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高坡岭路东侧02-49地块公开招租项目
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略) 址:http://**#/projectDetail/91f731f7e54d4c039a74d273c60b69cd.html
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东侧02-49地块公开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略) | 挂牌价格 | 保底 (略)元/20年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3月1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21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本次公开招租 (略) (略) (略) 东侧02-49地块,具体内容如下: (略) (略) (略) 东侧02-49地块(即地铁佛子岭站东E地块内)。参考面积(略).33㎡,约50亩。地块现状为闲置空地。地块产权所有人为南宁轨 (略) (略) (以下简称“南宁轨 (略) ”),南宁轨 (略) (略) 持有《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桂(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权属清晰且无任何纠纷,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司法查封、冻结、扣押等产权异常状况。地块的出租用途为:用于建设和运营冰雪海洋公园类项目。在地块完成招租后,拟由承租方完善相关文件及手续后进行整体投资建设。 标的由南宁轨 (略) (略) 出租给南宁轨道智 (略) (略) ,由南宁轨道智 (略) (略) 公开招租。 标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等)可到广西联合产权 (略) (略) (以下简称“广西 (略) ”)查阅。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租期 | 标的现状 | 挂牌价格 | 竞租保证金(元) | 招租用途 |
1 | (略) (略) (略) 东侧02-49地块(即地铁佛子岭站东E地块内) | (略).33(约50亩) | 20年(含建设期3年,建设期自地块交付之日起算) | 空置 | 保底(略)元/20年 | (略) | 用于建设和运营冰雪海洋公园类项目 |
备注: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3.如参与竞价,最低加价幅度为(略)元/20年;成交金额超出保底总价的部分,平均至保底年限内(14年)。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南宁轨道智 (略)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略) 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3号楼15、16、17层“一照多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睢涛 | |
注册资本 | (略)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和参股的法人独资) |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略)2X2 | |
经营规模 | /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保底(略)元/20年 | |
价格说明 | 20年整体保底租金价格 | ||
其他类型 (略) 置方式 |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交经出租方认可的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略)佰万元整(¥1,(略));双方签订土地现状移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交经出租方认可的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略)佰万元整(¥2,(略)),开具履约保函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交的总额度(略)元的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分两批次退还承租方:承租方建设项目所有土建工程主体封顶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无息退回承租方一半金额的保函或现金;承租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无息退回剩余金额的保函或现金。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或出租方原因造成建设延期的,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适当调低履约保函或保证金额度。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赁费每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租金结算期为6月30日,7月5日前对账(按半年营业额*2所对应的年度营业额计提比例),7月10日前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承租方自收到增值税发票后5日内完成上半年租金支付;下半年租金结算期为12月31日,次年1月5日前对账,次年1月10日前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承租方自收到增值税发票后5日内完成下半年租金支付(如遇周末、节假日或极端天气、不可抗力情况的,计算时间相应顺延)。年租赁费计算基数以年度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加税金为准(即总营业额=营业收入+税金),在每年的6月30日结算期同时对上一年度的租赁费进行清算,承租方多缴部分在下半年租金缴纳时点抵扣,少缴纳部分在下半年租金缴纳时点一并补足。 | ||
租赁期限 | 20年(含建设期3年,建设期自地块交付之日起算) |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 (略) 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向广西 (略) 按标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约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相关费用。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现状条件、限定条件、违约责任、风险及相关解释。 3.该项目交付现状详见资产招租清单。租赁期满后,出租方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的公开挂牌招租,并在重新挂牌招租文件中明确,新承租方须承担项目内除固定资产(包括建筑主体、建筑外装饰装修、消防设施、 (略) 内按照建筑规范配建的 (略) 政配套工程)外的项目 (略) 的装饰装修、设施或设备、玻璃钢(或非建筑主体的海洋生物水体围护结构)等原属于承租方投资内容的残值费用,费用标准以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如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略)方重新挂牌竞价时,无人(包括承租方)参与公开挂牌的,如出租方要求,承租方需在规定期限内拆除除固定资产外的原属于承租方投资的内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逾期150日未拆除,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 (略) 置,出租方无需补偿承租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已了解且认可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 格条件 | 1.参与竞租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且企业注册资金在(略)元(含)以上; 2.具备良好的社会关系,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满足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的一切相关审批手续办理; 3.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南宁轨道交 (略) 及其下属企业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其他经济纠纷; 4.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无不良经营记录。6. (略) (略) 需具有从事海洋公园项目的经营管理经验,有不少于3个海洋公园类的在营项目; 7. (略) (略) 已办理有《农业农村部渔业 (略)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批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以及《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等;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现场勘查确认书; 3.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查询无不良经营记录; 5.在中国执行 (略) 站查询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文件; 7.