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2025湘13法鉴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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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2025湘13法鉴2号

(2025)湘13法鉴2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5年3月19日10:00选择中介机构。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2025年3月18日18:00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 (略) 径进行报名申请。

提示:

1.报名 (略) 入册的具有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

2.专业机构的选定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协商选择和随机选择相结合的方式。

3.被选定专业机构应在选定结果公告后的2个工 (略) 司法技术室406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4.中院司法技术室联系电话:0738-*。

5.案件概况:

对位于新化大汉龙城一期二标工程10栋3201的案涉房屋的(公共)烟道质量及墙体垂直度、平整度、水平度等进行质量鉴定。

2025年3月11日

(2025)湘13法鉴2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5年3月19日10:00选择中介机构。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2025年3月18日18:00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 (略) 径进行报名申请。

提示:

1.报名 (略) 入册的具有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

2.专业机构的选定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协商选择和随机选择相结合的方式。

3.被选定专业机构应在选定结果公告后的2个工 (略) 司法技术室406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4.中院司法技术室联系电话:0738-*。

5.案件概况:

对位于新化大汉龙城一期二标工程10栋3201的案涉房屋的(公共)烟道质量及墙体垂直度、平整度、水平度等进行质量鉴定。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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