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南塔7楼701室自编02号单元
(略) (略) (略) 号368号楼701室自编02号单元
#.00 元/月/总面积
203.4 ㎡
2025-03-10
3 年
办公
租约期限3年,租金递增从第三年起,递增率4%。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5-03-10至2025-03-21)
房产
广州日报社
繁华商圈
1.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www,http://**)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以须为中民共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电梯技术的研究、开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计
算机硬件的研究、开发;人工智能算法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健康科学项目研究、开发;电梯技术咨询服务;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物流设施;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站投资等。
3.意向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不补贴装修费,不得转租,分租。各付税费,租金不含管理费、水电费、垃圾费等。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足,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承租方应自行依法办理出租标的物业营业执照、装修报建、二次消防报建等所需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略) (略) 号368号楼701室自编02号单元
#.00 元/月/总面积
2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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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5-03-10至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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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www,http://**)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以须为中民共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电梯技术的研究、开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计
算机硬件的研究、开发;人工智能算法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健康科学项目研究、开发;电梯技术咨询服务;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物流设施;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站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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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补贴装修费,不得转租,分租。各付税费,租金不含管理费、水电费、垃圾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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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租方应自行依法办理出租标的物业营业执照、装修报建、二次消防报建等所需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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