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南宁轨 (略) 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其他经济纠纷的承诺文件; 8.提供承租项目的建设投资概念方案(包含设计投资测算、项目规划图); 9. (略) (略) 需具有从事海洋公园项目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不少于3个海洋公园类的在营项目证明; 10. (略) (略) 需提供《农业农村部渔业 (略)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批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以及《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等证明材料; 1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2.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加按手印(自然人)。 2.意向承 (略) 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土地、建筑物的权证状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表示认可、接受,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赁20年(含建设期3年,建设期自地块交付之日起算),具体以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租赁费每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租金结算期为6月30日,7月5日前对账(按半年营业额*2所对应的年度营业额计提比例),7月10日前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承租方自收到增值税发票后5日内完成上半年租金支付;下半年租金结算期为12月31日,次年1月5日前对账,次年1月10日前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承租方自收到增值税发票后5日内完成下半年租金支付(如遇周末、节假日或极端天气、不可抗力情况的,计算时间相应顺延)。年租赁费计算基数以年度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加税金为准(即总营业额=营业收入+税金),在每年的6月30日结算期同时对上一年度的租赁费进行清算,承租方多缴部分在下半年租金缴纳时点抵扣,少缴纳部分在下半年租金缴纳时点一并补足。 4.该地块开发建设冰雪海洋公园项目具体要求:项目建筑总投资不低于 (略)元,建筑面积不少于 (略)平方米:装修标准按国内冰雪海洋类一流装修水平进行装修;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出租方同意的项目设计方案内容开展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不可另作他用。 5.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承租项目的建设投资概念方案(包含设计投资测算、项目规划图)等资料至出租方进行审核,并将严格按照出租方审核通过的方案进行投资和建设。 6.承租方应按照土地性质合理开发使用,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及环境卫生的职责和义务,如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及后果,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负责及时完成项目总平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招标、勘察、设计等开工前的工作,应取得和保持项目建设所要求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应有批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完成地块内管线迁改后现状移交承租方使用,由承租方根据冰雪海洋类专业项目开发需求进行投资建设经营。 9.因政府征收、征用导致合同提前 (略) 理参照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提前 (略) 理执行,但对提前终止的补偿 (略) 理除外,该情形下的补偿金额由政府按法律规定补偿。补偿原则为:地上建筑在建设期间的赔付全部归承租方所有;地上建筑在运营期间的,按项目剩余使用年限计算残值(须经合法、合规评估后)归承租方所有,但不超过政府按法律规定补偿的范围。 10.承租方需按法律规定通过招标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选任符合项目工程要求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和分包商、材料商、供应商等,出租方无权干涉承租方合法、合规自主选择和确定与上述单位的合作。 11.承租方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人员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具备相应资格,承租方选定或更换项目建设管理人员、项目建设负责人之后,应向出租方报备,如不能满足履行本合同项目要求的,应根据出租方的建议,应及时更换或增加人员。 12.承租方有义务制定投资建设计划、统计报表、项目汇报材料及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的编制编写,按规定负责上报相关部门及报备出租方。如需出租方上报的报表,由承租方报出租方汇总后一起上报。 13.承租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和经核定的工程建设内容完成工程建设,确保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验收合格的工程投入经营使用,以及在租赁期满后无偿及无条件移交给出租方,并按约定和规范标准承担保修责任。 14.承租方与总包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除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备案之外,也应向出租方报备,承租方对总包施工单位的建设管理文件及总包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文件、质量和进度管理文件也需向出租方报备。 15.承租方需积极配合并服从政府相关机构及出租方的监督、检查等活动,接受出租方委托的单位在出租方授权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的监管。 16.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根据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的需要所进行的总协调。 17.承租方应确保移交的项目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及规范标准规定。 18.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及有关部门汇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9.招商限制:经营期间承租方对外签订的所有招商租赁合同需提交一份给出租方备案,且对外签订的招商合同年限不得超过双方主合同的租赁期限。 20.承租方未遵守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除受行政主 (略) 理、处罚外,还应就出租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1.承租方未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除受行政主 (略) 理、处罚外,还应就出租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2.年租金以年度总营业额扣点的方式收取租金,标的自开业经营之日起出租方开始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年租金分为保底租金和浮动租金两种情形,计提方式如下: 保底租金情形:3年建设期后,第4-6年按年度总营业额扣点方式收取地块年租金,从第7年起直接启动年租金保底条款,年租金低于(略)的,按照(略)元支付租赁费用; 浮动租金情形:如经营期按扣率计算的实际租赁费高于(略)的,则按实际扣率的计算额执行。 浮动租金根据项目年度总营业额(即年度审计报告审定的经营收入加税金)为基准进行计提,总营业额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门票收入、其他配套开发、租金收入、及衍生品销售收入;出租方根据总营业额 (略) 间提取分成比例作为租金,年租金的具体提取比例如下: (1)当承租方在年度总营业额为(略)元以下(不含)的,在年度总营业额中提取5%比例。 (2)当承租方在年度总营业额为(略)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在年度总营业额中提取5.5%比例。 (3)当承租方在年度总营业额为1亿元(含)至1.2亿元(不含)的,在年度总营业额中提取6%比例。 (4)当承租方在年度总营业额为1.2亿元以上(含)的,在年度总营业额中提取6.5%比例。 总营业额(含增值税)为:包括不限于项目门票收入、其他配套开发、园区服务、产品、游乐设施销售收入、租金收入及衍生品销售收入等,以出租方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的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1)承租方需先按租赁合同条款中相关约定移交项目给出租方。 (2)出租方违约,如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前承租方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在完成项目移交后,出租方承担承租方建设投入及相关损失加上违约当月的5年期LPR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建设投入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选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第三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出租方违约,如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承租方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在完成项目移交后,出租方承担项目移交资产(不含土地)评估残值及相关损失加上违约当月的5年期LPR赔偿承租方,评估残值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租赁合同被解除后,承租方应停止进一步的工作(因工作的特性不能中断的除外),保护好现场及已完工程,直至将项目移交给出租方。 (5)承租方应完全负责与项目有关的承租方所有债务,但出租方明确承担的债务除外。 24.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25.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略)。 | ||
