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陕01破66号西安有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申报债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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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陕01破66号西安有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申报债权公告

西安 (略) 破产清算案

申报债权公告

(2025)有范破管字第01号

2024年12月26日, (略) (略) 作出(2024)陕01破申25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郭立鑫申请西安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17日作出(2025)陕01破66号之一《关于指定西安 (略) 破产管理人的决定》,指定陕西英博律师事务所担任西安 (略) 破产管理人。现管理人将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于2025年4月11日前,向西安 (略) 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具体申报流程及所需递交资料可通过查看附件《债权申报须知》并使用微信扫描须知中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债权申报地址: (略) (略) (略) 89号中信大厦8层805室陕西英博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高律师、李律师;联系电话:#、#、029-#。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4:30在 (略) (略) 民事中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西安 (略)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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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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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略) 破产清算案

申报债权公告

(2025)有范破管字第01号

2024年12月26日, (略) (略) 作出(2024)陕01破申25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郭立鑫申请西安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17日作出(2025)陕01破66号之一《关于指定西安 (略) 破产管理人的决定》,指定陕西英博律师事务所担任西安 (略) 破产管理人。现管理人将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于2025年4月11日前,向西安 (略) 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具体申报流程及所需递交资料可通过查看附件《债权申报须知》并使用微信扫描须知中二维码进行下载查看。

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债权申报地址: (略) (略) (略) 89号中信大厦8层805室陕西英博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高律师、李律师;联系电话:#、#、029-#。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4:30在 (略) (略) 民事中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西安 (略)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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