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德清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十五年招商运营权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湖州市德清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十五年招商运营权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标的目前在建中,预计2025年5月竣工)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德清县不动产权第*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毛坯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产权方为准。 6、标的看样联系人:湖 (略)  ,联系电话:0572-*,*(微信同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 租期内总租金(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内总保底租金*元。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运营收益一年一结,按先运营后结算的方式进行,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科研用地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线下服务机构名称:湖 (略) ,联系人: 沈女士,联系电话:0571-*,*(微信同号)。 2、请各意向方报名前充分自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合同(样稿)”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 (略) 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该标的成交后,运营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产权方签订《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十五年招商运营权交易合同》。如运营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产权方签订《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十五年运营权交易合同》的,产权方有权认定运营方违约,产权方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此时运营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约责任: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 (略) 理;竞买保证金如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运营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②产权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运营方的法律、经济责任。 运营起止时间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产权方通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4.招商运营权范围及运营要求 双方共同商定对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合作涵盖项目整体的定位、规划,运营方的运营范围包括通过对项目产业办公楼的整体装修、品牌招商、场景引进、运营管理等,最终达到项目产业园能正常开业经营标准的全过程。运营方在运营中的收益来源包括: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运营的租金、广告费、物业费等经营性收益。 5.运营方负责本合同标的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在本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运营方的运营管理工作涵盖:项目招商调整、商户运营、企划推广、会员服务、工程改造、物业维保、安全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在内的系统性运营管理;场景及空间运营、数字化运营、活动运营、可持续运营、社区媒体运营等在内的系统性运营管理。 6.本项目成交后,运营方应当在一个月内向产权方提交完整的装修招商运营服务方案并报产权方审核确认并通过。上述方案经产权方审核确认通过后,产权方提供项目运营的场地及房产,运营方负责对项目标的 (略) 进行整体装修、品牌招商、运营管理等工作,在本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产权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收取每年度保底运营收益及运营收益分成,其余部分的全部收益由意向方获取。 ①保底运营收入: 第1年至第3年 *元/年(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第4年至第5年 *元/年(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第6年至第8年 *元/年(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第9年至第11年 *元/年(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第12年至第15年 *元/年(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②运营收益分成:第1年至第15年 70%(在扣除每年度的运营成本后,产权方、运营方按照7:3的比例结算当年度的收益), 注:每年度产权方的收益为每年度保底运营收益或每年度运营收益的70%,两者取其高; 除上述产权方收益外的其他全部盈收均归为运营方收益。 7.运营要求: ①《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十五年运营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双方设立共同监管账户,合同履行中所有资金必须从双方共同监管的账户里进行支付和收取,同时运营方人员招聘及*以上支出应该在一个月内向产权方报备,否则产权方有权不认可运营方将该费用作为运营成本支出的行为。 ②产权方给予运营方12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限不计入运营期内,超过部分计入运营期。 ③运营方投入的开办费用不得低于*元,开办费用方案运营方应当包含到向产权方提交的装修招商运营服务方案中并交由产权方审核确认通过。 ④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三号楼在装修招商运营服务方案经产权方审核确认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装修房间数不少于50间,并正常开业运营,,每间房屋装修价值不少于*元(具体以产权方审计单位的审计为准),最 (略) 场生产运营的要求。 ⑤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六号楼的人才公寓,运营方应自公寓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房间软装并投入实际运营。 ⑥运营方需依据产权方审定的设计方案,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一、二、四、五号楼中任意一幢楼的三、四 (略) 域(具 (略) 域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的装修工作,装修面积不得少于1800平米。该1800平米装修完成后 (略) 域,运营方不得向产权方收取租金、物业费等任何费用,产权方仅需支付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 6.1装修费用结算方式如下:最终结算金额以产权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若审计确定的装修费用在*元以内(含*元),该费用由意向方全额承担,若超出*元,超出部分由产权方自行承担 ,产权方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超出部分费用的支付。 7.履约担保: 合同签订10日内运营方支付产权方指定帐户*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是合同生效要件之一: ①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户名: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帐号:*;开户行:农商银行德清新安支行 )。 ②履约保证金的返还:项目于2025年10月1日前完成开业的,返还*元;三号楼交付后三个月内整体(不少于50个房间)运营意向签约返还*元,交付二年内开业,返还*元;2、3、4、5号楼一楼临街商铺交付后六个月内招商达到80%,返还*元。若未能按上述条件完成的,产权方有权按照上述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8、意向方须在竞价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运营面积和存在相关风险,各意向方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和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挂牌的成交价,产权方和湖州产权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面积差异担保责任。 