保证金详 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略)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21日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 (略)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账 号 | (略)7793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略) 置 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 (略) 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范本) 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3.现场勘查确认书 4.承诺书 |
四、挂牌信息 |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潘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略)、0771-(略)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霍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0771-(略) | |
交易机构传真 | 0771-(略) | |||
联系地址 | 1. (略) (略) (略) 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 (略) (略) 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略) (略) 。 |
六、交易须知 |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 (略) 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本 (略) (http://**.cn)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交易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 (略) 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 (略) 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 (略) 上注册 (略) 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 (略) 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 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意 (略) 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 (略) 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 (略) 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意向方 (略) 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略)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 (略) 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 (略) 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
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略) 址:http://**#/projectDetail/91f731f7e54d4c039a74d273c60b69cd.html
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东侧02-49地块公开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略) | 挂牌价格 | 保底 (略)元/20年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3月1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21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本次公开招租 (略) (略) (略) 东侧02-49地块,具体内容如下: (略) (略) (略) 东侧02-49地块(即地铁佛子岭站东E地块内)。参考面积(略).33㎡,约50亩。地块现状为闲置空地。地块产权所有人为南宁轨 (略) (略) (以下简称“南宁轨 (略) ”),南宁轨 (略) (略) 持有《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桂(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权属清晰且无任何纠纷,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司法查封、冻结、扣押等产权异常状况。地块的出租用途为:用于建设和运营冰雪海洋公园类项目。在地块完成招租后,拟由承租方完善相关文件及手续后进行整体投资建设。 标的由南宁轨 (略) (略) 出租给南宁轨道智 (略) (略) ,由南宁轨道智 (略) (略) 公开招租。 标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等)可到广西联合产权 (略) (略) (以下简称“广西 (略) ”)查阅。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租期 | 标的现状 | 挂牌价格 | 竞租保证金(元) | 招租用途 |
1 | (略) (略) (略) 东侧02-49地块(即地铁佛子岭站东E地块内) | (略).33(约50亩) | 20年(含建设期3年,建设期自地块交付之日起算) | 空置 | 保底(略)元/20年 | (略) | 用于建设和运营冰雪海洋公园类项目 |
备注: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3.如参与竞价,最低加价幅度为(略)元/20年;成交金额超出保底总价的部分,平均至保底年限内(14年)。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南宁轨道智 (略)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略) 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3号楼15、16、17层“一照多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睢涛 | |
注册资本 | (略)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和参股的法人独资) |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略)2X2 | |
经营规模 | /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保底(略)元/20年 | |
价格说明 | 20年整体保底租金价格 | ||
其他类型 (略) 置方式 |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交经出租方认可的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略)佰万元整(¥1,(略));双方签订土地现状移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交经出租方认可的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略)佰万元整(¥2,(略)),开具履约保函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交的总额度(略)元的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分两批次退还承租方:承租方建设项目所有土建工程主体封顶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无息退回承租方一半金额的保函或现金;承租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无息退回剩余金额的保函或现金。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或出租方原因造成建设延期的,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适当调低履约保函或保证金额度。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赁费每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租金结算期为6月30日,7月5日前对账(按半年营业额*2所对应的年度营业额计提比例),7月10日前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承租方自收到增值税发票后5日内完成上半年租金支付;下半年租金结算期为12月31日,次年1月5日前对账,次年1月10日前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承租方自收到增值税发票后5日内完成下半年租金支付(如遇周末、节假日或极端天气、不可抗力情况的,计算时间相应顺延)。年租赁费计算基数以年度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加税金为准(即总营业额=营业收入+税金),在每年的6月30日结算期同时对上一年度的租赁费进行清算,承租方多缴部分在下半年租金缴纳时点抵扣,少缴纳部分在下半年租金缴纳时点一并补足。 | ||
