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云0114破2号关于昆明丰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书面核查债权及专项核查债权结果确认公示的公告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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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0114破2号关于昆明丰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书面核查债权及专项核查债权结果确认公示的公告十

关于昆明 (略) 书面核查债权及专项核查债权结果确认公示的公告(十)

(略) (略) (略) 于2022年5月19日作出(2022)云011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昆明 (略) (以下简称“丰泽公司”)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2)云0114破2号《决定书》指定昆明 (略) 清算组担任昆明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自丰泽公司开展债权申报工作以来,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依法接收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材料、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管理人针对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对委托经营管理债权专项核查结果线上确认的情况,编制了《昆明 (略) 委托经营管理债权专项核查结果确认表(十一)》;对于暂缓确认的债权及截止2025年1月10日期间补充申报的债权完成审查并编制《昆明 (略) 债权表(九)》。现提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进行书面核查:

一、查询方式

电脑端核查:债权人和债务人可登*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网址:http://**),在搜索栏搜索“昆明 (略) ”,点击对应公告,下载债权资料并进行查阅。

手机端核查:债权人和债务人可通过微信搜索“丰泽管理人”微信公众号,点击“消息”,下载债权资料并进行查阅。

二、书面核查债权

各债权人、债务人对《昆明 (略) 委托经营管理债权专项核查结果确认表(十一)》《昆明 (略) 债权表(九)》中记载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起内通过“破易云”系统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填写上传《债权异议申请书》(详见附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提供对应证据。管理人在完成异议审查后进行解释或调整,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自管理人发出债权复核公告之日起十五日 (略) 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债权人、债务人未提出书面异议、提出书面异议后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或管理人对异议不予解释或调整但异议人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昆明 (略) 委托经营管理债权专项核查结果确认表(十一)》《昆明 (略) 债权表(九)》中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管理人将 (略) 裁定确认。

三、其他事宜

如对本次书面核查有疑问的,请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0871-*,*。

特此公告!

昆明 (略) 管理人

2025年3月11日
附件:

债权异议申请书

异议债权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债权类型:

一、异议事项具体内容

异议事项: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异议请求

请求:

异议人(签字、捺手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昆明 (略) 债权表(九)-商铺类.pdf 下载
昆明 (略) 债权表——委托经营管理债权专项核查(十一).pdf 下载
,昆明

关于昆明 (略) 书面核查债权及专项核查债权结果确认公示的公告(十)

(略) (略) (略) 于2022年5月19日作出(2022)云011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昆明 (略) (以下简称“丰泽公司”)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2)云0114破2号《决定书》指定昆明 (略) 清算组担任昆明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自丰泽公司开展债权申报工作以来,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依法接收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材料、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管理人针对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对委托经营管理债权专项核查结果线上确认的情况,编制了《昆明 (略) 委托经营管理债权专项核查结果确认表(十一)》;对于暂缓确认的债权及截止2025年1月10日期间补充申报的债权完成审查并编制《昆明 (略) 债权表(九)》。现提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进行书面核查:

一、查询方式

电脑端核查:债权人和债务人可登*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网址:http://**),在搜索栏搜索“昆明 (略) ”,点击对应公告,下载债权资料并进行查阅。

手机端核查:债权人和债务人可通过微信搜索“丰泽管理人”微信公众号,点击“消息”,下载债权资料并进行查阅。

二、书面核查债权

各债权人、债务人对《昆明 (略) 委托经营管理债权专项核查结果确认表(十一)》《昆明 (略) 债权表(九)》中记载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起内通过“破易云”系统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填写上传《债权异议申请书》(详见附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提供对应证据。管理人在完成异议审查后进行解释或调整,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自管理人发出债权复核公告之日起十五日 (略) 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债权人、债务人未提出书面异议、提出书面异议后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或管理人对异议不予解释或调整但异议人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昆明 (略) 委托经营管理债权专项核查结果确认表(十一)》《昆明 (略) 债权表(九)》中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管理人将 (略) 裁定确认。

三、其他事宜

如对本次书面核查有疑问的,请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0871-*,*。

特此公告!

昆明 (略) 管理人

2025年3月11日
附件:

债权异议申请书

异议债权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债权类型:

一、异议事项具体内容

异议事项: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异议请求

请求:

异议人(签字、捺手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昆明 (略) 债权表(九)-商铺类.pdf 下载
昆明 (略) 债权表——委托经营管理债权专项核查(十一).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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