元30 (略) 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5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1.0平方米,本次估价的范围 (略) 住宅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满足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设备。成交后七日内腾空。
根 (略) 提供的信息显示,截止2025年2月25日,标的物未欠缴物业费(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确认为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本公告图文仅供参考,竞买人务必实际看样,对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算为准。)
杭州司法房交易税费表 | ||||||||
房屋类型 | 买方身份 | 房主身份 | 买方所需承担税费 | 出让方所需承担税费 | ||||
契税 | 印花税 | 增值税及附加 | 个人所得税 | 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 | |||
住宅 | 个人 | 个人 | 1、家庭唯一住房:140平方及以下:1%,140平方以上:1.5% 2、家庭第二套住房:140平方及以下:1%, 140平方以上:2% 3、其他:3% | 无 | 1、住房满2年,免征; 2、住房未满2年,全额5.3% | 1、满五年唯一住房,免征。 2、以上任一条件不满足,成交价1%或差额20%。 | 无 | 无 |
特别提醒:
根据2023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优化 (略) 场调控措施的通知》, (略) 住房司法拍卖取消限购。
1、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2、标的物的户口、学籍等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3、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因买受人未及时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相关过户政策,而致使房产无法过户,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其他详情:
1、标的物范围界定
本次标的物为张**、李*共同共有 (略) (略) 元华公寓1幢3单元30 (略) 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5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1.0平方米,本次估价的范围 (略) 住宅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满足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设备。
2、标的物基本情况
1)权益状况:
依据评估于2025年02月14日查询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5-*、2025-*),标的物权益状况如下:
(1)不动产权利状况
房屋权利状况 | 土地权利状况 | |
坐落 | 元华公寓1幢3单元301室 | (略) 元华公寓1幢3单元301室 |
用途 | 住宅 | 住宅 |
建筑面积(㎡) | 154.4 |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 | 41 |
使用期限 | —— | 至2068年10月25日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 土地:有查封,有抵押 |
宗地号 | —— | *GB* |
权利人 | 张**、李* | 张**等 |
权证号(证明号) | 杭房权证上换字第*号、杭房权证上换字第*号 | 杭上国用(2003)字第*号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国有出让 |
共有情况 | 共同共有 | —— |
登记日期 | 2012年05月11日 | 2003年12月10日 |
权利状态 | 现状 | 现状 |
附记 | 总层数含地下二层 | 1、变更登记;2、土地使用权为张**、李*共同共有。 |
(2)历史缴纳税费情况
根据评估查询的《契证》显示,标的物已按规定办理涉税事务,标的物产权明晰、合法。
(3)他项权利状况、查封状况、居住权状况、异议状况
根据评估于2025年02月14日查询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5-*、2025-*),标的物他项权利状况、查封、居住权及异议状况如下:
他项权利状况、查封、居住权及异议状况一览表
抵押 状况 | 抵押权人 | 杭州联合农村 (略) 留下支行 | 登记证明号 | 浙(2019)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 |
抵押方式 | 最高额抵押 | 债权数额 | *元 | |
登记日期 | 2019年07月22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2019年07月22日起2029年07月21日止 | |
附记 | 最高额抵押 | |||
抵押权人 | 杭州联合农村 (略) 留下支行 | 登记证明号 | 浙(2019)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 | |
抵押方式 | 最高额抵押 | 债权数额 | *元 | |
登记日期 | 2019年07月22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2019年07月22日起2029年07月21日止 | |
附记 | 最高额抵押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681执保914号 | ||
查封期限 | 2022年06月14日起2025年06月13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02执保2408号 | ||
查封期限 | 2022年08月03日起2025年08月02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09执9770号 | ||
查封期限 | 2022年11月22日起2025年11月21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02执7919号 | ||
查封期限 | 2022年12月14日起2025年12月13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4)浙0106执86号 | ||
查封期限 | 2024年01月22日起2027年01月21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4)浙0109执保908号 | ||
查封期限 | 2024年05月16日起2027年05月15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4)浙0109执保919号 | ||
查封期限 | 2024年05月24日起2027年05月23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4)浙0109执保920号 | ||
查封期限 | 2024年06月03日起2027年06月02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5)浙0114执209号 | ||
查封期限 | 2025年01月20日起2028年01月19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略) | |||
居住权状况 | 无 | |||
地役权状况 | 无 | |||
异议状况 | 无 |
根据估价现场调查及案件相关方提供信息,标的物无租赁权、相邻权等其他他项权利。
(4)目前使用情况
至价值时点,标的物为使用状态。成交后七日内腾空。
2)房地产实物状况
(1)建筑物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 (略) (略) 元华公寓1幢3单元301室;
建筑面积: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54.4平方米,分摊共用面积25.60平方米,套内面积128.80平方米;
用途:住宅;
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建成年份:2002年;
楼层:房屋总楼层为地上9层,地下2层,标的物位于地上第3层;
层高:净高约2.55米;
建筑功能:标的物日照、通风、采光、防水、保温、隔热等功能较好;
建筑外观:标的物所在建筑物为现代风格,外观较好,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外立面保养维护状况较好;
朝向:南;
(略) :户型结构为三室二厅一厨二卫二阳台;
装饰装修:入户门为智能防盗门,卧室地面为木地板,墙面墙纸,石膏板吊顶;厅地砖地面,墙面为墙纸,艺术吊顶;厨卫地砖地面,墙面墙砖到顶,顶部有吊顶。
设施设备:至价值时点,标的物水电卫设施齐全;单元楼配备一部电梯。
梯户比例:一梯两户;
维护状况:至价值时点,标的物整体维护状况较好(详见附件照片);
完损状况:建筑物地基无不均匀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构件和围护墙基本完好,楼面和地面平整,属于基本完好房;
(2)土地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 (略) (略) 元华公寓1幢3单元301室;
四至:标的物 (略) 宗地四至为东至其他房屋, (略) , (略) , (略) ;
用途:住宅;
土地剩余使用期限:43.66年;
形状:标的物所属宗地形状呈较规则形状;
地形地势:与相邻土地、道路基本持平,地形地势平坦;
地质、土壤:土壤没有受过污染,无不良地质现象,自然排水状况良好;
开发程度:具备了外围“六通”(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供气)、内部“六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供气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5)、价值时点
2025年2月25日(实地查勘日)。
【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来源于杭州中立房地产土地 (略) 出具的杭中立(2025)房(估)字第064号评估报告,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或登*访问http://**“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上述内容依据《浙江省 (略) (略) 关于规 (略) 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指引》第七条确定。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 (略) 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2025年4月26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 (略) 支行
账号:*7462
(注:缴纳余 (略) 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 (略) (略) 1116号社会治理综合服务 (略) 财物窗口刷卡支付;支付宝转账会迟延到账,请予以知晓。)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1、中 (略) (略) 支行,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0571-*。
2、中国农业银行 (略) 支行 ,联系人:黄丽梦, 联系方式:0571-* 。
3、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钱塘支行,联系人:寇户鹏,联系方式:*,0571-*;联系人:洪林林,联系方式:*,0571-*。
4、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姜琴琴,联系方式:*。
5、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沈云妹,联系方式:*。
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
十一、 (略)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 (略)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400-*,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咨询电话: 0571-* 监督电话:057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http://**.cn)”上查询。
(略) (略) (略)
二○二五年三月十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