租赁期限 | 20年(含建设期3年,建设期自地块交付之日起算) |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 (略) 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向广西 (略) 按标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约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相关费用。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现状条件、限定条件、违约责任、风险及相关解释。 3.该项目交付现状详见资产招租清单。租赁期满后,出租方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的公开挂牌招租,并在重新挂牌招租文件中明确,新承租方须承担项目内除固定资产(包括建筑主体、建筑外装饰装修、消防设施、 (略) 内按照建筑规范配建的 (略) 政配套工程)外的项目 (略) 的装饰装修、设施或设备、玻璃钢(或非建筑主体的海洋生物水体围护结构)等原属于承租方投资内容的残值费用,费用标准以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如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略)方重新挂牌竞价时,无人(包括承租方)参与公开挂牌的,如出租方要求,承租方需在规定期限内拆除除固定资产外的原属于承租方投资的内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逾期150日未拆除,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 (略) 置,出租方无需补偿承租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已了解且认可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 格条件 | 1.参与竞租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且企业注册资金在(略)元(含)以上; 2.具备良好的社会关系,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满足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的一切相关审批手续办理; 3.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南宁轨道交 (略) 及其下属企业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其他经济纠纷; 4.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无不良经营记录。6. (略) (略) 需具有从事海洋公园项目的经营管理经验,有不少于3个海洋公园类的在营项目; 7. (略) (略) 已办理有《农业农村部渔业 (略)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批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以及《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等;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现场勘查确认书; 3.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查询无不良经营记录; 5.在中国执行 (略) 站查询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文件; 7.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南宁轨 (略) 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其他经济纠纷的承诺文件; 8.提供承租项目的建设投资概念方案(包含设计投资测算、项目规划图); 9. (略) (略) 需具有从事海洋公园项目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不少于3个海洋公园类的在营项目证明; 10. (略) (略) 需提供《农业农村部渔业 (略)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批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以及《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等证明材料; 1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2.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加按手印(自然人)。 2.意向承 (略) 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土地、建筑物的权证状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表示认可、接受,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赁20年(含建设期3年,建设期自地块交付之日起算),具体以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租赁费每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租金结算期为6月30日,7月5日前对账(按半年营业额*2所对应的年度营业额计提比例),7月10日前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承租方自收到增值税发票后5日内完成上半年租金支付;下半年租金结算期为12月31日,次年1月5日前对账,次年1月10日前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承租方自收到增值税发票后5日内完成下半年租金支付(如遇周末、节假日或极端天气、不可抗力情况的,计算时间相应顺延)。年租赁费计算基数以年度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加税金为准(即总营业额=营业收入+税金),在每年的6月30日结算期同时对上一年度的租赁费进行清算,承租方多缴部分在下半年租金缴纳时点抵扣,少缴纳部分在下半年租金缴纳时点一并补足。 4.该地块开发建设冰雪海洋公园项目具体要求:项目建筑总投资不低于 (略)元,建筑面积不少于 (略)平方米:装修标准按国内冰雪海洋类一流装修水平进行装修;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出租方同意的项目设计方案内容开展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不可另作他用。 5.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承租项目的建设投资概念方案(包含设计投资测算、项目规划图)等资料至出租方进行审核,并将严格按照出租方审核通过的方案进行投资和建设。 6.承租方应按照土地性质合理开发使用,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及环境卫生的职责和义务,如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及后果,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负责及时完成项目总平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招标、勘察、设计等开工前的工作,应取得和保持项目建设所要求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应有批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完成地块内管线迁改后现状移交承租方使用,由承租方根据冰雪海洋类专业项目开发需求进行投资建设经营。 9.因政府征收、征用导致合同提前 (略) 理参照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提前 (略) 理执行,但对提前终止的补偿 (略) 理除外,该情形下的补偿金额由政府按法律规定补偿。补偿原则为:地上建筑在建设期间的赔付全部归承租方所有;地上建筑在运营期间的,按项目剩余使用年限计算残值(须经合法、合规评估后)归承租方所有,但不超过政府按法律规定补偿的范围。 10.承租方需按法律规定通过招标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选任符合项目工程要求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和分包商、材料商、供应商等,出租方无权干涉承租方合法、合规自主选择和确定与上述单位的合作。 11.