9、运营期间内运营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运营方如故意或过失造成租赁物毁损的,应承担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的责任,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的,运营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10、运营期间,房屋和附属设施的基本修理及日常维护均由运营方负责(除产权方同意的结构大修外)。运营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运营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害或发生故障的,运营方应负责维修和赔偿。 11、意向方须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意向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意向方必须独自承担,产权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12、运营方必须自行办好经营中所需的一切证照,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产权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产权方协助提供。运营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否则责任自负。租赁标的不得用于经营有污染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碍周边环境的项目。运营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运营方对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13、其它约定详见《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十五年运营权交易合同》。 14、《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十五年运营权交易合同》中除运营方相关信息及“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5、本项目涉及的产权方、运营方交易服务费均由运营方承担。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的必读文件“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16、标的看样联系人:湖 (略)  ,联系电话:0572-*,*(微信同号) 。
    租期 十五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1年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意向方未被“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略) 罚期内的);在“中国 (略) (http://**)”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最多两家单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运营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运营方)后,运营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运营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不计息),立约保 (略) 理方式为:按产权方书面通知函将保证金转付至产权方指定账户(户名: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帐号:*;开户行:农商银行德清新安支行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1年)。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租赁).docx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租赁).docx 4、实地勘察证明(租赁).docx 5、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十五年运营权交易合同(3.6修1).docx 6、授权委托书.doc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沈女士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湖东街 (略) 1518号 网址
    合作机构 名称 湖 (略) 联系地址 浙江省德清县舞阳街道亚朵酒店6楼
    联系人 沈女士 固定电话 *
    手机 *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标的目前在建中,预计2025年5月竣工)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德清县不动产权第*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毛坯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产权方为准。 6、标的看样联系人:湖 (略)  ,联系电话:0572-*,*(微信同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 租期内总租金(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内总保底租金*元。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运营收益一年一结,按先运营后结算的方式进行,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科研用地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线下服务机构名称:湖 (略) ,联系人: 沈女士,联系电话:0571-*,*(微信同号)。 2、请各意向方报名前充分自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合同(样稿)”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 (略) 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该标的成交后,运营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产权方签订《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十五年招商运营权交易合同》。如运营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产权方签订《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十五年运营权交易合同》的,产权方有权认定运营方违约,产权方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此时运营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约责任: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 (略) 理;竞买保证金如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运营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②产权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运营方的法律、经济责任。 运营起止时间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产权方通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4.招商运营权范围及运营要求 双方共同商定对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合作涵盖项目整体的定位、规划,运营方的运营范围包括通过对项目产业办公楼的整体装修、品牌招商、场景引进、运营管理等,最终达到项目产业园能正常开业经营标准的全过程。运营方在运营中的收益来源包括: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运营的租金、广告费、物业费等经营性收益。 5.运营方负责本合同标的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在本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运营方的运营管理工作涵盖:项目招商调整、商户运营、企划推广、会员服务、工程改造、物业维保、安全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在内的系统性运营管理;场景及空间运营、数字化运营、活动运营、可持续运营、社区媒体运营等在内的系统性运营管理。 6.本项目成交后,运营方应当在一个月内向产权方提交完整的装修招商运营服务方案并报产权方审核确认并通过。上述方案经产权方审核确认通过后,产权方提供项目运营的场地及房产,运营方负责对项目标的 (略) 进行整体装修、品牌招商、运营管理等工作,在本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产权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收取每年度保底运营收益及运营收益分成,其余部分的全部收益由意向方获取。 ①保底运营收入: 第1年至第3年 *元/年(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第4年至第5年 *元/年(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第6年至第8年 *元/年(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第9年至第11年 *元/年(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第12年至第15年 *元/年(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②运营收益分成:第1年至第15年 70%(在扣除每年度的运营成本后,产权方、运营方按照7:3的比例结算当年度的收益), 注:每年度产权方的收益为每年度保底运营收益或每年度运营收益的70%,两者取其高; 除上述产权方收益外的其他全部盈收均归为运营方收益。 7.运营要求: ①《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十五年运营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双方设立共同监管账户,合同履行中所有资金必须从双方共同监管的账户里进行支付和收取,同时运营方人员招聘及*以上支出应该在一个月内向产权方报备,否则产权方有权不认可运营方将该费用作为运营成本支出的行为。 ②产权方给予运营方12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限不计入运营期内,超过部分计入运营期。 ③运营方投入的开办费用不得低于*元,开办费用方案运营方应当包含到向产权方提交的装修招商运营服务方案中并交由产权方审核确认通过。 ④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三号楼在装修招商运营服务方案经产权方审核确认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装修房间数不少于50间,并正常开业运营,,每间房屋装修价值不少于*元(具体以产权方审计单位的审计为准),最 (略) 场生产运营的要求。 ⑤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六号楼的人才公寓,运营方应自公寓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房间软装并投入实际运营。 ⑥运营方需依据产权方审定的设计方案,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一、二、四、五号楼中任意一幢楼的三、四 (略) 域(具 (略) 域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的装修工作,装修面积不得少于1800平米。该1800平米装修完成后 (略) 域,运营方不得向产权方收取租金、物业费等任何费用,产权方仅需支付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 6.1装修费用结算方式如下:最终结算金额以产权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若审计确定的装修费用在*元以内(含*元),该费用由意向方全额承担,若超出*元,超出部分由产权方自行承担 ,产权方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超出部分费用的支付。 7.履约担保: 合同签订10日内运营方支付产权方指定帐户*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是合同生效要件之一: ①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户名: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帐号:*;开户行:农商银行德清新安支行 )。 ②履约保证金的返还:项目于2025年10月1日前完成开业的,返还*元;三号楼交付后三个月内整体(不少于50个房间)运营意向签约返还*元,交付二年内开业,返还*元;2、3、4、5号楼一楼临街商铺交付后六个月内招商达到80%,返还*元。若未能按上述条件完成的,产权方有权按照上述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8、意向方须在竞价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运营面积和存在相关风险,各意向方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和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挂牌的成交价,产权方和湖州产权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面积差异担保责任。 9、运营期间内运营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运营方如故意或过失造成租赁物毁损的,应承担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的责任,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的,运营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10、运营期间,房屋和附属设施的基本修理及日常维护均由运营方负责(除产权方同意的结构大修外)。运营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运营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害或发生故障的,运营方应负责维修和赔偿。 11、意向方须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意向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意向方必须独自承担,产权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12、运营方必须自行办好经营中所需的一切证照,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产权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产权方协助提供。运营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否则责任自负。租赁标的不得用于经营有污染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碍周边环境的项目。运营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运营方对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13、其它约定详见《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十五年运营权交易合同》。 14、《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十五年运营权交易合同》中除运营方相关信息及“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5、本项目涉及的产权方、运营方交易服务费均由运营方承担。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的必读文件“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16、标的看样联系人:湖 (略)  ,联系电话:0572-*,*(微信同号) 。
    租期 十五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1年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意向方未被“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略) 罚期内的);在“中国 (略) (http://**)”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最多两家单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运营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运营方)后,运营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运营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不计息),立约保 (略) 理方式为:按产权方书面通知函将保证金转付至产权方指定账户(户名: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帐号:*;开户行:农商银行德清新安支行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1年)。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租赁).docx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租赁).docx 4、实地勘察证明(租赁).docx 5、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十五年运营权交易合同(3.6修1).docx 6、授权委托书.doc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沈女士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湖东街 (略) 1518号 网址
    合作机构 名称 湖 (略) 联系地址 浙江省德清县舞阳街道亚朵酒店6楼
    联系人 沈女士 固定电话 *
    手机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