承租方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人员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具备相应资格,承租方选定或更换项目建设管理人员、项目建设负责人之后,应向出租方报备,如不能满足履行本合同项目要求的,应根据出租方的建议,应及时更换或增加人员。 12.承租方有义务制定投资建设计划、统计报表、项目汇报材料及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的编制编写,按规定负责上报相关部门及报备出租方。如需出租方上报的报表,由承租方报出租方汇总后一起上报。 13.承租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和经核定的工程建设内容完成工程建设,确保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验收合格的工程投入经营使用,以及在租赁期满后无偿及无条件移交给出租方,并按约定和规范标准承担保修责任。 14.承租方与总包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除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备案之外,也应向出租方报备,承租方对总包施工单位的建设管理文件及总包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文件、质量和进度管理文件也需向出租方报备。 15.承租方需积极配合并服从政府相关机构及出租方的监督、检查等活动,接受出租方委托的单位在出租方授权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的监管。 16.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根据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的需要所进行的总协调。 17.承租方应确保移交的项目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及规范标准规定。 18.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及有关部门汇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9.招商限制:经营期间承租方对外签订的所有招商租赁合同需提交一份给出租方备案,且对外签订的招商合同年限不得超过双方主合同的租赁期限。 20.承租方未遵守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除受行政主 (略) 理、处罚外,还应就出租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1.承租方未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除受行政主 (略) 理、处罚外,还应就出租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2.年租金以年度总营业额扣点的方式收取租金,标的自开业经营之日起出租方开始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年租金分为保底租金和浮动租金两种情形,计提方式如下: 保底租金情形:3年建设期后,第4-6年按年度总营业额扣点方式收取地块年租金,从第7年起直接启动年租金保底条款,年租金低于(略)的,按照(略)元支付租赁费用; 浮动租金情形:如经营期按扣率计算的实际租赁费高于(略)的,则按实际扣率的计算额执行。 浮动租金根据项目年度总营业额(即年度审计报告审定的经营收入加税金)为基准进行计提,总营业额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门票收入、其他配套开发、租金收入、及衍生品销售收入;出租方根据总营业额 (略) 间提取分成比例作为租金,年租金的具体提取比例如下: (1)当承租方在年度总营业额为(略)元以下(不含)的,在年度总营业额中提取5%比例。 (2)当承租方在年度总营业额为(略)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在年度总营业额中提取5.5%比例。 (3)当承租方在年度总营业额为1亿元(含)至1.2亿元(不含)的,在年度总营业额中提取6%比例。 (4)当承租方在年度总营业额为1.2亿元以上(含)的,在年度总营业额中提取6.5%比例。 总营业额(含增值税)为:包括不限于项目门票收入、其他配套开发、园区服务、产品、游乐设施销售收入、租金收入及衍生品销售收入等,以出租方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的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1)承租方需先按租赁合同条款中相关约定移交项目给出租方。 (2)出租方违约,如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前承租方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在完成项目移交后,出租方承担承租方建设投入及相关损失加上违约当月的5年期LPR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建设投入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选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第三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出租方违约,如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承租方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在完成项目移交后,出租方承担项目移交资产(不含土地)评估残值及相关损失加上违约当月的5年期LPR赔偿承租方,评估残值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租赁合同被解除后,承租方应停止进一步的工作(因工作的特性不能中断的除外),保护好现场及已完工程,直至将项目移交给出租方。 (5)承租方应完全负责与项目有关的承租方所有债务,但出租方明确承担的债务除外。 24.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25.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略)。 | ||
保证金详 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略)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21日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 (略)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账 号 | (略)7793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略) 置 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 (略) 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范本) 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3.现场勘查确认书 4.承诺书 |
四、挂牌信息 |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潘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略)、0771-(略)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霍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0771-(略) | |
交易机构传真 | 0771-(略) | |||
联系地址 | 1. (略) (略) (略) 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 (略) (略) 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略) (略) 。 |
六、交易须知 |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 (略) 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本 (略) (http://**.cn)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交易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 (略) 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 (略) 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 (略) 上注册 (略) 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 (略) 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 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意 (略) 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 (略) 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 (略) 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意向方 (略) 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略)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 (略) 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 (略) 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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